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办(2007)11号 公 布-青岛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doc
公 布 住房办(2007)11 号 学校新建安达路专家公寓入住及其腾空房和长沙路住房的出售,四档人员 公布第一榜后,接受了申请人和教职工反映意见,住房资格审核小组与住房办复 核后,现公布第二榜(公布表附后,共计 8 页),继续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说明:本榜有 1 名申请人不再排队,有 135 名降档人员降入本档混合排队。) 申请人或教职工对公布的上述人员的资格、积分情况或本公布有意见需要 反映,请于 2007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4 点前,以书面形式反映到住房 办(科技楼 1208 室)或纪委(1606 室)以及纪委分别设在南、北校园的举报箱, 若以电子邮件形式,请发至以下电子信箱: 1、国资处 gzc@qtech.edu.cn 2、纪 委 jiwei@qtech.edu.cn 3、住房办 gfzxb@qtech.edu.cn 姓名前加“#”号的申请人,务于 2007 年 7 月 16 日下午 4 点以前,请你携 带前住房的房产证,到住房办验证并计核差面积分,凡过时不办理验证的,视 为自动放弃该项核分。 本公布由各部门(或单位)负责传达到所属教职工。 友情提示:第二榜公布后,若没有反映意见,预计 7 月 16 日下午 4 点以后 或 17 日发布之后榜次的公布,请各部门、申请人或教职工注意在校园网上浏览。 特此公布 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小组 住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7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