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寿县关于开展2020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
寿人社〔2020〕27 号 关于开展 2020 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企事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 为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用工 和守法诚信意识,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进一步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效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安 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 通知》 (皖政〔2017〕25 号)等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2020 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称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工作 (一)时间。2020 年 6 月至 9 月。 -1- (二)书面审查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 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 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为加强我县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寿县的建 筑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 均应参加 2020 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三)书面审查管辖。依据《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 定,书面审查工作根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和工商注册地,按照 属地、统筹、便民的原则,实行属地管辖。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县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审查工作,并负 责辖区内在建项目施工企业的审查工作。 (四)书面审查内容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对用人单位 2019 年度遵 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书面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2-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 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 定的情况; 9.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按照《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实行事务 公开、民主管理情况一并纳入书面审查内容。 (五)书面审查方式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 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凡与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 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 “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为此,今 年书面审查工作将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2020 年书面审查 网址为:http://61.190.31.166:10003/ahqyy_szw/qy/index.jsp, 由用人单位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进入单位网上办事大 厅,通过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系统进行申报审查。 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按照《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 (皖人社秘〔2016〕395 号),继续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 -3- 作。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 查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 行综合评价,按照初步评价、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复核评定等 程序进行。 (一)初步评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诚信等级评价的内 容和标准,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进行初步评价。 (二)征求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征求劳动关系、社会保 险经办等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的意见,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 (三)社会公示。对拟评价为A、B、C 级诚信等级的用人单 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核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征求 意见和社会公示情况对初审意见进行复评,确定用人单位诚信等 级,并告知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定结果,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 保障诚信 A 级的用人单位中,择优向省市推荐“安徽省劳动保障 诚信示范单位”、“淮南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参评候选名 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提高劳动保 障监察效能的有效方式,也是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信 -4- 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提高认 识,积极组织辖区内用人单位参与年审申报,确保书面审查和诚 信等级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宣传引导 要结合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开展,加大劳动保障法 律法规宣传力度,指导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 (三)依法严格审查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 彻实施,将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今年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的重 点,审查和评价结果应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正向激励和 负面惩戒。加强对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的指导,按照应审尽审的原 则,将各类用人单位纳入书面审查范围。审查中发现用人单位的 违法行为,要做好教育引导,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拒不接受审查、隐瞒虚报书面审查材料的,要依法立案处理。 (四)强化结果运用 根据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 动态监管。对守法诚信的用人单位,要引导其自我规范;对失信 或违法的用人单位,要实行重点检查和监管;对严重失信、侵害 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 -5- 要将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与政策扶持、减免工资保证金、招投标、 银行贷款、评先评优等挂钩,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 惩戒机制,切实发挥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实际效用。 联系电话:0554—4020293 4028105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6 月 29 日 务员 考录 方案 通知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6 月 29 日印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