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乌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doc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5 年第 3 号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 《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法》 (以下简称《征管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印花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印花税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 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以下简称《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 ) 、 《内 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发自治区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5〕32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印花税核定征 收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 年 12 月 1 日 -1- 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一、核定征收印花税的适用范围 1.经认定为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按核定方式和核定印花 税税目范围征收印花税。 2.在税务机关窗口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不适用印花税核定征收 范围和核定征收比例缴纳印花税。 二、印花税征收方式认定步骤 新办企业和需要改变印花税征收方式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查后,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最后天遇节假 日顺延)完成认定工作,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并注明核定征收的方法和税款缴纳期限。 缴纳印花税的方式一经选定 ,一年内不得改变。 三、我市确定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如下 (一)购销合同 1.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 80%和适 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 100%和适 用税率计算缴纳。 2.货物流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 60%和 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对批量销售货物的企业,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 税,按销售收入的 8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3.建设施工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 80% -2- 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4.外贸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 80%和适 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 100%和适 用税率计算缴纳。 5.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 按销售收入的100% 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二)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承揽金额的 100%和适用税率计 算缴纳。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或支付费用的 100%和适 用税率计算缴纳。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的 100%和适用税率 计算缴纳。 (五)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 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六)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收入、费用的 100%和适用税率计 算缴纳。 (七)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收入、费用的 100%和适用税 率计算缴纳。 (八)借款合同。按借款(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金额的 100% 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九)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金额的 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 纳。 (十)技术合同。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收入或成 -3- 本费用金额的 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发自治区印花税核 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5〕32 号)的规定执行。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 年 11 月 15 日 -4- Formatted: Indent: Right: -0.06 cm, First Line: 0.49 cm, Line spacing: Exactly 35 pt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科承办 办公室 2015 年 11 月 15 日印发 -5- Formatted: Font: 仿宋_GB2312, 14 pt, Complex Script Font: 14 pt, Expanded by 0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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