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教通〔2014〕65号 安化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安教通〔2014〕65 号 安化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 2014 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 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江英学校,局机关各股 室站、局属二级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庆祝第三十个教师节, 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师德,努力打造一支业务 精湛、甘于奉献、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评选 100 名安化县 2014 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对象 1.全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 -1- 5 年以上,并在近年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2.“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必须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第一线 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并向 农村中小学教师倾斜。 3.“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 儿园)的管理服务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 理人员。 二、 评选条件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 真务实,锐意改革,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 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 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3.一年来(2013 年下期至 2014 年上期)的教育教学成绩十 分突出。 4.在学校管理、服务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 1.全县评选优秀教师 80 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20 名。 2.6 月份上报的市教育局“益阳市第一届政府教育奖”的参 -2- 评对象(共 10 名,其中教师类 6 名,校长类 4 名)直接认定为 县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各单位名额分配见附表 1) 。 四、申报材料和时限 1.上报参评对象均为等额申报,并进行公示。 2.必须填写《2014 年度安化县 年度安化县 审批表》和《2014 推进人选一览表》(见附表 2、3) 。 3.上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各单位务必于 9 月 3 日前报县 局人事股谭锡凡同志,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安化县 2014 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 配表 2.2014 年度安化县 审批表 3.2014 年度安化县 推荐人选一览表 安化县教育局 2014 年 8 月 29 日 安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4 年 8 月 29 日印发 -3- 附件 1 安化县 2014 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名额分配表 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 工作者 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 工作者 安化一中 2 1 东坪镇中心学校 5 1 安化二中 2 1 滔溪镇中心学校 2 安化三中 2 小淹镇中心学校 2 安化五中 2 江南镇中心学校 3 安化十二中 2 田庄乡中心学校 2 县实验高中 1 柘溪镇中心学校 2 县职业中专大福校区 2 马路镇中心学校 3 县职业中专东坪校区 2 奎溪镇中心学校 2 高明乡中心学校 2 南金乡中心学校 2 清塘铺镇中心学校 3 1 古楼乡中心学校 2 梅城镇中心学校 4 1 烟溪镇中心学校 2 乐安镇中心学校 3 1 渠江镇中心学校 2 仙溪镇中心学校 2 1 平口镇中心学校 2 长塘镇中心学校 3 1 江英学校 1 大福镇中心学校 4 1 县教师学习与 资源中心 1 羊角塘镇中心学校 3 1 局机关 1 冷市镇中心学校 1 龙塘乡中心学校 2 单 -4- 位 单 位 合计 1 74 1 1 1 16 附件 2 2014 年度安化县 审批表 姓 名 性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 时 间 教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别 民 龄 族 任教科目 或职务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教育局 意 见 -5- 附件 3 2014 年度安化县 申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人选一览表 填报人: 性别 民族 出生 政治 年月 面貌 学历 填报日期:2014 年 月 职务职称 教龄 人选类型 手机号码 日 备注 填表说明:①“工作单位”栏:填写全称,如是民办学校,请在“备注”栏说明“民办学校” ;②“人选类型”栏:分 别注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 纪监部门审核意见: -6- 计生部门审核意见: 综治部门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