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能源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年度计划??.docx
乌海市海勃湾区能源局 2023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年度计划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部署,全面推 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促进 能源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及社会全面发展, 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推广双 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2023 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 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 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 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 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在全区能源行业监 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 - 1 - 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 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 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 化的营商环境。 二、梳理抽查事项清单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 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调整抽查事项清单.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对辖区能源企业进行定 向抽查与不定向相抽查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从《海勃湾区能源局执 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抽取的检 查人员不少于 2 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 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 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我局辖区能源企业 的实际情况原则上随机抽查的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的 5%, 根据我局双随机事项清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确定双随机 抽查频次。 五、“双随机”检查流程 (一)抽取对象和执法人员 - 2 - 从企业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 (二)抽取结果公示 抽取结果采取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标明随机 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产生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和反映线索 的联系方式等。公示期间存在异议并查证属实的,重新启动 随机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确定流程。 (三)执法检查 由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检 查方式可采用实地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 情况或其他重要问题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并做好现场检查笔 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 相应监管措施。 (四)结果公示 在行政检查结束作出检查结果后 20 个工作日内,录入 随机抽查系统,经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 公开和规范。 (五)档案管理 按照“统一归集、共享共用”的原则,检查组抽查任务 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过程中采集的 证据材料等统一归档。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 3 - 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双随机” 抽查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 督。 附件:海勃湾区能源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乌海市海勃湾区能源局 2023 年 2 月 16 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