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x
目 录 第一部分: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部门 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部门预 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益阳市赫山区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赫山分局、益阳市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赫山分局整合而成,并于 2019 年正式 挂牌成立,是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法定代表人 汤建祥。经费来源是全额拨款。主要职责和宗旨是负责全区 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餐饮服务安全、保健 食品与化妆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等工作。 2、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政务 服务股、综合协调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 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区消费者委员会 办公室)、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打击传销办公室)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 管理股、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盐业监督管理股、 标准质量股(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量和认证 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 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知识产权股、价格监督检查股、 投诉举报股(12315 指挥中心)25 个股室、另机关党委、益 阳市赫山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合党委、工会组织、纪检监 察等按相关规定设置。下设二级事业单位 3 个,分别为益阳 市赫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信息中心、益阳市 赫山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另设 15 个派驻乡镇街 道市场监管所。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做到既分 工又合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 2020 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有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 级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 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有本单位,预算收入主要是 公共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只有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 年收入总额 3361.39 万元,为公 共财政预算拨款 2572.26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340.52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43.82 万元,主要原因是机 构改革人员的增加造成人员工资、津贴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 年年初预算数为 3361.39 万元,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支出较去年增加 1751.34 万 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的增加造成人员工资、津贴支 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572.26 万元,具体安排 如下: 1、基本支出:2020 年年初预算数为 2572.26 万元,是 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人 员工资类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 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办公设 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 年年初预算数为 210 万元,是指单 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 中:市场安全综合管理经费:3 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市场安 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建立健全市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 善市场安全信息网络,实现市场安全信息共享;检验检测运 行经费:130 万元,主要用于对食品药品等抽样检验购买样 品所需费用和检验经费等;中心城区 “三小”长效监管工 作经费:10 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三小”行业治理持续给力、 帮扶奖励兑现、长效监管等问题;市场安全宣传及培训经费: 5 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宣传和培训,电视台播放相关公益广 告,检测信息,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等; 市场综合执法:30 万元,主要用于每年省市区三级布置安排 各类专项行动;放管服改革补助 23 万元,主要用于取消培 训收费后,弥补行政运行开支;知识产权:8 万元,主要用 于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按权限负责商 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和 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党建经费:1 万 元,主要用于本系统内各支部开展党建活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 年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53.82 万 元 。 比 2019 年 预 算 增 加 148.11 万 元 , 增 加 104.11%。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8 万元,其中公务接 待 1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6 万元(其中,公务用 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76 万元),因公出国(境) 费 0 万元。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比 2019 年增加 42 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 年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采购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9 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7 辆,特种专业技 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 备 0 台 ,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2020 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 0 辆,50 万元以上通用 设备 0 台 ,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 年 赫 山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整 体 支 出 绩 效 目 标 3361.3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151.39 万元,项目支出 210 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 当年拨款 2572.26 万元。 2020 年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60 万 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2 个项目)160 万元,运行维护 经费(0 个项目)0 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60 万元。 6、重点项目预算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 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10、“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 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 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