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政办发〔2019〕14号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友政办发〔2019〕14 号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机关、事 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县中、省直各单位: 为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行为,保障用人 单位和编制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 法》、全市《关于全面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第四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现就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分类 编制外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主要从事专业技术、业务咨询、 — 1 — 文档管理、接待讲解等工作;另一类是主要从事保洁、更夫、炊 事、收发等工作。 二、申报用工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必须在每年 10 月至 11 月 底前向县人社局申报下一年度计划,填报《友谊县机关事业单位 使用编制外人员计划申请表》(附表 1),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县 人社局审核。每年的 12 月底前,县人社局把审核汇总的编制外 人员计划表报请领导小组审批。 由于特殊情况,超申报规定时间使用编制外人员的单位,向 县人社局提出申请,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纳入计划。 经批准使用的编制外人员纳入编制外人员计划管理,用人单 位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将编制外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考勤制度及管理措施, 保障编制外人员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使编制外人员的 管理做到规范、有序。 三、严格控制编制外用工数量 机关、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制外人员的,使用数量 要严格控制在单位编制数的一定比例内。机关和财政全额、差补 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其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实有正式职工 人数的 4%至 7%以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其比 例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保证事业发展需要。 由于特殊情况,超规定比例使用编制外人员的单位,应向县 —2— 人社局提交说明情况的报告,报请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本着 实事求是、保障工作运行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 四、编制外用工招用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要面向社会公开择优 招聘,由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同 等条件下,应优先从本地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下岗失业人 员中招用。 编制外人员主要从事临时性、季节性辅助工作,使用期限一 般不超过一年,第二年仍需要使用的,可按规定重新办理招聘手 续。 (二)招用的编制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文化水平、专业技能和相应能力; 3.愿意履行相关义务; 4.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合同签订和劳动报酬 (一)确定编制外人员后,用人单位要履行备案手续,填报 《编制外用工备案登记册》(附表 2)。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 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 1 个月内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 — 3 — 用人单位与使用的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用人 单位应及时向县人社局备案,填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 登记表》(附表 3)。 (二)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编制外人员的劳动报酬, 支付的劳动报酬参照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办法,不得低于最 低工资标准。 六、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编制 外用工审批、监督等各项工作。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于 力 成员:县人社局局长 张建民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赵大力 县委编办主任 欧阳文 县财政局局长 于丽华 县审计局局长 张谊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建民兼任。 各成员单位职责: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各单位编制外用工情况 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县委编办负责确定单位人 员编制数,核定单位职能;县财政局负责编制外用工人员经费保 障;县审计局负责编制外用工人员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监督检 查;县人社局负责编制外用工计划申请审核,报请领导小组审批 后履行备案手续等。 —4— 七、其他 (一)本通知不包括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其相关管理按照 省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各单位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自行使用编制外人员,对擅 自聘用,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因管理不到位等造成一切后果的, 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如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 定。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4 月 2 日 — 5 — 附表 1 友谊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计划审批表 单位 名称 单位 性质 填表人 姓名 联系 电话 编制数 实有在 编人数 申请 年度 申请 人数 本年度 编制外 人数 本年度 编制外 人员工 资总额 上年度 编制外 人数 岗位类型 上年度 编制外 人员工 资总额 用工期 用工 限 人数 (月 ) 工资标 准(月) 经费 来源 备注 1. 2. 3. 申请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 批 部 门 意 见 年 —6— 月 日 注:岗位类型不足可以增加。 — 7 — 附表 2 编 制 外 用 工 备 案 登 记 册 用人单位(章): 日 填表日期: 年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电 话 单位负责人 人事工资负责人 职工人数 备案人数 序号 姓 名 领导小组意见: —8— 性 别 年 龄 工 资 岗 位 参加工作时间 合同起止日期 身 份 证 号 月 合同文本编码号 附表 3 编号: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 社会保险代码: 姓名 出生 性 别 参加工作 时间 日期 进入本单位 年 月 日 时 年月日 年月日 间 月工资额 年 龄 劳动合同 年 起止时间 元 (生活费) 月 至 年 月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 原 合同 因 领取经济补偿金或 解除 生活补助费标准 终止 情况 领取安置费标准 元 实 领 金 额 元 元 实 领 金 额 元 养 老 保 险 自 年 月起缴纳至 年 月止 失 业 保 险 自 年 月起缴纳至 年 月止 医 疗 保 险 自 年 月起缴纳至 年 月止 自 年 月起缴纳至 年 月止 社会 保险 费缴 纳情 况 本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用 人 主管 单 位 部门 意 见 意见 经办人签字: 月 日 年 经办人: 年 月 月 日 经办人: 日 年 月 日 人力 资源 社会 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其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保障 行政 部门 年 月 日 备案 签章 注:此表一式四份(打印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职工各一份。 — 9 —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 — 2019 年 4 月 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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