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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材料2--惠卫职院﹝2022﹞36号附件-《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业实践与岗位实习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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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材料2--惠卫职院﹝2022﹞36号附件-《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业实践与岗位实习管理制度》.doc

附件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业实践 与岗位实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要求 根据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 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教成﹝ 2021﹞4 号文件精神,岗位实习是职业教育教学过程中理论 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是巩固和提高学生基础理论、基本知 识、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养成 科学思维习惯,并提升自身医学人文精神的重要阶段。在实 习中,要求学生热爱专业, 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思想,养成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熟练掌握各专业基 本的操作技术,把自己培养成为既有较全面的医药卫生专业 知识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又具有高尚医德情操的医务工 作者,毕业后能独立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 组织领导 (一)实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 主持实习管理工作。 (二)实习与就业指导部作为学校岗位实习宏观管理机 构,负责岗位实习计划和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医、教、研等 业务协作的联系、协调、实施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校内辅 1 导员及校外兼职班主任的管理及考核,明确辅导员、班主任、 实习班长(组长)的职责,建立实习生管理网络,及时处理 突发事件,确保实习生学习、生活顺利安全进行。 (三)实习与就业指导部负责审定各二级学院制订的实 习大纲和计划,编写各专业实习生名单,落实实习点和实习 生人数,选好专业组长及大班长,进行组长、班长培训工作, 做好当年实习经费预算,检查各二级学院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实习前的专业思想、纪律、生活、安全 等教育,解决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实习 基地建设的组织工作,组织各二级学院专业老师及辅导员到 实习点了解情况并指导实习,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处理 实习生奖惩等事宜。 (四)学校计财财务部、后勤与安全保卫部负责学生经 费收支、交通、食宿及有关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五)各二级学院负责编写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用书, 协助实习与就业指导部联系落实实习基地,做好实习前的各 项准备工作,审核学生实习资格,派员护送实习生安全到达 实习点。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实习情况、检查实习质量,并进 行实习指导。实习结束时各二级学院根据实习基地意见,评 定学生实习成绩,写好实习的总结报告,做好实习成绩的审 查工作,将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表签署意见后交实习与就业指 导部归档。 (六)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习单位作为安全与教学管理的主 2 要负责单位,学校全力支持和配合实习单位实习生的各项管 理工作,学校以教育部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与实习单 位签订相关的实习三方协议,在家长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与 家长签订《丙方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 书》,和实习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 (七)各实习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习生各科轮转实习安 排,组织带教,指导各项技术操作,转科考核工作,每科实 习结束后,要进行鉴定和成绩评定(成绩评定分优秀、良好、 及格、不及格),并签署名字后加盖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全部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写好个人总结,由实习小组鉴定, 再交实习单位主管部门鉴定,盖好公章,由学生本人带回学 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实习与就业指导部归档。 (八)实习生以实习点为单位成立实习班(组),由实 习与就业指导部指定正、副班长、专业组长。实习班长、专 业组长受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实习班长、专业组长 应主动向实习单位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每月书面向实习与就 业指导部汇报工作一次。 (九)实习期间班主任、辅导员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对实习生和毕业生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对实习班(级)班主任、辅导员的管理作如下补充规定。 1.从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前一个月起,班主任到学生毕 业为止,辅导员到毕业后第一学期结束,归实习与就业指导 部管理。 3 2.班主任、辅导员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除要完成规 定的巡点任务外,要经常与本班实习生(特别实习组长)及 实习单位沟通和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 生活和组织纪律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处理。不定 期向实习与就业指导部汇报实习生的情况。 3.班主任、辅导员要全力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积极推荐毕业生(特别是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毕业生毕 业后一个学期内,其就业情况的调查、跟踪和核实工作由原 所在班(级)辅导员负责。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实习与就业 指导部报告本班(级)的初次就业情况和最终就业情况。有 关各二级学院和实习与就业指导部负责人要加强督导检查, 及时掌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4.班主任、辅导员要协助实习与就业指导部、有关各二 级学院做好毕业生的质量调查跟踪工作。 5.上述工作将纳入实习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学期考 核内容。 第三条 实习生守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规章 制度,服从学校实习与就业指导部的安排,并在规定日期到 实习单位报到。 (二)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尊敬带教老师,按时完成 带教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 (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 义”精神。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病人满腔热忱, 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四)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详见《实习生请假管 理规定》) (五)凡是违反纪律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的,学校原则 上不再安排实习,并将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劝 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六)学生实习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单位, 擅自调换实习单位并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实习鉴定作不 合格处理。 (七)服从实习单位科室或各部门工作安排,不得擅自 更改实习科室和排班,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时转科, 不得随意转科或延迟转科。 (八)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实习与就业指导 部老师联系,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实习生不得直接 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 响,学校将给予相应处分。实习生累计 3 次被实习单位投诉, 实习鉴定为不及格。 (九)各科室实习结束前 3 天,先自我鉴定,专业小组 长填写小组意见,带教老师鉴定。实习鉴定是毕业成绩的依 据,要严肃认真对待。 (十)学生实习期间按实习单位或学校统一的住房安排 住宿,原则上不得私自在外租房,不准留宿他人,特殊情况 5 需要外宿,需必须经实习与就业指导部批准,否则按违纪处 分。 (十一)爱护公物,励行节约,诚实自爱,不拿病区公 物私用。如损害公物应及时主动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 按实习单位规定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和处理。未经老师同意 不得擅自动用贵重仪器。 (十二)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科室的卫生劳动工作,养 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宿舍内务要整洁。不准私接电线,禁止 使用电炉及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 (十三)尊敬带教老师,不冒充带教老师、科主任签名, 不涂改实习鉴定。团结同学,生活要艰苦朴素,着装整洁, 举止文雅,廉洁奉公,不借实习之便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十四)尊重患者,明确患者的权力和义务。廉洁自律, 禁止接受患者或家属的馈赠或红包;禁止因个人学习而增加 病人痛苦。 (十五)禁止在“网吧”、“酒吧”、“舞厅”等场所 进行非法活动,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 (十六)不到江、河、湖、海等无安全防护及救助设施 的地方游泳。 (十七)培养高尚的医德医风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保 护性医疗制度。 (十八)注意加强“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 本技能)训练。不能有单纯追求技术操作,忽视基础训练的 6 倾向,应扎扎实实地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坚决杜 绝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十九)离开实习单位需经学校批准,并与实习单位办 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四条 专业实习要求 (一)到各科实习前需要掌握该科实习大纲的内容和要 求,了解科室的编班和工作安排,主动争取医护人员的指导, 努力完成实习计划。 (二)进入新实习区,要求在 2 天内了解病室环境和各 项制度,病床顺序,物品放置及病人概况,参加交接班工作。 (三)要经常重视几个观念,确保医疗护理质量。 1.查对观念:三查八对一注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2.无菌观念:严格执行无菌技术。 3.清洁消毒观念:重视用后物品的清洁、消毒处理,工 作应做到有始有终,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工作。 (四)树立良好的服务态度,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想病 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主动征求病人和科室的意见,及 时改进各项工作。 (五)各专业实习要求:(见实习大纲) (六)实习与就业指导部定期派出老师到实习点了解情 况,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七)实习生的实习鉴定和各科考核成绩单列记分,凡 在校各科理论成绩不合格者, 或连续 2 年操行评定不及格者, 7 不得实习。岗位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毕业统考。无 故不参加实习者,作旷课(班)处理,参加实习时间不足 2/3 者,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第五条 实习生请假管理规定 为严肃实习教学管理,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同时严格做 好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以下实习生请假管理规定: (一)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履行实习生工作职责。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 早退和无故缺勤。 (二)实习生实习期间无寒、暑假,一般节假日应服从 实习科室的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就 地休息,需要离开单位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除春节可根据实习单位实际情况调休外,其他节 假日一律不予调休、积假和补休。 (四)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 请假,应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实习 单位,请假所缺的实习时间和内容应填在鉴定表上。 (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 0.5 天至 1 天,由实习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批准。 2.请假 2 天至 3 天(含 3 天),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 科室负责人及辅导员同意后报实习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备 案,请假生效。 8 3.请假 4 天或以上(含试工假),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 单,由辅导员、科室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后,由实习单位主管 部门和学校实习与就业指导部批准。 4.假满后应及时到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试工假销假需凭试工单位证明销假) (六)请病假凭就医医院医生诊断证明办理,原则上就 地休息治疗;患严重疾病者,可申请回家治疗。两周后未能 治愈者,填写请假申请单,家长签名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及 备案条款办理。 (七)实习生不得委托其他同学代请假;未请假(含未 经批准)不得离开实习单位;学生请假须经批准后方有效, 不得无故或借故超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履行续假手续 而超假者,一律按旷课(班)论处。 (八)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上班时间)按7学时/天计 算。实习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班,违者按下列情况给 予纪律处分: 1.一学期(半年)旷课(班)累计(下同)达 5-20 学 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旷课(班)累计达 21-30 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旷课(班)累计达 31-40 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旷课(班)累计达 41-50 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旷课(班)超过 51(含 51 学时)学时,或连续两周 不参与实习(教学)活动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无故迟到、早退累计5次作为旷课(班)1学时计; 9 (九)实习生因旷课(班)受到纪律处分后,又继续旷 课(班)者,应累计处分前的旷课(班)时数,从严处理, 直至开除学籍。 (十)旷课(班)累计缺一天补实习一天。因病、事假 超过 4 天,必须按实习单位的要求补回实习;试工请假的时 间原则上为 7-14 天,超出的时间也按要求补实习。 第六条 实习班长及专业组长职责 为了加强实习生管理,及时将实习生的情况反馈到学校 和实习单位,我院在每个实习单位都设立了实习班长及专业 组长。实习班长与专业组长及时汇报实习点存在的问题,在 实习单位及学校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实习班长及专 业组长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班长及专业组长的培训, 做好实习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实习班长在实习前到实习与就 业指导部领取本实习点的名单及实习点的相关部门联系人 及电话。 (二)组织本实习点的同学集中开会,明确实习前的各 项任务。到实习点的当天组织本实习点的同学搬运行李乘车 并主动和带队老师联系。 (三)到达实习单位后,积极、主动到实习单位的主管 部门联系,协助主管部门安排实习生的轮转表,明确本实习 点每位同学的实习安排。班长收集本实习点同学的简况表及 相片上交到实习单位的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实习生参加实习 单位的各项活动。 10 (四)积极主动地配合实习单位安排实习生的住宿,组 织实习生搞好内务卫生。如果由学校统一租房的,班长安排 好每位同学的住宿,按房东要求收取一定数额的水电押金, 记录出租房水表、电表的读数,每月按时收取水电费及管理 费交给房东;积极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五)负责本实习点的各级管理工作,专业组长做好本 小组同学每天的考勤,发现有违纪现象及时向班长汇报,班 长再向实习与就业指导部汇报。 (六)实习班长及组长归实习与就业指导部直接管理, 在实习期间出现违纪行为,实习与就业指导部可随时更换人 选。 (七)实习班长每月组织本实习点的同学召开生活会, 了解每位实习生的思想动态及实习情况,专业组长认真写好 本专业实习生的转科(部门)评语。实习班长及组长的评语由 其他组员填写,不能由本人填写,实习鉴定不能涂改。 (八)组织实习点的同学在实习管理平台签到并做好相 关工作。 (九)每月用书面形式向实习与就业指导部汇报本实习 点的实习情况(包括好人好事、实习心得及存在问题等)。 (十)实习结束前,配合实习单位组织同学搞好“优秀 实习生”的评选工作。收集各位同学的鉴定到实习单位的主 管部门写评语,加盖公章,写好感谢信交给实习单位,组织 同学搞好宿舍卫生并交还宿舍钥匙,做到善始善终。 11 (十一)实习结束回到学校后,用书面形式写好本实习 点或本专业实习生一年的实习总结上交实习与就业指导部。 第七条 实习单位的有关工作制度 (一)消毒隔离制度 1.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2.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 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3.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 呕吐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 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4.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必要 时备有消毒液浸泡手。 5.污物、废物要用窗口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 准乱堆乱放。 6.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 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严格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的一项重要制 度。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一注意”:服药、 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中查;服药、注射、处 12 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批号。注意用药后反应。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 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 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 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4)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 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 24 小时 后方可处理。 (5)值班护理实习生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准打电话, 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6)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 必须仔细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2.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 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 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 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一次。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13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 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 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 及注意事项。 (三)传染源管理制度 1.传染病人,应严格根据传播途径(呼吸道、消化道、 接触、昆虫、血液)分别进行隔离。 2.严格执行消毒常规,传染病人出院、转科、死亡等离 开隔离区时,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3.检验有传染性的标本时,应当防止污染工作台、地面、 衣物等。检验完毕的标本应先消毒后处理,检验单发出前应 消毒,菌种应由专人保管,专册登记。 4.对已被感染的传染病人尽快治疗,医务人员接触传染 病人应当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5.高危区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带菌检查,根据检查结 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病房管理制度 1.定期向病员宣讲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 等到工作。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 走路轻、操作轻、说话轻。 3.病区床位的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并固定位 置,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14 4.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 每周大清扫一次。 5.实习生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着装整齐,必要时 带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6.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出院时清点回收。 7.对当班时的财产、设备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 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8.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时不 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第八条 实习生“职业暴露”防范须知 “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 从而有可能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种情况。医护人员的 “职业暴露”是指在诊疗、护理、检验中,意外被艾滋病、 肝炎等病毒感染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皮肤或粘膜,或 者被含有艾滋病、肝炎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 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一)“职业暴露”防护原则 1.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 对所有病人的血液、 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 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用预防措施。 2.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刺伤、割伤、粘膜接触 等),应迅速报告医院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迅速了解患者 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的经过,指导暴露者填好血(体)液职 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15 3.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应对患者 进行相关检测。 4.输血科或检验科发现 HIV 初筛阳性患者,应立即通知 临床科室、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确诊检测,并负 责及时得到确诊报告。 (二)实习生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 1.实习生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 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 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 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 锐器。 3.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 人员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 中,以防刺伤。 5.实习生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 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 手或进行手消毒。 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 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 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 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16 7.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 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8.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均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 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 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直接挤 压伤口。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 75%酒精 或者 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 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第九条 实习生实习出科考核办法(总纲) 实践教学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岗位实习是培养 合格医学卫生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规范学生的岗位实 习及实习单位的带教工作,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医学卫生类 毕业生质量,提高医学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实习 出科考核的导向作用,调动教、学、管三方面的积极性,根 据实践教学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巩固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尤其强化岗 位专业技能,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严格教学管理,规范实 习带教,优化培养过程,确保医药卫生技术人才培养质量。 17 (二)考核方法 本专业实习出科考核,参照以下方法进行操作。 出科或转病区考核:在实习单位(医院)科教科或护理 部的组织与指导下,由各科或病区组织考核。 理论小考试的形式:由各科室或病区负责出题,题量和 题型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学生出科或转病区前一 周内对实习生进行考核。 技能操作的形式:根据学校各专业“岗位实习大纲”的 要求,由各科或病区负责在学生出科或转病区前对实习生进 行考核,形式由考核教师(或带教老师)结合病区情况适当 安排。 临床文书书写、实习纪律、实习态度、思想品德由带教 老师负责考核。 以上考核内容的成绩记录在“岗位实习鉴定考核表”上。 毕业考核在实习结束时,根据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 内容与方式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成绩归档教务处。 (三)考试成绩管理 出科或转病区考核不合格者,要补实习(对该科或病区 的内容进行补实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毕业。 出科考试中的理论和临床技能操作考试采取百分制(60 分为合格线)并分别记分,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补考合格后方能毕业。 (四)组织管理 18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以上办法并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制 定出科考核的具体内容及形式,报实习与就业指导部批准后 执行。 第十条 实习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实习顺利进行,对实习生制定如下规定。 (一)实习与就业指导部办公室及各二级学院、实习单 位要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及相应的安全培训。 (二)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习过程中,要把安全 教育放在首位,对实习单位所提供的实习环境或安全措施存 在隐患的要及时向实习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三)学校为每位实习生购买实习责任险,督促实习生 办理有关医疗保险。 (四)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纪律 以及安全操作规定。 (五)禁止到野外河流、湖泊游泳,禁止爬山及郊游。 (六)加强交通、生产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 行实习,对于机器、电器要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对 危险性药品、试剂(如易燃、易爆、毒剧药材及麻毒、精、 放药品),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习。 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离开实习场所或实习单位必须书面请假。 (七)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学校或实 习单位批准,返回岗位应向学校或实习单位报告,同意后方 可上岗。 19 (八)必须听从带教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 护各类仪器、设备,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带教 老师,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确保人身、设备安 全。 (九)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 业机密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十)实习学生不得在外任意租房住宿。因特殊情况要 求租房的,必须由家长出面办理租房手续,经学校及实习单 位同意后报实习管理处备案。 (十一)节约用电、用水,严禁私自接线和使用电炉、 电热棒等不安全电器,严禁明火取暖。 (十二)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十三)不准与社会上不明身份的人员交往。 (十四)做好寝室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 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手机、现金必须安全存放。 (十五)不得夜不归宿,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十六)加强实习生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 安全、财务安全、预防疾病安全的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一条 实习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实习生有个安全、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规 范实习生宿舍的内务管理、用水、用电管理,制定以下管理 制度。 (一)为保证同学有足够的睡眠,实习生要按时作息, 晚上外出不能超过二十三点回宿舍,夜班回来的同学要尽量 20 小心、小声,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同学要服从保安员的管理, 进出医院(宿舍)要凭实习生胸卡或学生证,否则效果自负。 (二)不得在宿舍大声喧哗或酗酒闹事,违者按学校有 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搞好宿舍精神文明建设,休息时间不准在宿舍打 扑克、麻将等,更不能以此作赌搏,违者按学校有关规章制 度处理,违法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宿舍实行轮值清洁制度,值日生坚持每天打扫室 内、外卫生,特别打扫厕所卫生(同学用厕后要自觉冲 水),值日生不值日者,缴纳代劳金,由舍长请人代劳。禁 止丢垃圾进厕所,厕所堵塞,需清理维修,费用由本宿舍同 学分摊负责。 (五)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丢垃圾、乱吐痰, 更不能从窗口、门口扔杂物、倒水,违者按学校有关规章制 度处理。 (六)自觉整理好被子、蚊帐,生活用品、书籍等物, 做到内务整齐划一。 (七)搞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不在宿舍会客,不擅自 留宿客人,房内无人要上锁,午睡和熄灯后不得进入异性宿 舍。 (八)宿舍内的所有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拆除,违 者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如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九)注意安全用电,不准私接电源、乱拉电线,禁止 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以免造成电线短路,引起火灾,危及生 21 命。违者没收用电器,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并追缴电 费及用电负荷费,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表计算,由学生自 付),故意制造故障使水表、电表倒、停、慢转的,表外接 线用电、接管用水等盗窃行为和故意损坏计量设备及水电设 备的,一经发现,依法追究行为人相应责任。 (十一)禁止在室内开炉生火煮食,不准在床上或不安 全的地方燃点蜡烛,以免引起火灾,违者按学校有关规章制 度处理,若造成事故,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如果因实习单位住宿资源有限,实习生须经过 实习与就业指导部、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层层审批, 审批通过后,与学校签订《实习生自行在外住宿安全协议 书》,方可在外住宿,以确保实习生的住宿安全。 第十二条 实习生毕业就业安全 (一)慎重对待招聘信息 1.要认真确认求职信息的真实性。学校不能向学生发放 不能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联系人情况以及资料有疑点的用人 信息,以防止虚假用人信息流向学生。毕业生对于获得的求 职信息要多方确认,特别是网上招聘信息,不能贸然行事, 要分辨真假,提防就业陷阱。 2.妥善填写个人信息。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特别是在网 上投寄简历,对于个人基本信息(如本人联系方式、家庭住 址及联系方式)一定要谨慎小心、慎重填写。 22 3.注意人身安全。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注意自我保护, 特别是女生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要单独到偏僻的地方或隐密 的地方(如宾馆、郊区)参加应聘,最好有家人陪同参加。 必要时拨打“110”求助。 4.毕业生要警惕非法传销组织的诱骗。在求职过程中如 果遇到需要交纳一定现金或必须先购买某种产品才能获得 就业机会的情况一定要慎重,要做到不缴不知用途的款,不 购买自己不清楚的产品,不将证件交给用人单位保管,不随 便签署协议,不为薪资待遇不合理的用人单位工作。 5.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毕业生要加强对法律知识、 劳动法、安全知识的学习。签订就业协议要特别谨慎,对于 不合理的条款,特别是用人单位的附加条款要慎重,要学会 运用《宪法》、《劳动法》等法律相关条例。在签订就业协 议前,要特别做到:有没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的用人单位, 看面试时是否草率、轻易就录取,工薪待遇是否合理。必要 时要及时与家人或辅导员取得联系。 6.毕业生如果被用人单位录取,最好到用人单位实地观 察,判断是否合适就业。 (二)毕业生在实习期间外出联系工作单位,必须履行 正常的请假手续,请假的时间参照《实习生手册》的有关规 定,不得超越规定或延长请假期限。 (三)毕业生一定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 盗、防骗以及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 23 (四)对于出现的安全事故,各班必须及时上报,严禁 误报、漏报或隐匿不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岗位实习期间巡查实施办法 实习教学是医学卫生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教学阶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具 备良好的社会医德、医风,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思想;培养学生在医疗卫生实践中学会运用理论知识 和技能,认识疾病与防治疾病,不断开发智力与提高能力, 为毕业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由于实习教学时间长、学 科多、学生分散,教学管理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为了规范实 习教学过程,加强实习教学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订 实习中期巡回检查实施办法: (一)目的:通过检查及时掌握各实践教学点岗位实习 进行的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密切院校关系, 校企合作,完善教学基地建设。 (二)巡查时间:各专业实习开始到实习结束 (三)巡查成员组成: 教学管理组:分管实习及教学校领导、二级学院党总 支书记、院长、教研室主任及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 专业教师业务组:各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 (四)巡查内容: 1.教学管理组巡查内容: (1)检查实习生实习内容、实习鉴定手册中实习项目 完成情况,是否与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相符。 24 (2)到实习单位与主管领导、科教科及护理部(或人 力资源部)负责人沟通,反馈教学问题,商讨实习教学协议 签订落实情况。 (3)组织召开实习生座谈会,了解学习、纪律及生活 情况,记录同学反馈意见,并将情况与实习单位主管部门相 互交流,及时解决实习生学习上的困难;重点了解在校期间 纪律意识薄弱的学生的实习情况。 (4)检查学生的宿舍生活设施安全与卫生情况,了解 生活规律及周围环境。 (5)第二次下点巡查同时做好联系下批学生的实习工 作; (6)到实习单位人事部门做好我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调查和跟踪工作。 2.专业教师业务组巡查内容: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实际 情况具体安排及对接。 (五)实习巡查要求 1.学生实习期间,校领导安排 1 次到负责片区的实习单 位进行巡查,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 长每学期安排 1 次,各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季度安排 1 次。 2.辅导员、班主任每月一次自主到惠城区、仲恺区实习 单位巡查,外市及惠城区、仲恺区外实习单位巡查统一由各 二级学院安排。 3.实习与就业指导部具体负责联系实习单位。 25 4.实习点有突发事件由实习与就业指导部安排相关部 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副院长、辅导员或班主任共同处理, 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检查结束时工作组将情况汇总后向实习单位教学主管 部门反馈,并作出书面小结在实习与就业指导部备案,每季 度召开一次实践教学反馈会, 针对学生实习期间存在的问题, 提出今后如何改进建议。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 5 月 26 日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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