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docx
附件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2020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办、市政府办 《关于印发<益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 年)〉的通知》(益办发〔2018〕27 号)精神,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南办发〔2018〕 34 号)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我 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 年,以深入推进大通湖湖泊南县流域、三仙湖水库流 域水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执法,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我县 2020 年新增开展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为 16 个、按时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 工作,形成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 效管理机制,严格畜禽粪污治理、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执 法监督,为全县完成整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美丽乡 镇和“千村整治”等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 — (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切实抓好已建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开展 监督性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有条件的居民集中居住点开 展生活污水整治,结合本地特色建设生态沟渠、氧化塘及人工 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推广三格式净化池,结合卫生改厕,按 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质量优先、稳步推进的原则,重点推 行现浇式三格式化粪池、购置安装一体化三格式化粪池、提质 改造现有沼气池、新建住房的农户配套建设三格式化粪池等模 式,鼓励农户自建或由县、乡(镇)组织专业施工队上门服务。 (二)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治理。组织各乡镇及村开展黑臭 水体排查工作,9 月 30 日前建立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开展 污染源排查和生态环境执法,对黑臭水体周边工业企业、经营 性单位及事业单位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指导、监督各 乡镇及相关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的项目单位开展整治工作, 保持河渠水体的长治久清,无返“黑”返“臭”现象;联合住 建、水利及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监督与验收工作。 (三)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执法检查。结合大通湖 湖泊南县流域、三仙湖水库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污染源大排查行 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执法监督,推进粪污治理, 推广资源化利用,实行达标排放。 (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监督检查。 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 — 重点对各乡镇、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 责、日常管理、设施维护、村规民约、宣传发动等长效管理工 作进行日常行性检查。 (五)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大力宣传生态理念, 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为抓手,结合“百村示 范”创建、美丽乡村创建和整乡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 整洁乡村、美丽乡村、最美乡村及整洁乡镇、美丽乡镇中,按 照标准、规程推选一批乡镇、村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 示范村创建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 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施旖旎 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任副组长,汤伟文分管负责,分局各站、 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石先凯担任联络员。二是明确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总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站、 队、股、室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标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工 作,分类收集、整理资料、建立台帐,按期提交任务完成任务 情况。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争取渠道的投入机制,我县目 前没有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要积极整合大通湖湖 泊南县流域、三仙湖水库流域水环境治理及农业农村、发改委、 住建、水利部门等相关项目资金,投入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 — — 黑臭水体整治中来。二是建立全民参与的工作激励机制。以农 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龙头,坚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党员主题 活动”。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开展“看评议”活动,增强 群众的自觉性和荣辱感。通过鼓励企业、农户自筹或投工投劳 等形式,调动积极大众参与。三是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 缴费制度。四是严肃工作纪律。领导小组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 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纳入 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市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价体系, 每月开展一次明查或暗访,下发督查通报,市生态环境局已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分局生态环境执法 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排查与执法监 督工作,不留死角,严防复燃,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 作任务完成。 — — 南县分局 2020 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1、对照县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牵头有关整治工作方案,明确 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工作措施。 土壤与自然保护股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 土壤与自然保护股 确业务科室和工作联络人。单位班子会议每年进行专题研究不少于 3 次。 3、加强整治工作档案管理,做到规范有序。明确专职统计、信息报 一 土壤与自然保护股 基础工作:对照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 送人员,相关信息资料报送及时、完整、规范。 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县直单位)执行 4、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策划包装,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投资与奖励。 5、认真履行牵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 综合股 各相关股、室、站、队 办。定期组织对乡镇、村指导督查。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及时研究答 复或协调解决乡镇、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 题。 6、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市直部门交办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 — 各相关股、室、站、队 备注 南县分局 2019 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二 目标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 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污染源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严格履行 固废股 业污染“上山下乡”。 执法大队 职责,建立台帐,整理资料。 8、抓好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和乡镇污水处理 厂的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 三 监测站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19-2020 年,全县新 9、推广三格式净化池,结合卫生改厕,指导、监督乡镇完成 16 个 土壤与自然保 增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数量分别为 11 个、16 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并向向所有示范村推广,实施分户造 护股 个;2019 年、2020 年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 册,完善登记台帐。 到 38%、50%左右。 10、指导、监督农村有条件的居民集中居住点开展生活污水整治, 土壤与自然保 结合本地特色建设生态沟渠、氧化塘及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 四 护股 加快研发并示范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 11、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 土壤与自然保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生态处理工艺。 术和生态处理工艺。 — 护股 — 备注 南县分局 2019 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土壤与自然保 12、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建立全县黑臭水体清单。 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重点开展洞庭湖区环湖沿河乡村黑臭水 五 体整治:2018 年完成 23 处,2020 年完成全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任务。 13、开展污染源排查和生态环境执法,对黑臭水体周边工业 企业、经营性单位及事业单位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 14、指导、监督各乡镇及相关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的项目 单位开展整治工作。 15、指导、监督各乡镇、村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 治,巩固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将饮用水源地保 六 新增完成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长效机制。 护、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纳 护股 执法大队 土壤与自然保 护股 土壤与自然保 护股 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16、指导、监督各乡镇、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 土壤与自然保 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设施维护、村规民 约、宣传发动等长效管理机制并进行日常行性检查。 — — 护股 备注 南县分局 2019 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七 目标任务 具体要求 17、开展污染源排查行动,建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台 执法大队 帐。 生态股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 别 2019 年达到 85%、2020 年达到 95%以上。 18、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执法检查。加强规模化畜禽养 殖场环境执法监督,推进粪污治理,推广资源化利用,实行达 标排放。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选 镇开展创建工作。 一批优秀乡镇、村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申报 工作。 执法大队 土壤与自然保 护股 监测站 19、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标准》,指导各乡 八 责任单位 20、指导基本符合条件的乡镇、村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 镇、示范村申报工作。 — — 土壤与自然保 护股 土壤与自然保 护股 备注 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生态环境部分) 序号 考核项目 1 2 3 10 2 推广三格式化粪池,完成卫生改厕及无害化厕所改建任务指标,记 5 分。 农村生活污水处 完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行动年度工作任务中:“新增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数”和“对污水进行处 理 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 38%”分别 记 5 分。每村随机抽查 10 户,未完成不计分,比例未达到每少一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8 9 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记 0.5 分),职责明确(记 0.5 分),每季度 研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 次以上(记 1 分)。 村容村貌整洁,无秸秆、垃圾燃烧痕迹及生态环境问题发生(记 10 分),发现一处(起)扣 5 分,扣完为 止。 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分:一格池、二格池、三格池、四格,沼气池,氧化塘、人工湿 地及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等)台帐并及时核查更新。台帐完整,随机抽查核对农户 10 户无误记 5 分,核对有 误按比例计分。 5 7 分值 (总分 100 分) 建立健全农村环 指导、监督各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及设施维护、村规民约、 境综合整治工作 宣传发动等长效管理机制并进行日常行性检查。随机抽 2 个村,每村记 5 分。 长效机制 生态环保类信访件、交办件情况(记 10 分),每发现一起未完成或处理不及时的,扣 5 分,扣完为止。 4 6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0 10 10 5 5 10 建成或完善农村集中居住点生活污水设施,整治成效明显。记 5 分。 5 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记 2 分。 2 乡镇分管领导巡查黑臭水体每季度 1 次以上,查巡查记录完整记 4 分,每少 1 次扣 1 分。 4 黑臭水体整治 —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值 (总分 100 分) 11 周边环境整治成效显著,水体无漂浮物、无垃圾,岸边无乱堆乱放和无序污水排放口记 5 分,随机抽查每发现 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5 12 完成年度整治工作任务,经主管部门确认退出记 10 分,未退出按比例计分。 10 13 严格管控记 10 分,经群众举报或上级督查发现新增、未退出黑臭水体,经确认每发生一次扣 2 分,扣完为 止。 10 14 建立完善乡镇养殖场台帐(地址、规模、粪污处理设施等)记 2 分。 农业面源污染治 实施畜禽养殖规范管理,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处理环境问题,记 10 分。经群众举报或上 理 级督查发现问题一次扣 2 分。 生态文明建设示 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及时申报并经主管部门核查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标准》, 范创建 获得相应称号的,示范乡镇加 10 分奖励,每个示范村加 2 分奖励。 序号 15 16 考核项目 — — 2 10 — —

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