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doc
2018 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主要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拟订城镇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等意见和办法, 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行业技术发展、人才培训规划,组织行业科技 项目攻关,指导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指导行业 职工队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三)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 订区人民防空发展规划、人民空袭方案、防范和减轻危害的办法 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完善人防组织指挥、 通信警报、应急救援等工作,适时组织军、地联合防空演习。 (四)承担推进住房改革发展和住房保障的责任,监督房 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商品房管理、城镇住宅建设工作,规范房地 产市场。 (五)负责建筑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和监 督有关工程设计行为,指导工程监理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施工 安全,指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定额以及地方建设标准,负责散 装水泥、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工作,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室)内 设 5 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住房管理股、城乡建设股、建筑 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等 5 个机构。 预算单位构成及单位编制情况 纳入 2018 年度部门预算的单位构成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住房改革领导小组、散装水泥管理 办。 单位编制情况如下: 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核定行政编制 26 名(含行政机关 后勤服务人员 4 名),临时聘用人员 21 名; 2、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参公)编制数 11 名; 3、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 4 名; 4、散装水泥管理办(公益一类事业)4 名。 二、2018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8 年总收入合计 896.47 万元;支出总计 896.47 万元。 三、2018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入合计 896.47 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 896.47 万元。 四、2018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构成 年度支出预算 896.47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713.0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7.2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6.14 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 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22 万元,比 2017 年预算减少 3 万元,下降 12%。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 万元,与 2017 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0 万元,与 2017 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 14 万元,与 2017 年预算相比无减少 3 万元,主 要是本年度机构改革原造价站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心撤并,车 辆编制数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 8 万元,与 2017 年预算持平。 五、机关运行情况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87.26 万元,比去年增加 21.54 万 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 13 万元,其中行政拨款 13 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 及印 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 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 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 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 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