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docx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9 年“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决算为 5.63 万元,完成预算 12.5 万元的 45.0% 。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 万元的 0% ;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4.16 万元,完成预算 11 万元 的 37.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47 万元,完成预算 1.5 万元的 97.8% 。 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 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 费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16 万元,占 73.9% ;公务接待费支出 1.47 万元,占 26.1% 。具体情况如下: 1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机关及下属 3 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 括: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16 万元,其中:公务 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2019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 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4.16 万元,2019 年局机关及下属 3 个单位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费 1.23 万元、 燃油费 2.68 万元、其他 0.25 万元,比上年减少 5.83 万,降低 58.36%,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底对加油卡进行充值,以保障日常 工作用车需要,故 2019 年度燃油费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47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相 关单位和兄弟单位交流工作等接待。包括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 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0.45 万元和项目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1.02 万元 。2019 年,局机关及下属 3 个单位 共接待国外来访 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21 次,接待人数 共 260 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相关单位和兄弟单位交流 工作等接待。 2 3 表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部门: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合计 1 12.50 预算数 决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因公出国 (境)费 2 公务接待 小计 3 0.00 11.00 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 购置费 运行费 4 5 0.00 11.00 费 6 合计 7 1.50 因公出国 (境)费 8 5.63 公务接待 小计 9 0.00 4.16 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 购置费 运行费 10 11 0.00 4.16 费 12 1.4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 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 1.47 万元,包含“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 的 0.45 万元和“项目支出”中的 1.02 万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