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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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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doc

预案编号:HXXHYA-WLTZQ/2022-11 版本: A/0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 应急预案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前 言 为提高乌拉特中旗对洪、汛、旱、雪灾的快速反应能力,最 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公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件应对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9 号,2007 年 08 月 30 日通过)、《事件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以及参考相关文 件和指南性材料,结合乌拉特中旗实际情况,由旗应急管理局负 责组织编写《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经乌拉特 中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由旗政府印发。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事件预防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 应急预防的总目标是在事件发生之前以及事件期间和事件后采 取有效措施,控制紧急事件的发生、发展并尽可能将事件对人员、 环境、财产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本预案与乌拉特中旗在此前制定的相关制度有冲突的,以本 预案为主。版次和修订表示方法:版次/修订“A/0”“A”表示第一 版,以 A、B、C……次序依次类推;“0”表示第 0 次修订,以 0、 1、2……次序类推。 目 录 1 总则 ..................................................................................................-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2.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 1 1.2.2 有关文件和指南性材料 ..................................................- 1 1.3 适用范围..................................................................................- 2 1.4 分类分级..................................................................................- 2 1.5 应急工作原则...........................................................................- 2 1.6 应急预案体系...........................................................................- 3 2 乌拉特中旗洪、汛、旱、雪灾害风险评估 ..................................- 4 2.1 地理位置..................................................................................- 4 2.2 水系分布...................................................................................- 4 2.3 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 5 2.4 地形地质...................................................................................- 6 2.5 山洪灾害损失情况...................................................................- 6 2.6 暴雨型山洪的特点...................................................................- 7 2.6.1 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7 2.6.2 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 8 - 2.7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9 2.8 城镇防洪、排洪工程现状.......................................................- 9 2.8.1 划分原则................................................................................- 10 2.8.2“两区”的基本情况.............................................................- 10 - 2.9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11 2.10 旱情信息...............................................................................- 11 2.11 雪灾信息...............................................................................- 11 - 3 防汛抗旱、雪灾组织机构与职责 ................................................- 12 3.1 应急领导机构.........................................................................- 12 3.1.1 旗防汛抗旱、雪灾领导机构职责 ................................- 14 3.1.2 苏木镇(中心、公司)领导机构与职责 ....................- 15 3.2 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机构与职责.........................................- 15 3.2.1 旗防汛抗旱、雪灾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 15 3.2.2 苏木镇(中心、公司)工作机构与职责 ....................- 16 3.3 专项应急工作机构与职责.....................................................- 16 3.3.1 旗专项应急工作机构与旗工作指挥部的关系 ............- 16 3.3.2 旗专项应急工作机构的组成 ........................................- 16 3.3.3 旗专项应急工作机构的职责 ........................................- 16 3.3.4 旗专项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 ............................- 17 3.3.5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专项应急机构 ...................- 17 3.4 组织机构的建设 .....................................................................- 17 3.5 旗直部门及相关部门应急工作职责 .....................................- 17 3.6 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及工作人员职责 .................................- 20 3.7 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及职责 .....................................................- 21 3.8 应急保障体系及职责 .............................................................- 22 4 监测及预警 ....................................................................................- 22 4.1 监测 .........................................................................................- 22 4.1.1 政府监测 ........................................................................- 23 4.2 预报、预警 .............................................................................- 24 4.2.1 预报 ................................................................................- 24 4.2.2 预警 ................................................................................- 25 4.2.3 预警发布及程序 ............................................................- 29 4.2.4 预警发布 ........................................................................- 30 4.2.5 预警响应 ........................................................................- 30 4.3 预警的解除 .............................................................................- 31 - 4.4 隐患排查及巡查防守 .............................................................- 31 5 应急响应 ........................................................................................- 32 5.1 分级响应 ................................................................................- 32 5.1.1 响应级别的确定 ............................................................- 32 5.1.2 分级启动预案 ................................................................- 33 5.1.3 旗防汛办应急响应职责 ................................................- 34 5.1.4 苏木镇(中心、公司)及各部门防汛办应急响应职责...- 34 5.1.5 信息报告 ........................................................................- 34 5.1.6 特别情况的处理 ............................................................- 35 5.2 信息采集和处理 .....................................................................- 35 5.2.1 快速应急系统 ................................................................- 35 5.2.2 应急值守 ........................................................................- 35 5.2.3 现场信息的采集 ............................................................- 36 5.2.4 信息采集报告 ................................................................- 36 5.2.5 信息处理 ........................................................................- 36 5.3 响应程序 .................................................................................- 36 5.3.1 灾害等级划分 ................................................................- 36 5.3.2 分级应急响应 ...............................................................- 37 5.3.3 事发地先行处置 ............................................................- 37 5.4 处置措施 .................................................................................- 37 5.4.1 旗政府及其部门应急处置 ............................................- 37 5.4.2 洪汛灾害应急处置 ........................................................- 38 5.4.3 干旱灾害应急处置 ........................................................- 41 5.4.4 雪灾应急处置 ................................................................- 42 5.5 信息报道 .................................................................................- 43 5.5.1 信息报道的原则 ...........................................................- 43 5.5.2 信息发布制度 ...............................................................- 43 5.5.3 信息报道组织 ................................................................- 43 - 5.6 应急结束 .................................................................................- 43 6 后期处置 ........................................................................................- 43 6.1 善后处置 .................................................................................- 44 6.2 调查和总结 .............................................................................- 45 7 应急保障 ........................................................................................- 45 7.1 信息通信保障 .........................................................................- 45 7.2 应急装备保障 .........................................................................- 46 7.3 应急队伍保障 .........................................................................- 46 7.4 交通运输保障 .........................................................................- 47 7.5 医疗卫生保障 .........................................................................- 48 7.6 治安保障 .................................................................................- 48 7.7 物资保障 .................................................................................- 49 7.8 资金保障 .................................................................................- 49 7.9 社会动员保障 .........................................................................- 49 7.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 50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 50 8.1 公众宣传教育 .........................................................................- 50 8.1.1 公众应急常识宣传 ........................................................- 50 8.1.2 参与洪、汛、旱、雪灾害事件人员宣传 ....................- 51 8.2 培训 .........................................................................................- 51 8.2.1 参与人员培训 ................................................................- 51 8.2.2 专业人员培训 ................................................................- 51 8.3 演练 .........................................................................................- 51 8.3.1 专项演练 ........................................................................- 52 8.3.2 综合演练 ........................................................................- 52 9 奖惩 ................................................................................................- 52 9.1 奖励 .........................................................................................- 52 9.2 惩处 .........................................................................................- 52 - 10 预案管理 ......................................................................................- 53 10.1 预案的备案与发布 ...............................................................- 53 10.2 预案的修订 ...........................................................................- 53 10.3 监督检查 ...............................................................................- 54 10.4 制定和解释 ...........................................................................- 54 10.5 预案实施 ...............................................................................- 54 11 附件 ..............................................................................................- 55 11.1 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 55 11.2 应急结束审批表 ...................................................................- 55 11.3 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 55 11.4 应急扩大审批表 ...................................................................- 55 11.5 新闻报道审批表 ...................................................................- 56 11.6 组织体系图 ...........................................................................- 56 11.7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指挥部及相关单位通讯联络表..- 57 11.8 应急救援设备统计表应急救援设备统计表.......................- 60 11.9 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调查表...........................................................- 60 - 11.10 应急避难临时安置场所一览表 .........................................- 64 11.11 专家组名单 .........................................................................- 64 11.12 专业救援(本地及临近)力量联络表 .............................- 65 11.13 企业救援力量联络表 .........................................................- 65 11.14 外部援助联络表 .................................................................- 66 11.15 医疗资源配置表(表样) .................................................- 66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洪、汛、旱、雪灾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 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全旗安全和 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9 号,2007 年 08 月 30 日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 年 3 月 19 日修正); 1.2.2 有关文件和指南性材料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事件信 息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68 号; (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4)《乌拉特中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1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乌拉特中旗洪、汛、旱、雪灾应对工作。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国家、自治区、市、旗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执行。 1.4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洪、汛、旱、雪灾是指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洪、汛、旱、雪灾的发生过程和机理,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 水)、旱情及雪灾等。 洪、汛、旱、雪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 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 Ⅳ级(一般)。 1.5 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防雪灾并举, 不断提高防汛抗旱、防雪灾的现代化水平。 (2)防汛抗旱、防雪灾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 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防雪灾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 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防雪灾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 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防雪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 结合,平战结合。 - 2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 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 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 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 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6 应急预案体系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防汛抗旱、雪灾总体应急预案。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 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乌拉特中旗 人民政府制定报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备案,并公布实施。 (2)防汛抗旱、雪灾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乌拉特中 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公共事件而制定 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 (3)防汛抗旱、雪灾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乌拉特中旗人 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洪、汛、旱、 雪灾制定的预案,由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乌拉特中 旗人民政府备案。 (4)防汛抗旱、雪灾地方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由乌拉特中旗各 苏木镇(中心、公司)根据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洪、 汛、旱、雪灾制定的预案,由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制定印发,报乌拉 特中旗人民政府备案。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重要的公共事件保障方案。 - 3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上述预案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由旗政府及各苏木镇((中心、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实施。 2 乌拉特中旗洪、汛、旱、雪灾害风险评估 2.1 地理位置 乌拉特中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北,巴彦淖尔市东北部,北与蒙古国 交界,有 184.4km 边境线,拥有中蒙俄经济走廊中的三个能源资源通道之 一甘其毛都口岸。东邻达茂旗、固阳县,西连乌拉特后旗,南与乌拉特前 旗、五原县,临河区、杭锦后旗交界,地理座标为东经 107°16′至 109°42′ 之间,北纬 41°07′至 42°28′之间,东西长 203.8km,南北宽 148.9km,总 面积 23096km2。 2.2 水系分布 全旗由两大水系组成,以狼山山地丘陵与乌兰察布高原交接处为分界 线,以北为内陆河水系,以南为黄河水系,对我旗造成山洪灾害的基本为 黄河流域各山洪沟口。黄河水系流域面积 5km2 以上山洪沟 51 条,东起与 乌拉特前旗交界的摩楞河,西至乌拉特后旗的舒德沟,流域面积 10164 km2,其中流域面积大于 100 km2 的河沟有 9 条,占总流域面积的 91.4%, 流域面积大于 500km2 的河沟有 6 条,占总流域面积的 80.3%。各山洪沟 长短不一,最长的 108km,最短的 3km,部分河沟常年有清水。 集雨面积在 500 km2 以上的河流有 6 条, 分别为黄河水系乌兰补隆沟, 流域面积 928.6km2 ;韩乌拉沟流域面积 518km2 ;乌不浪口流域面积 1697km2;海流图河流域面积 1980.8km2;摩楞河流域面积 2432.8 km2。石 哈河流域面积 602km2。 集雨面积在 100—500km2 的河流有 3 条,分别为呼勒斯太沟流域面积 - 4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333.4 km2;秦达门沟流域面积 348km2;东乌盖沟流域面积 291km2;布尔 嘎斯高勒(后旗境内)流域面积 161.6km2。 集雨面积在 50—100km2 的河流包括千里庙沟、崩洪口、克本沟。 2.3 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 乌拉特中旗是内蒙古高原的组成部分,旗的南部边缘较低且平缓,是 河套平原北部边缘地带,海拔在 1020m 左右,北部为牧区和山旱区。乌 拉特中旗属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具有明显的温带大陆性气候特征:四季 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短促,秋季凉爽,冬季漫长寒冷,全年干旱少 雨,降雨集中,气温年、日差较大,无霜期短,灾害性天气频繁。 全旗光照充足,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3100 小时,为全国长日照区, 年均太阳辐射总量为 150 千卡/cm2。多年平均气温 3.0—6.8℃,≥10℃年积 温 2357.0—3021.1℃。无霜期 99—132 天,山前平原区最长为 129 天,低 山丘陵区最短为 99 天。结冰期一般从 11 月 1—7 日到次年 3 月 25 日至 4 月5日,冰层厚 0.4-0.5m,冻土层最大厚度为 1.93m,最大积雪深 0.15m。 全旗年平均降水量为 115—250.6mm,东部偏多,西部、北部偏少, 山前平原区为 156—199mm,西北部草原区最少为 115—141.3mm,低山 丘陵区最多为 237.5—250.6mm。受季风的影响,年际降水变化较大,且多集 中在夏秋季,占全年降水的 80.94%。由于降水季节短促,降水量虽少,但 集中,有时一日的降水量可达全年降水量的 1/3 以上,不易被土壤吸收, 常形成地表径流,特别是低山丘陵区,往往形成山洪,造成水土流失。 全旗年蒸发量为 2032—2958mm,是降水量的 11—16 倍,年湿润度 为 0.11-0.26,干旱指数为 5-17,平均 7.65。除低山丘陵区和山前乌加河镇以 东属半干旱地带,其余大部分地区属干旱地区。 年大风日数全旗为 3-44 天,其中:前山 3-15 天,后山 31-44 天。一 - 5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年之中大风以春季最多,冬季次之,夏季最少,3—5 月份出现大风的日 数约占全年大风日数的 35—50%。全旗年平均沙尘暴日数 8—10 天,沙尘 暴近年有减少的趋势。 2.4 地形地质 乌拉特中旗是内蒙古高原的组成部分,旗的南部边缘较低且平缓,是 河套平原北部边缘地带,海拔在 1020m 左右。阴山象一道屏障耸立在河 套平原的北部边缘。阴山以乌不浪口为界又分为东西两种不同的类型。乌 不 浪 口 以 西 为 中 低 山 区 , 一 般 海 拔 在 1600——1700m , 相 对 高 度 600—800m,最高 1912.1m,山体不对称,南侧陡峻,坡脚多具山麓堆积, 称为山前冲洪积平原;北坡较缓,向高平原过渡,成为丘陵及垄岗起伏地 区。乌不浪口以东山地较西段低,一般海拔在 1400—1600m,相对高度 300—400m。该段又分为南北平等的两支山体,北部为哈太山,南部为查 石太山,两山中间分布有海流图盆地和高台梁低山丘陵。 高平原由第三系的砂砾岩和红色的沙质泥岩组成,是古老的基底岩经 过下沉、隆起,剥蚀和夷平作用而形成的,属内陆华夏沉降地带的乌兰察 布多字型构造系。地表呈波状垄岗及圆低丘。在垄岗间有大小不等的凹地 和低平地,垄岗和低平地属 2-3 级高原台面。由于第四纪时阴山的抬升, 使高原由南向北倾斜。又因中蒙边境丘陵连绵,故整个高平原略具盆地形 势。边境地区是内陆河的汇集区域,形成许多大小不等的淖尔和宽阔的扇 形谷滩地,这里也是地下水的汇集处。整个高平原在海拔 1150—1350m 之间,国境一带不连续的石质残丘一般海拔 1280m,最高索伦山海拔 1393m,相对高度 100m。 2.5 暴雨型山洪的特点 1、季节性强,频率高。山洪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尤其主汛期更是 - 6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山洪灾害的多发期。 2、易发性强。山洪主要发生于山地、丘陵区,暴雨时极易形成具有 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形成山洪灾害。 3、来势迅猛,成灾快。山丘区因山高坡陡,植被差,降雨迅速转化 为径流,汇流快,流速大,降雨后几小时即成灾受损,防不胜防。 4、破坏性强,危害严重。山洪造成河流改道耕地冲淹,房屋倒塌, 人畜伤亡等,因此危害性、破坏性很大。 2.6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6.1 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防灾非工程措施: 在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中,我旗建设自动遥感监测站点, 布设 14 个自动水位站,26 个自动雨量点,简易雨量站 18 个,安装 56 个 无线预警广播,手摇警报器 38 个,锣、鼓、号 48 套,实现山洪灾害监测 预警自动化。进行山洪灾害普查,划分危险区与安全区,加强群测群防, 完善责任体系。现状非工程措施如下: 1、加强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 环境日”、“地球日”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提高 干部群众特别是山洪灾害易发区干部群众预防灾害的意识。 2、做好灾害防治预案。防汛办、各水库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 每年都要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报旗人民政府批准。 3、汛期旗防汛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灾害易发区进行巡查,并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各有关部门对全旗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进行 督促检查,各苏木镇((中心、公司)有关部门对各危害点进行巡查,对 发生的灾害迅速到达灾害现场调查灾情,并指导抗灾、救灾、减灾工作。 - 7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4、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及时提供预警预报。 5、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各灾害隐患点都有专人进行监测,并随时向 有关部门报告监测情况。 6、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害速报制度,对查出的危险点 和隐患点,将《山洪灾害迁安明白卡》发到当地群众手中,层层落实防灾 预案和群防群测,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7、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山洪灾害易发区树立警示牌,提高人民防 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2.6.2 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1、防洪工程措施现状:我旗现有的防洪工程包括水库、滞洪区、堤 防及护村坝,中小型水库 20 座,其中中型水库 5 座即狼山水库、石哈河 水库、韩乌拉水库、红格尔水库、德岭山水库,小(一)型 12 座,小(二) 型水库 3 座,新建水库 2 座乌不浪、联丰水库。现有滞洪区 13 处,多数 为自然海子和低洼地,且大部已被占用为耕地,防洪标准低,洪水出路不 畅。在乌不浪沟、韩乌拉沟、呼勒斯太沟、摩楞河、乌兰补隆沟、东乌盖 沟建有堤防共 38.42km,堤防型式为浆砌石护坡梯形断面土堤,防洪标准 为 10 年一遇洪水。秦达门沟、备战沟、乌居门口子、东煤窑沟、克本沟、 摩楞河等重点沟口两侧及冲积扇下游村庄和农田外围修有部分护村坝,主 要为铅丝笼坝和浆砌石护村坝。 2、存在问题: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我旗山前防洪能力虽然有了一 定的提高,但沿山山洪沟口众多,防洪工程措施依然薄弱,目前存在的问 题主要是洪水无出路,不能顺利进入总排干,导致洪水发生时,山前大范 围被淹,给村庄、农田带来很大的威胁。 2.7 城镇防洪、排洪工程现状 - 8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海流图镇城区洪水主要来源于北山处山洪沟口洪水及城区内低洼地 带聚集的洪水,2012 年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投资实施了海流图镇防洪工 程,在海流图镇北山处自西向东修建防洪堤工程,使洪水沿防洪堤向东流 至哈太路与北环路交叉处,沿哈太路向南汇入移民村行洪渠,并最终汇入 海流图河,并新建滞洪区一处,该工程已全部完成。海流图镇防洪工程堤 防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 50 年一遇洪水,工程等别为Ⅳ等,堤防工程级别 为 3 级。防洪堤北线 1432.4m,防洪堤南线 1023m,行洪渠 3725.5m,公 路桥 4 座。 滞洪区工程按照 50 年一遇洪水设计,100 年一遇洪水校核。总库容 44.46 万 m3,正常蓄水位为 1347.0m,相应库容 29.33 万 m3,设计洪水位 为 1347.53m,相应库容 34.98m3。 主要建筑物包括 1 号坝、2 号坝、泄洪洞、输水洞。 1 号坝布置在主河道上,与主河道正交,坝顶长度 315m,坝顶高程 1349.00m,坝顶宽 10m,最大坝高为 8m,坝基及左坝肩采用帷幕灌浆。 2 号坝布置在 1 号坝东北 350m 处,坝顶长度 273m,坝顶高程为 1348.25m,坝顶宽 5m,最大坝高为 11.25m。2 号坝坝基及左坝肩采用高 喷灌浆,右坝肩采用帷幕灌浆。1 号坝与 2 号坝之间岸坡采用帷幕灌浆进 行防渗。 泄洪排沙洞为坝下埋管式涵洞,布置在 2 号坝右岸,总长 103.6m。 泄洪闸孔尺寸 2.5m×2.5m,最大下泄流量 67.76m3/s。 输水洞布置在 1 号坝左岸, 输水洞的作用为向下游穿镇景观河道输水, 根据取水要求输水洞采用斜卧式放水涵洞。涵管断面尺寸 0.6m×0.6m,放 水流量 0.45m3/s。 城镇内街道无独立排放雨水系统,海流图镇城市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 - 9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制,污水管道没有雨水排泄任务,但可以承担一少部分雨水,地面降水靠 污水收水口收集至污水管网后靠自流方式进入海流图河槽,镇区只有部分 雨污排放管道,主要布设在海流图大街、巴音路、杭盖路、哈太路、川井 大街等主要路段,管径为 300—500mm,由于管道排水能力有限,一旦暴 雨来临,就会造成街巷积水。 2.8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2.8.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 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 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 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河 10 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 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 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对处于历史最高洪水线以上,能 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的临时避灾地点划入安 全区。 2.8.2“两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我旗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气候、地形地质条件,在调查历史山 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未来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 及影响范围,将山洪灾害集中的德岭山镇、乌加河镇、呼勒斯太苏木、海 流图镇、石哈河镇、甘其毛都口岸镇、温更镇的各沟口以下的沟口冲积扇、 河谷、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山体下划分为为山洪灾害危险区。 危险区易发山洪,涉及 24 个行政村,65 个自然村。其余地区为安全区。 2.9 旱情信息 - 10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入 口、干旱成因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干旱是指因供水量不足,导致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遭受影响, 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自然现象。从形式上可分为农业干旱、城市干旱和生 态干旱。农业干旱是指因水量不足,不能满足农作物及牧草正常生长需求 而发生的水分短缺现象。城市干旱是指城市因遇特枯水年或连续枯水年, 造成供水水源不足,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 受到影响的现象。 旱情是指干旱的表现形式和发生发展过程,包括干旱历时、影响范围、 受旱程度和发展趋势等。 2.10 雪灾信息 雪灾亦称白灾,是因长时间大量降雪造成大范围积雪成灾的自然现象。 它是牧区常发生的一种畜牧气象灾害,主要是指依靠天然草场放牧的畜牧 业地区,由于冬半年降雪量过多和积雪过厚,雪层维持时间长,影响畜牧 正常放牧活动的一种灾害。另外,大范围、高强度的降雪,也会对包括城 市在内的广大地区造成各种危害。 雪灾是由积雪引起的灾害。根据积雪稳定程度,将我国积雪分为 5 种类型。①永久积雪:在雪平衡线以上降雪积累量大于当年消融量,积雪 终年不化。②稳定积雪(连续积雪):空间分布和积雪时间(60 天以上) 都比较连续的季节性积雪。③不稳定积雪(不连续积雪):虽然每年都有 降雪,而且气温较低,但在空间上积雪不连续,多呈斑状分布,在时间上 积雪日数 10~60 天,且时断时续。④瞬间积雪:发生大范围降雪,但很快 消融,使地表出现短时(一般不超过 10 天)积雪。⑤无积雪:除个别海 拔高的山岭外,多年无降雪。 - 11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雪灾按其发生的气候规律可分为两类:猝发型和持续型。猝发型雪灾 发生在暴风雪天气过程中或以后,在几天内保持较厚的积雪对牲畜构成威 胁。持续型雪灾达到危害牲畜的积雪厚度随降雪天气逐渐加厚,密度逐渐 增加,稳定积雪时间长。 雪灾发生的时段,冬雪一般始于 10 月,春雪一般终于 4 月。危害较 重的,一般是秋末冬初大雪形成的所谓“坐冬雪”。随后又不断有降雪过程, 使草原积雪越来越厚,以致危害牲畜的积雪持续整个冬天。 3 防汛抗旱、雪灾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常务副总指挥: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 总 指 挥: 旗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旗政府副旗长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旗水利局局长 成 员:由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管委会、政府办、宣传部、应 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 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和科技局、林 业和草原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务局、供销社、公安局、交警 大队、气象局、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供电分公司、呼勒斯太苏木、乌 加河镇、德岭山镇、海流图镇、石哈河镇、新忽热苏木、温更镇、川井苏 木、巴音乌兰苏木、甘其毛都镇、同和太种畜场、牧羊海牧场、移动公司、 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 12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抽调相关部门和人 员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 5 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开展 全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 (1)监测组:各辖区以群防群测为主,旗水利局、防汛办、自然资 源局、气象局抽调专业人员监测为辅。 (2)信息组:由旗防汛办主任任组长,防汛办、气象局等部门主管 副职为成员。 (3)转移组:由旗人武部部长任组长,旗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和相 关苏木镇(中心、公司)负责人为成员。 (4)调度组:由旗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组长,旗发改委、防汛办、 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5)保障组:由旗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组长,旗财政局、卫健委、 农牧和科技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旗供电分局、 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和相关苏木镇(中心、公司)等部门负责 人为成员。 旗防汛抗旱、雪灾指挥部办公室指定一名信息信号发送员,负责洪、 汛、旱、雪灾害信号的发布,人武部组织落实以驻地部队、消防为主要力 量,各成员单位参加的 500 人的预备抢险队,负责水旱、雪灾地区的抢险 任务。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防汛抗旱、雪灾指挥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防汛抗旱、雪灾工作,各苏木镇(中心、公司) 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分管副职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苏木镇(中心、公 司)相关领导及村组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根据需要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 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 5 个工作小组。各苏木镇((中心、公司) - 13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组织落实由各村组组成的应急抢险预备队 500 人,以备抢险救灾。各行政 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负责人的防汛抗旱、雪灾工作组,各自然嘎查村成立以 民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和青壮年为主的应急抢险队 1 个(平均不得少于 20 人)。每个村均要落实降雨、山洪、工程险情监测人员,确定 2 名信号发 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旗苏木镇(中心、公司)防汛机构备查。鉴于各项 工作的责任人及各应急组人员每年可能有变动,各苏木镇(中心、公司) 、 各行政村每年 5 月上旬前将新的应急抢险队伍组建好,并登记造册。 5 月中 旬由各苏木镇(中心、公司)政府组织进行一次实地集训演练。此后, 各应 急组队员在紧急抢险时一切听从指挥部调遣, 投入抢险地点进行抢险工作。 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各项工作责任人均通过手机或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3.1.1 旗防汛抗旱、雪灾领导机构职责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设立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为常设 协调议事机构。 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在市应急领导机构及旗委、政府和市 各专项应急工作机构指导下,统一指导全旗各类防汛抗旱、雪灾应急工作。 具体职责是: (1)研究、决定全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2)部署和总结年度防汛抗旱、雪灾应急工作; (3)组织、制定、实施并适时修订防汛抗旱、雪灾总体应急预案; (4)审查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制订的洪、汛、旱、雪灾害总体 应急预案及旗各专项应急工作机构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5)指导、监督各苏木镇(中心、公司)洪、汛、旱、雪灾害应急 领导机构及旗各专项应急工作机构分别实施总体应急预案和旗各专项应 急预案; - 14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1.2 苏木镇(中心、公司)领导机构与职责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为常设协调 议事机构,其组成、职责等由各苏木镇(中心、公司)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具体规定。 3.2 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机构与职责 3.2.1 旗防汛抗旱、雪灾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作为 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旗防汛抗旱、雪灾办公室 设立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 事务。 旗防汛办综合管理全旗洪、汛、旱、雪灾害应急工作。具体职责是: (1)组织、协调制订、修订和实施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防汛抗旱、 雪灾应急预案,研究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2)审查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应急领导机构制订的防汛抗旱、 雪灾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事件应急工作机构制订的专项应急预案。 (3)监督各苏木镇(中心、公司)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和旗 各专项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机构的各项工作。 (4)督查全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方面的科研、宣传、教育和演练 等工作。 (5)组织、协调防汛抗旱、雪灾应急综合管理系统、通信信息系统、 物资保障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灾后救援系统、灾后重建系统的建设; (6)组织、协调各苏木镇(中心、公司)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 部工作。 - 15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7)汇总全旗洪、汛、旱、雪灾信息,并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评 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 (8)组织、协调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程序的具体启动工作。 3.2.2 苏木镇(中心、公司)工作机构与职责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下设防汛抗旱、雪灾应急管理办公室,作 为本级防汛抗旱、雪灾应急日常工作机构。其组成、职责等由各苏木镇 (中心、公司)参照旗总体应急预案在本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 3.3 专项应急工作机构与职责 3.3.1 旗专项应急工作机构与旗工作指挥部的关系 旗工作指挥部根据旗政府确定的防汛抗旱、雪灾专项应急预案,设 立相应专项工作指挥部,每个专项工作指挥部是相应专项事件的应急工作 机构。各专项工作指挥部为常设协调议事机构,在旗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 导下开展工作。 3.3.2 旗专项应急工作机构的组成 旗防汛抗旱、雪灾专项工作指挥部由分管副旗长任总指挥,旗专项 应急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长,情况特别时,由旗长任总指 挥长,分管副旗长任副总指挥长,专项事件工作机构参与部门的负责人为 专项工作指挥部成员。 3.3.3 旗专项应急工作机构的职责 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领导指挥各自相应专项应急工作。具体 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洪、汛、旱、雪灾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 (二)负责本级政府防汛抗旱、雪灾责任制落实; - 16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三)负责确定进入汛期和结束期时间; (四)组织编制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并负责防汛抗旱、雪灾应 急预案与其他各类预案的衔接协调,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五)提出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启动建议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统筹洪、汛、旱、雪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以及调 配工作; (七)协调指导各地区、相关部门防汛抗旱、雪灾相关工作; (八)组织指导洪、汛、旱、雪灾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九)承担全旗防洪、汛、旱、雪灾综合宣传工作; (十)组织指导开展重大洪、汛、旱、雪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参与防汛抗旱、雪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3.3.4 旗专项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 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专项工作指挥 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分别设在各专项应急工作的牵头部门。 3.3.5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专项应急机构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防汛抗旱、雪灾应急机构的设立、组成、 职责、日常工作机构等由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 3.4 组织机构的建设 建立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部门两级防汛抗旱、雪灾应急 领导机构及其日常工作机构,分级领导事件的处置和办理日常工作。 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和指挥平台,由 旗应急办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节约行政成本的要求具体组织建设。 3.5 旗直部门及相关部门应急工作职责 - 17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1)旗人武部:负责洪、汛、旱、雪灾害组织协调指挥驻军部队、 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的抢险救灾工作。 (2)旗宣传部:正确把握洪、汛、旱、雪灾宣传工作导向;负责组 织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抗旱、雪灾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 旱、雪灾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3)旗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防汛抗旱、雪灾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 装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组织协调洪、汛、旱、雪灾害地区的应急救援及抢 险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全旗防汛抗旱、雪灾 灾情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防汛抗旱、雪 灾有关经费保障工作;负责申请有关洪、汛、旱、雪灾害国家补助经费; 负责相关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 (4)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指导和协调洪、汛、旱、雪灾害信 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 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5)旗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雪灾抢险救灾交通秩序和灾区 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雪灾物资以及 破坏防汛抗旱、雪灾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 抗旱、雪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 转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保障防汛指挥和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6)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在规划;负责做好防汛抗旱、雪灾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立项工作;对 因防汛抗旱、雪灾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依法进行干预,组织实施价格 干预措施,确保价格基本稳定。 (7)旗水利局: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洪水调度及应急水 - 18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与预报预警和信息共享工作; 承担水工程防守和应急和应急抢险的涉水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其他洪、汛、 干旱涉水专业技术支撑工作;水库大坝安全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负责灾后 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抗旱物资。 (8)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洪、汛、旱、雪灾害的疾病预防的控 制、防疫工作;监测疫情,防止疫病传播、蔓延;承担水旱灾区的饮水卫 生和受伤群众、抢险救援人员的救治工作。 (9)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洪、汛、旱、雪灾害疾病预防控制、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转送、医疗救护以及 急需药品和医疗物资的紧急调配等工作;灾情发生后及时向旗抗旱指挥部 提供洪、汛、旱、雪灾害疫情与防治信息;及时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 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0)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指导全旗城市防洪抗旱规划 制定工作;负责城区的防汛抗旱、雪灾日常工作。 (11)旗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开展对 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调查、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 在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工作中 要统筹考虑防洪排涝措施。 (12)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防汛抗旱、 雪灾等灾情信息;负区牧区草原防汛抗旱、雪灾、农区耕地防汛抗旱、雪 灾救助工作;指导农牧业防汛抗旱、雪灾和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 农垦系统、各企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应 用农业节水技术。负责洪、汛、旱、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科技储备与科技 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 19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13)旗生态环境局:负责洪、汛、旱、雪灾害环境污染、生态破 坏应急工作。 (14)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 工作,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做好行业内在建涉河交通设施工程安全度汛工 作,在紧急情況下责成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清除碍洪设施;做好行业内在 建涉河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监督工作;协调对全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指挥 车辆免费、优先通行;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旱、雪灾和防疫人员、 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15)旗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以及气象灾形势分析 和评估;负责提供农牧业旱涝信息和旱情监测信息;对影响汛情、旱情的 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参与重大气象灾害 应急处置;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旗 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16)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清除行洪通道内阻碍行洪的林木; 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林业和草原洪、汛、旱、雪灾害等灾害情况。 (17)其他有关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在各专项应急预案中具体 明确。 3.6 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及工作人员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内雨雪量站、气象站的雨雪量,水利工程、 危险区的沟谷河道水位、流量,水库来洪量以及大坝的稳定性等与山洪灾 害相关的资料,并把监测到的山洪灾害信息,及时准确地上报信息组或直 接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村监测预警员应及时获取监测、预警信息,按规定 发布预警信号。 信息组:收集整理分析气象、水文及工程的各种信息。负责及时掌 - 20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握暴雨、暴雪、洪水、灾情、险情、旱情等信息,准确预报降雨、降雪和 河流来水,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按照旗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听从调度指挥,负责做 好受威胁区群众按预定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 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包括水库 来水调控,抢险人员的调配,并调度管理抢险救灾物资和车辆使用,处理 善后补偿工作。 保障组:对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全面负责,组织筹 措救助资金及物资,指导受灾区农牧业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同时还要负 责对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进行协调。 应急抢险队:所有组织落实的抢险队,在紧急抢险情况下必须听从 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调度进行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 信号发送员:各防御洪、汛、旱、雪灾害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 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3.7 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及职责 组建原则:军民结合,自救与互救结合。 各驻军部队是洪、汛、旱、雪灾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和突击力量,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事发单位和地区的民众自救和互救组织是开展洪、汛、旱、雪灾害 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基础力量。 针对洪、汛、旱、雪灾害的性质特点,为便于紧急事件发生后迅速 和有组织地开展自救互救,以各行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和青壮 年职工、青壮年农民为主,组建各类应急队伍,力求一专多能,承担本地 - 21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区、本单位公共事件的自救和毗邻地区、单位的救援任务。 3.8 应急保障体系及职责 在旗直有关部门、单位设立 8 个保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 担任。保障方案由牵头单位主持编制。(见附件) (1)通信信息保障组:由旗工信局牵头,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广 电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各通信公司参加,负责洪、汛、 旱、雪灾害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 (2)医疗保障组:由旗卫健委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参加, 负责洪、汛、旱、雪灾害医疗急救、公共场所消毒、隔离及有关医疗卫生 知识宣传。 (3)资金物资保障组:由旗应急管理局牵头,水利局、发改委、财 政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红十字会等单位参加,负责洪、汛、旱、雪 灾害应急救援的资金、物资保障。 (4)治安保障组:由旗公安局牵头,交警大队参加,负责洪、汛、 旱、雪灾害应急救援现场和事发地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 (5)交通运输保障组:由旗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 住建局和有关单位参加,负责洪、汛、旱、雪灾害应急救援的交通运输保 障。 (6)市场秩序保障组:由旗商务局牵头,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等部门参加,负责维持洪、汛、旱、雪灾害工商企业和市场正常运营。 (7)金融保障组织。由旗财政局牵头,人民银行、信用联社等部门 参加,负责洪、汛、旱、雪灾害金融应急保障工作。 4 监测及预警 - 22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4.1 监测 各有关部门和安全信息监测人员要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汛、旱、雪 灾害,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1 政府监测 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两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洪、汛、 旱、雪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工作。根据不同洪、汛、旱、雪灾害的性质和 特点,以党政机关和车站、广场、医院、学校、水库、矿山、工厂以及洪、 汛、旱、雪灾害频发点等为重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明确监测项目,制 定监测计划,广泛收集各种可能引发洪、汛、旱、雪灾害的信息。建立风 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核实、分析、评估可能引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必要 时,组织专家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发 生的事件趋势进行预测. 分析预测发生洪、汛、旱、雪灾害可能性很大的,旗和各苏木镇(中 心、公司)工作指挥部必须在 2 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各级专 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在 2 小时内向同级工作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向上级专 项工作指挥部报告,对重大、特别重大情况可以同时越级向市、自治区专 项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自动监测系统:目前的监测系统主要包括气象部门的雨雪量监测站, 主要分布在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及舒本楚勒、罕舒本楚,文更、杭盖 戈壁等重点地区,数据由气象局监测并发布。同时在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 措施建设项目中,在 12 座重点水库安装了自动水位、雨量监测一体站, 在部分水库上游及山前重点村组共安装了自动雨量站 26 个。数据自动传 输至防汛办监测预警平台。在呼勒斯太大水口及海流图滞洪区安装了自动 水位站。通过气象部门与水利部门监测系统的建立,基本可覆盖我旗山洪 - 23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灾害防治区雨情监测。 简易监测系统:在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部分村组设立简易雨量站 18 处, 均安装在农村户家,发放了通讯工具,通过电话可询问雨情。在沿山山洪 沟口洪水易发地段主要采取人工监测,遇有暴雨洪水发生时,每个村组防 汛责任人上岗到位,进行监测巡查。 监测内容:山洪灾害的主要类型是暴雨洪水、暴雪灾害,因此旗境 内灾害的主要监测内容是降雨(雪)量、河流水位高程和来洪流量。 监测要求:降雨(雪)量监测以气象部门专业监测和防汛办自动监 测站为主体,气象部门对天气进行提前预报,加强灾害性天气及汛情、水 情、旱情、雪情的预测分析,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对局部地区强降 雨(雪)做到滚动预报和分析,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并及时将预报结果通 报公布,为指挥决策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值班人员随时查看监 测预警平台的数据显示,当发生预警雨(雪)量值及时进行核对查实,并 根据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发布预警信息。 监测以群防群测为主,专业监测为辅,监测员按照预案,根据监测 内容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做到监测数据准确, 上报及时。如遇降雨天气,山洪沟道监测人员必须每 1 小时监测一次洪水 情况;如降雨达到中到大雨时,监测人员轮班 24 小时巡堤值守;在紧急 情况下,加派监测人员,监测到的数据要迅速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由防汛 办公室直接向指挥部报告,再由指挥部做出决策下达相应的预警命令。 4.2 预报、预警 4.2.1 预报 预报内容分为气象预报、水库水位预报、山洪沟水位预报、雪情预 报、旱情预报。气象预报由旗气象部门发布,中小型水库水位预报由旗水 - 24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利部门发布,山洪沟水位及旱情预报由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发布。 4.2.2 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一)水库预警信息。 a.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对大坝、溢洪道、输 水洞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及时泄洪至汛限水 位以下。其工程运行状况应随时向水利局和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 重大险情时,1 小时内由旗防汛抗旱、雪灾指挥部向旗政府及市防汛抗旱、 雪灾指挥部报告。 b.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 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水利局和洪、汛、旱、雪灾害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 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以利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由水库 管理单位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可能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 取时间,并报旗洪、汛、旱、雪灾害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山洪灾害预警指标分为暴雨预报、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 转移(危险)三级。 预警指标分为三级,旗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预警指标的确定,参 考 2015 年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经实地调查、分析 演算形成的成果《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山洪灾害调查评价 分析报告》中预警指标成果表,考虑我旗山前、山旱区不同的地理特征及 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综合确定,该指标将在实践中修改完善。具体分区预警 指标值见下表,全旗大部地区或某地区雨量值达到表中预警指标数值时, 经旗防汛指挥部研究后,决定启用相应级别预警。 - 25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一级预警(危险、立即转移预警)雨量指标值 一级预警指标(雨量值) 水位 预警地区 山前乌加河、德岭山、呼勒斯 太地区及沿山山洪沟下游地区 海流图城区、石哈河、甘其毛 都口岸镇 其他地区 1 小时 3 小时 6 小时 24 小时 25mm 40mm 50mm 60mm 30mm 45mm 55mm 65mm 35mm 50mm 60mm 70mm 值 1.0m 二级预警(警戒、准备转移预警)雨量指标值 二级预警指标(雨量值) 预警地区 山前乌加河、德岭山、呼勒斯 太地区及沿山山洪沟下游地区 海流图城区、石哈河、甘其毛 都口岸镇 牧区 二级预警 1 小时 3 小时 6 小时 24 小时 (水位值 20mm 35mm 45mm 55mm 1.0m 25mm 40mm 50mm 60mm 30mm 45mm 55mm 65mm 三级预警(暴雨预警)雨量指标值 三级预警指标(雨量值) 预警地区 1 小时 3 小时 6 小时 24 小时 15mm 25mm 35mm 45mm 海流图城区、石哈河、甘其毛都口岸镇 20mm 30mm 40mm 50mm 牧区 25mm 40mm 50mm 60mm 山前乌加河、德岭山、呼勒斯太地区及 沿山山洪沟下游地区 此表中指标为正常预警值,前期(三天前)雨量小于 5mm,如前期 - 26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雨量大于 10mm,表中预警值可下调 10mm,如前期雨量为 5-10mm,表 中预警值可下调 5mm。 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Ⅰ、Ⅰ、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 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Ⅰ-黄色、Ⅰ-橙色、Ⅰ-红色,三种 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 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 3、预警启用时机:旗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政府旗长负责启用。 (1)当即将达到相应等级预警降雨量时,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 视,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相应等级预 警信息; (2)当山洪沟水位达到相应预警级别,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 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水库及塘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三)暴雨预警。 Ⅰ级:预计未来 24 小时将出现 50mm 以上降雨。 Ⅰ级:过去 24 小时已经出现 50mm 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 将出现 50mm 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出现 100mm 以上降雨。 Ⅰ级:过去 48 小时已经出现 100mm 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 将出现 50mm 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出现 150mm 以上降雨。 Ⅰ级:过去 48 小时已经出现 100mm 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 将出现 100mm 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出现 200mm 以上降雨。 (四)暴雪预警。 Ⅰ级:预计未来 24 小时将出现 10mm 以上降雪。 Ⅰ级:过去 24 小时已经出现 10mm 以上降雪,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将 - 27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出现 10mm 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出现 20mm 以上降雪。 Ⅰ级:过去 48 小时已经出现 20mm 以上降雪,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将 出现 10mm 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 24 小时将出现 20mm 以上降雪。 Ⅰ级:过去 24 小时已经出现 20mm 以上降雪,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将 出现 10mm 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 24 小时将出现 30mm 以上降雪。 (五)干旱预警。 以《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17)中的气象干旱综合指数等 级的划分表为标准的气象干旱预警。 Ⅰ级:地表空气干燥,土壤出现水分轻度不足,作物轻微缺水,叶色 不正;水资源出现短缺,但对生产、生活影响不大。 Ⅰ级:土壤表面干燥,土壤出现水分不足,作物叶片出现萎蔫现象; 水资源短缺,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Ⅰ级:土壤水分持续严重不足,出现干土层(1cm-10cm),作物出 现枯死现象;河流出现断流,水资源严重不足,对生产、生活造成较重影 响。 Ⅰ级:土壤水分持续严重不足,出现较厚干土层(大于 10cm),作物 出现大面积枯死;多条河流出现断流,水资源严重不足,对生产、生活造 成严重影响。 农牧业干旱预警 Ⅰ级:农牧林区达到农牧业干旱重旱以上等级,发生面积达到农牧林 区总面积的 15%—24%,或者农牧林区达到农牧业干旱中旱以上等级,发 生面积达到农牧林区总面积的 35%—44%,且预计未来一周干旱将呈现出 持续或加重态势。 Ⅰ级:农牧林区达到农牧业干旱重旱以上等级,发生面积达到农牧林 区总面积的 25%—34%,或者农牧林区达到农牧业干旱中旱以上等级,发 - 28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生面积达到农牧林区总面积的 45%—54%,且预计未来一周干旱将呈现出 持续或加重态势。 Ⅰ级:农牧林区达到农牧业干旱重旱以上等级,发生面积达到农牧林 区总面积的 35%以上,或者农牧林区达到农牧业干旱中旱以上等级,发生 面积达到农牧林区总面积的 55%以上,且预计未来一周干旱将呈现出持续 或加重态势。 4.2.3 预警发布及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预警信号由旗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旗 心、公司) 村 组 苏木镇(中 户的次序进行预警。(见图 1) 暴雨 旗防汛抗 旗防汛抗 旱、雪灾指 洪水 旱、雪灾办 灾害预报 公室 旱灾 挥部 雪灾 苏木镇(中心、 村 组 户 公司)防汛抗 旱、雪灾办公 图 室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2)如遇紧急情况(洪水、泥石流、水库溃坝、旱灾、雪灾等), 村可直接报告旗级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和苏木镇(中心、公司)防 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见 图 2) - 29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暴雨 洪水 市防汛抗 旗防汛抗 旱、雪灾指 旱、雪灾办 挥部 灾害预报 旱灾 公室 雪灾 苏木镇(中心、 村 组 户 公司)防汛抗 旱、雪灾办公 室 地质异常 雨、水、旱、雪情异常 监测员 水库、山塘溃坝 水利工程险情 图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4.2.4 预警发布 由应急指挥机构组织,防汛、水利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联合 制作洪、汛、旱、雪灾害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 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 社会公众发布。 必要时,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指挥部向苏木镇(中心、公司)防 汛抗旱、雪灾应急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指导有关工作 开展。 4.2.5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 情况和洪、汛、旱、雪灾预警变化,加强洪、汛、旱、雪灾监测,做好预 警信息发布和洪、汛、旱、雪灾预防宣传工作,落实洪、汛、旱、雪灾应 - 30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急装备、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 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加大预警信息 播报频次,做好物资调拨准备,专业救援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 靠前驻防。 防汛抗旱、雪灾指挥机构视情对预警地区洪、汛、旱、雪灾救援工 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4.3 预警的解除 旗人民政府确定洪、汛、旱、雪灾预警级别信息险情完全消除后, 由确定预警级别的一级人民政府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传媒 发布解除警报信息。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相关专项工作指挥部 做好解除预警工作。 4.4 隐患排查及巡查防守 旗、苏木镇(中心、公司)工作指挥部要建立洪、汛、旱、雪灾隐 患排查工作机制,根据洪、汛、旱、雪灾的季节性特点,明确隐患排查的 频次要求;逐级落实隐患排查责任,要做到隐患排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 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隐患及时 发现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 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 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防止隐患发 展为灾害。 旗、苏木镇(中心、公司)工作指挥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 配备应急值班人员;实行 24 小时应急值班。接到报警并经初步核实后及 时启动预警机制,指令洪、汛、旱、雪灾辖区苏木镇(中心、公司)加强 巡查,严防死守;密切关注洪、汛、旱、雪灾险情,对应响应分级启动预 - 31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案;若未达到响应启动条件,应急指挥部可作岀预警启动的决策,做好响 应准备,实时跟踪事态发展;响应启动后,应注意跟踪洪、汛、旱、雪灾 发展,科学分析处置需求,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响应。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5.1.1 响应级别的确定 (一)防汛抗旱、雪灾的实际级别,按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 影响范围实施分级。 (二)暴雨响应分级。 a.四级响应:24 小时出现 50mm 以上降雨。 b.三级响应:过去 24 小时已经出现 50mm 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将出现 50mm 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出现 100mm 以 上降雨。 c.二级响应:过去 48 小时已经出现 100mm 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将出现 50mm 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出现 150mm 以 上降雨。 d.一级响应:过去 48 小时已经出现 100mm 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将出现 100mm 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出现 200mm 以 上降雨。 (三)暴雪响应分级。 a.四级响应:24 小时出现 10mm 以上降雪。 b.三级响应:过去 24 小时已经出现 10mm 以上降雪,预计未来 24 小 时仍将出现 10mm 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出现 20mm 以上降 - 32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雪。 c.二级响应:过去 48 小时已经出现 20mm 以上降雪,预计未来 24 小 时仍将出现 10mm 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 24 小时将出现 20mm 以上降 雪。 d.一级响应:过去 24 小时已经出现 20mm 以上降雪,预计未来 24 小 时仍将出现 10mm 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 24 小时将出现 30mm 以上降 雪。 (四)干旱响应分级。 a.四级响应:地表空气干燥,土壤出现水分轻度不足,作物轻微缺水, 叶色不正;水资源出现短缺,但对生产、生活影响不大。 b.三级响应:土壤表面干燥,土壤出现水分不足,作物叶片出现萎蔫 现象;水资源短缺,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c.二级响应:土壤水分持续严重不足,出现干土层(1cm-10cm), 作物出现枯死现象;河流出现断流,水资源严重不足,对生产、生活造成 较重影响。 d. 一级响应:土壤水分持续严重不足,出现较厚干土层(大于 10cm),作物出现大面积枯死;多条河流出现断流,水资源严重不足, 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五)洪、汛、旱、雪灾评估与确定:一般洪、汛、旱、雪灾由旗 相关部门会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公共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应急 预案的建议,由旗人民政府确定。较大洪、汛、旱、雪灾报请市人民政府 公共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报请市人民政府决策确定。重大 洪、汛、旱、雪灾和特别重大洪、汛、旱、雪灾报请市人民政府、自治区 人民政府确定,或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确定。 5.1.2 分级启动预案 - 33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洪、汛、旱、雪灾发生后或洪、汛、旱、雪灾级别确定后,应当立 即启动相应预案。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启动总体预 案时,对应的专项预案同时启动,巴彦淖尔市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时, 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对应的预案同时启动。 5.1.3 旗防汛办应急响应职责 (1)接警后,立即向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市应急机构报 告,同时通报乌拉特中旗人武部,并根据洪、汛、旱、雪灾级别和应急工 作规模,迅速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对本旗洪、汛、旱、雪灾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 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3)对本旗在洪、汛、旱、雪灾应急处置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 题,向市、自治区应急机构报告,请示予以援助。 (4)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专项工作指挥部工作。 (5)完成市及自治区应急机构安排的工作。 5.1.4 苏木镇(中心、公司)及各部门防汛办应急响应职责 (1)接警后,立即向苏木镇(中心、公司)工作指挥部和旗防汛办 报告,根据防汛抗旱、雪灾级别及应急工作规模,迅速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对本区域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 一调度。 (3)对本区域应急处置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向旗应急办汇 报,请求予以援助。 (4)必要时,直接指挥苏木镇(中心、公司)工作指挥部工作。 (5)完成旗应急办安排的工作。 (6)负责本区域群众的安抚与稳定工作。 5.1.5 信息报告 - 34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洪、汛、旱、雪灾发生后,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工作指挥部及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应急工作机构,应当在接到信息一小时内向旗工 作指挥部及专项应急工作机构报告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 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 失,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同时向旗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法律、 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有具体规定的, 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5.1.6 特别情况的处理 发生在本旗的洪、汛、旱、雪灾,人员涉及外旗县(区)的,上报 市应急机构,并与相关旗县(区)的应急机构联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洪、汛、旱、雪灾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 防止次生、衍生、偶合事件的发生。 洪、汛、旱、雪灾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的,由 旗政府及旗委统战部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上报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并 作出相应处理。 5.2 信息采集和处理 5.2.1 快速应急系统 充分利用自治区和市各专项应急职能部门现已建成的专业通信网, 为应急指挥和信息报告服务。旗和苏木镇(中心、公司)工作指挥部之间 的信息传输,利用现在政府的信息传输渠道进行。现场工作指挥部用手提 或台式高频 VHF 或无线电话通信联络,同时,专项工作指挥部配置电话、 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络端,确保准确接收信息。专项应指挥部与各成员 单位利用电信部门公用通信网、无线通信网建立通信联系,满足信息传输 需要。 5.2.2 应急值守 - 35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洪、汛、旱、雪灾相关单位和洪、汛、旱、雪灾事发地的基层组织、 旗防汛办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要加大监测。专项工作指挥部、应急工作 牵头部门和应急相关单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在应急处置期间,事发 地的苏木镇(中心、公司)防汛办要汇总洪、汛、旱、雪灾的信息,每日 向旗防汛办报告,重要信息要立即报告。同时,旗防汛办每日向旗政府及 市防汛办报告洪、汛、旱、雪灾处置的有关情况,遇重大信息立即报告。 5.2.3 现场信息的采集 现场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失踪的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 员情况、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医疗救治情况、现场疫情处置情况、 现场救援进展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等。现场 信息由现场指挥部或专项工作指挥部采集,并与防汛办保持不间断联系, 随时报告现场信息。 5.2.4 信息采集报告 洪、汛、旱、雪灾发生后,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事 发地应急工作牵头部门要在第一时间采集灾情等事件信息,迅速报告苏木 镇(中心、公司)防汛办,并同时报告旗直有关部门。旗直有关部门审核、 汇总灾情等事件的有关数据后,报告旗防汛办,同时报告市防汛办工作牵 头部门。 5.2.5 信息处理 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及参与单位负 责收集、汇总各类常规信息、现场信息、灾情信息、疫情信息,在此基础 上,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相应的专项工作指挥部与防 汛办,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5.3 响应程序 5.3.1 灾害等级划分 - 36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按灾情自高向低分为Ⅰ、Ⅰ、Ⅰ、Ⅰ四级。 5.3.2 分级应急响应 按照确定的灾害级别,对应 5.1.1 洪、汛、旱、雪灾害响应级别,实 施分级应急响应。 5.3.3 事发地先行处置 洪、汛、旱、雪灾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基层组织,要进行先期应急 处置,拨打报警电话,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控制险 情,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防汛办报告。 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接到洪、 汛、旱、雪灾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于比较集中的灾害现 场,已造成人员伤亡或对公众生命健康直接造成严重威胁的,要立即调集 本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必要 时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专门负责临时现场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市工作指 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进入应急救援现场的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或 专项工作指挥部的统一调度。自治区、市及旗工作指挥部有关领导到达现 场后,由自治区、市及旗工作指挥部领导决定现场指挥人员的调配。 5.4 处置措施 5.4.1 旗政府及其部门应急处置 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 (一)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灾害发展趋势以及 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灾害现场,划定 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 - 37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或者减少灾害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四)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五)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六)维护灾害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1)洪、汛、旱、雪灾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 施,实施现场抢险,防止灾害扩大。 (2)本预案启动后,工作指挥部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 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的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情 况报告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 (3)综合防汛洪、汛、旱、雪灾现场情况划定危险区域、缓冲区域、 安全区域。 (4)综合洪、汛、旱、雪灾现场内重要系统、环境、财产、应急人 员工作区域影响等因素的考虑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5)组织、协调旗公用事业、交通、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 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组织、协调旗公安部门加强洪、汛、旱、雪灾现场的安全保卫、 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 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7)组织、协调医疗应急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 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8)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供应。 5.4.2 洪汛灾害应急处置 5.4.2.1 渍涝灾害处置措施 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属地洪、汛灾害应急指挥部门应科学调度水利 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 - 38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活秩序。 5.4.2.2 山洪灾害处置措施 (1)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由属地洪、 汛灾害应急指挥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 时,应立即通知相关苏木镇(中心、公司)、嘎查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 安全撤离。 (2)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 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 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3)当发生山洪灾害时,旗属地洪、汛灾害应急指挥部门应组织有关 成员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 防止造成更大损失。 5.4.2.3 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灾害处置措施 (1)当出现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属地洪、汛灾害责任单 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 发出警报。 (2)穿涵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旗突发洪、汛灾害应急指挥部 门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 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5.4.2.4 城镇洪、汛灾害处置措施 当城区 24 小时降雨量达 25-50mm 时,启动应急响应。 首先由住建局将排水设施全部开启排涝,必要时发出通知,部署防 洪抢险抗灾搬迁工作,对重大防洪问题作出决策,召开防汛会议或指挥部 成员紧急会议,发布抗洪、救灾的各项命令。 组织技术人员严密监测防洪工程、排洪设施运行情况;加强与旗人 - 39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武部、武警、消防、公安干警的联系,做好防汛机动队伍投入防洪抢险准 备工作;收集掌握各部门、各单位防御的薄弱环节和险情灾情。 保障防洪安全及城区排涝设施正常运转,保证 24 小时排水循环作业 不出故障,并对城区内雨水无法排入主干管道的地段,特别是地势比较低 洼的居民住宅区、影响交通安全的低洼地段,要组织有关人员用潜污泵, 吸污车进行排水,确保低洼的居民区、路段不会形成大面积积水。 海流图镇政府负责城区居民区低洼地带及危房户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旗气象局负责向旗防汛办通报降雨实况及预报情况,收集有关站点 的降雨情况。 电力部门要确保输电线路、设备正常运行,优先保障防汛排水,抢 险用电。 通讯部门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传递防洪信息。 旗新闻单位及时播报水情、雨情、工情信息。 5.4.2.5 暴雨灾害处置措施 24 小时将出现 50mm 以上降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 工作;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驾驶人员应当 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 做好排涝准备。 过去 24 小时已经出现 50mm 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将出现 50mm 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出现 100mm 以上降雨,相关部 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 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 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 场所避雨;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过去 48 小时已经出现 100mm 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将出 - 40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现 50mm 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出现 150mm 以上降雨,相 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 作业;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 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 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过去 48 小时已经出现 100mm 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将出 现 100mm 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出现 200mm 以上降雨,相 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 特殊行业外);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其他单位和部门除要完成旗突发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统一分 配的防洪抢险工作之外,还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承包的危房住户的安全 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到危房住户家帮助维修房屋,防止雨水进屋,协助住 户排除院内积水,必要时要转移到安全地方安置,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5.4.3 干旱灾害应急处置 突发干旱灾害应急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 取预警防范措施。 突发干旱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 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 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 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 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突发干旱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 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受灾苏木镇(中心、公司)突 发干旱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 - 41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及时加报。 5.4.4 雪灾应急处置 密切监视雪灾的发展变化,做好雪灾预测预报,根据旗气象局预报 信息,掌握雪灾灾情,及时发布信息。 5.4.4.1 不同雪灾的应急处置 (一)24 小时将出现 10mm 以上降雪,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 响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交通、铁路、电 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 雪融化工作;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 措施;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储备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加固棚 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二)过去 24 小时已经出现 10mm 以上降雪,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 将出现 10mm 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 48 小时将出现 20mm 以上降雪, 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 措施;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 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 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备足饲料,做好防雪灾 和防冻害准备;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三)过去 48 小时已经出现 20mm 以上降雪,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 将出现 10mm 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 24 小时将出现 20mm 以上降雪, 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 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 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户外 活动;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 (四)过去 24 小时已经出现 20mm 以上降雪,预计未来 24 小时仍 - 42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将出现 10mm 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 24 小时将出现 30mm 以上降雪, 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 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必要时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公路暂时封闭;做好农牧区等救灾救济工 作。 5.5 信息报道 5.5.1 信息报道的原则 新闻报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旗内各 级各类媒体,要广泛宣传旗政府和干部群众应对灾害情况;广泛宣传部队 官兵、公安民警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处理公共事件中所表现的英勇无畏精神 和感人事迹;广泛宣传人民群众捐款捐物支援灾区等情况。 5.5.2 信息发布制度 洪、汛、旱、雪灾发生后,现场指挥部或专项工作指挥部制定新闻 报道方案。除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洪、汛、旱、雪灾的信息, 由旗工作指挥部及时通过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 5.5.3 信息报道组织 各级各类媒体、记者赶赴防汛抗旱、雪灾事发地采访报道,由旗新 闻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并提供必要便利条件。 5.6 应急结束 洪、汛、旱、雪灾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洪、汛、旱、雪灾隐 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进行撤离 和交接程序,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 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应急响应程序关闭。 6 后期处置 - 43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6.1 善后处置 (1)洪、汛、旱、雪灾发生后,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和有关部 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 秩序。 (2)旗有关部门和辖区苏木镇(中心、公司)应及时调查统计洪、 汛、旱、雪灾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向社会公布。 (3)辖区苏木镇(中心、公司)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 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等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 有关单位、苏木镇((中心、公司)应积极支持,妥善安置、安抚灾民。 (4)卫生等部门应做好洪、汛、旱、雪灾现场的消毒、疫情监控和 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等工作。 (5)由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若需 调查处理的,应组织保护好现场,待批准后再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可 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6)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和旗直有关部门应制定灾后重建和恢 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进行灾后重建工作。若需要由上级政府、部门制 定方案的,由上级政府、部门制定方案,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和旗 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做好洪、汛、旱、雪灾中被损害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 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道 路等公用设施被损坏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修复;道路、 桥梁、水库大坝、围堤等被毁坏及河流被堵塞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 及时组织修复。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物资、劳务征用、补偿 及赔偿工作。 - 44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6.2 调查和总结 (1)洪、汛、旱、雪灾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重点查明导致洪、汛、旱、雪灾发生的原因, 并形成调查报告。各苏木镇((中心、公司)、旗直单位应积极配合调查, 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按照相应的调查处理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2)对洪、汛、旱、雪灾负有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洪、汛、旱、雪灾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的薄弱环节, 总结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 响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4)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稳妥、细致的组织 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洪、汛、旱、雪灾影响,安抚受害及受影响人员, 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保证社会稳定。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 污染消除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 7 应急保障 通过应急资源调查,掌握了应对洪、汛、旱、雪灾害乌拉特中旗辖 区内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采取的监测、监控、报警手 段;上级单位及周边旗县区可提供的应急资源;可协调使用的医疗、消防、 专业抢险救援机构及其他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 7.1 信息通信保障 (1)由旗工作指挥部在完善原有旗人民政府政务网功能的基础上, 逐步建立完善防汛抗旱、雪灾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并根据市工作指挥部的 部署, 做到旗工作指挥部的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与市工作指挥部的网络连接, 确保资源共享。 (2)由旗工作指挥部报请市应急指挥机构,在现有专业通信网络的 - 45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基础上,逐步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微波和 卫星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3)旗工信局应制定应急保障方案,指导协调相关通信企业配备应 急通信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维护,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7.2 应急装备保障 (1)专项工作指挥部负责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工 程抢险装备,特殊设备和昂贵设备资源尽量与自治区、市政府共享。逐步 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特点和存放位置、联系 方式,制定信息数据库管理、数据更新和报告制度,为各专项工作指挥部 更科学、准确的决策提供依据。 (2)专项工作指挥部制定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制 度,并根据装备的性能特点,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3)专项工作指挥部制定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的调用程序和制 度,建立现场救援工程和抢险装备及时到位和正常使用的责任制度。 (4) 专项工作指挥部要明确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修人员队伍, 保障洪、汛、旱、雪灾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的正常使用,保障抢险效率。 (5)专项工作指挥部应与上级专项工作指挥部、市驻旗有关单位和 其它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发生洪、汛、旱、雪灾出现救援和工程抢 险装备不足时,能及时调用或借用相关物资和装备。 7.3 应急队伍保障 (1)各类专项抢险队按照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工作指挥部 的统一部署,由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为主,逐步建立统一的处置各类洪、 汛、旱、雪灾的专业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卫生部门组建医疗救护队伍, 建设部门组建城镇基础设施抢修队伍,通信主管部门组建通信保障队伍, 公安部门组建公安防暴队伍,交通部门组建运输保障队伍,充分利用地方 - 46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部队、消防救援大队和大中型企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2)进一步强化以专业队伍为主,社会团体、群众性志愿者队伍为 辅助的应急抢险队伍。 苏木镇((中心、公司)、共青团组织、基层单位应积极利用社会资 源,组织引导成立志愿者队伍,并建立档案,作为抢险救援的重要后备力 量。吸纳有专业抢险技术特长的人员进入专业队伍,或把他们作为志愿者 队伍的骨干力量。专项工作指挥部确定一批有相关领域抢险救援能力的单 位,作为抢险救援应急队伍,并掌握其装备、人员构成情况。 (3)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应配备常规性应急队伍,达到基本能 满足当地应急所需要求。 (4)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专项应急工作职能部门要与上级 相应职能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当处置各类公共事件专业救援队伍或技术力 量不足时,能及时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援。 发生洪、汛、旱、雪灾后,必要时由旗工作指挥部向市及自治区应 急指挥机构报告,协调驻旗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和支援抢险工作。 (5)逐步提高各类专业应急队伍的装备水平,配备先进救援装备器 材和通信、交通工具以及防护装备。各专业应急队伍应制定应急处置技术 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 确保队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各抢险救援队伍的总体情况、执行抢险救援 任务的能力,每年年初要向旗和市工作指挥部报告,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 7.4 交通运输保障 (1)旗交通主管部门要确定交通运输保障队伍,掌握车辆的提供单 位、数量、功能、驾驶员名册等情况,并逐步建立交通保障动态数据库。 (2)交通管制。旗工作指挥部根据突发洪、汛、旱、雪灾发生情况, 及时指令 122 交通指挥中心和交通部门,对事件现场和现场的重要道路实 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专用通道”。 - 47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3)道路设施受损时,道路设施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应部门和救援队 伍,迅速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通行。 7.5 医疗卫生保障 (1)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建立洪、汛、旱、雪灾医疗卫生保障数据 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 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充分利用中央、自治区 和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急容量、救治能力和专家资源。 (2)紧急处置中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由医疗急救中心负责入院前 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及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 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3)配置应急救护资源,旗卫生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的药品、 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及病房建设,制定医疗卫生队伍、医疗卫生设备、 物资调度等方案。 (4)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控制系统、信 息系统、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人才培养和科学 研究系统及社会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紧急处置能力。 7.6 治安保障 (1)公安部门负责洪、汛、旱、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 工作。灾害发生后,由属地公安机关牵头,苏木镇(中心、公司)协助, 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护秩序,急时疏散群众。苏木镇(中 心、公司)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 安保卫工作,必要时可协调其他队伍协助警戒。 (2)洪、汛、旱、雪灾发生地警力不足的,可向周边旗县区、市和 自治区请求援助,由旗、市和自治区调配警力予以援助。 (3)洪、汛、旱、雪灾发生后,应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 - 48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点人群、重点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加强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夜间巡逻, 严惩“乱”制造事端和扰乱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7.7 物资保障 (1)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防汛抗旱、雪灾基本应急物资储备计 划,保障基本应急物资和粮食等主要生活资料有充足的储备,有关部门要 根据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计划,落实有关储备物资并加强管理,及 时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 各专项工作指挥部要与上级专项工作指挥部建立联系机制,当出现 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时,及时请求得到上级专项工作指挥部的支援。 (2)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各专项应急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本 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应急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所 需物资的供应。 (3)应急物资的供应实行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分级负责制。 旗工作指挥部负责全旗或跨区域应急物资的调控和调度;苏木镇(中心、 公司)工作指挥部负责本辖区的应急物资供应,必要时可向旗工作指挥部 请求援助。 7.8 资金保障 洪、汛、旱、雪灾处置工作和物资储备所需的资金,由旗发改委制 定计划,旗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旗工作指挥部统筹安排预防和应对各专项灾害所需的工程建设、购 置设备、建设信息系统和通讯系统、组建专业队伍以及培训人员等资金。 7.9 社会动员保障 按照洪、汛、旱、雪灾是否需要人民群众参与及需参与的程度,相 应确定动员的对象和范围,对需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或只有群众参与才能确 保应急有效实施的,应深入发动群众,充分重视和利用好民兵,是否进行 - 49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动员及动员的对象、范围,由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工作指挥部决 定。 社会动员由各苏木镇(中心、公司)、街道事处具体实施。 7.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1)旗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两级工作指挥部应建立所辖区域 内的紧急避难场所和可能成为紧急避难场所的(如广场、公园、学校)信 息库,掌握其地点、功能、可容纳人数、目前使用状况等情况,特别安排 部分紧急避难场所兼具指挥场所功能。 (2)有关职能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时,应主动 征求旗工作指挥部的意见,充分考虑因防汛抗旱、雪灾安置人员的需要, 使人防设施、部分公园、广场等具有接纳紧急避难人员的功能。 (3)旗工作指挥部应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规划建设洪、汛、旱、雪 灾紧急指挥场所,并配备相应的通信设施、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以备出 现紧急状况时旗工作指挥部能及时迁入,指挥处置各类灾害。 (4)因洪、汛、旱、雪灾等需要较大规模安置受害群众时,采取借 住公房、非受灾户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搭建帐篷等方法,实行集中安 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搭建相结合。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工作演练,提高全民应急 工作意识和基本技能。 8.1 公众宣传教育 8.1.1 公众应急常识宣传 旗应急工作指挥部、专项工作指挥部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预案和报 警电话。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把宣传公共事件 的预防应对知识和技能,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各苏木镇((中心、 - 50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公司)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要把一些常见的多发性事件的预防、应 急知识,编成应急手册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各苏木镇((中心、公司)、 村(组)要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业务部门要下基层, 进行业务指导。 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间、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 到每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 线、安置地点等。 8.1.2 参与洪、汛、旱、雪灾害事件人员宣传 制定参与洪、汛、旱、雪灾人员应急宣传教育计划,要加强对参与 人员有关灾害预防、应急知识的教育。 8.2 培训 8.2.1 参与人员培训 参与洪、汛、旱、雪灾人员要学习应急知识。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 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切实提高洪、汛、旱、雪灾应急处置能力。 8.2.2 专业人员培训 各牵头部门的救援人员要进行洪、汛、旱、雪灾专业技能培训,同 时要注重经常性的培训,把培训作为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应急培训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理论与常 识;报警;疏散;特殊应急知识。 8.3 演练 每 2 年至少组织 1 次应急演练。每一次演练都应根据假设的洪、汛、 旱、雪灾制定出周密的演练方案,报相应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审批后进行。 演练方案要落实演练所需的各种物资、器材及交通车辆、防护器材 的准备,并在演练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以确保演练能顺利进行。 演练进行之前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企业及周边社区居民,必要时 - 51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与新闻媒体沟通,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8.3.1 专项演练 旗专项工作指挥部要组织应急演练,演练后要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 8.3.2 综合演练 旗工作指挥部要在洪、汛、旱、雪灾害前进行各项综合演练,检验 各应急救援队伍的迅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 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通过综合演练,评 估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应急训练和演练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预警和报警;决策;指挥和 控制;疏散;交通管制;应急救援运输;医疗救护;特别指令。 通过训练和演练,使应急人员进入“实战”状态,熟悉事件应急处理 和整个应急行动的程序,明白自身职责,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同时分析应 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形成总结报告送乌拉特中 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备案。 9 奖惩 9.1 奖励 在洪、汛、旱、雪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出色完成应急任务,成绩显著的;防止或抢救公 共事件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 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9.2 惩处 在洪、汛、旱、雪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属 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52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制订防汛抗旱、 雪灾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洪、汛、 旱、雪灾真实情况的;拒不执行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 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 者物资的;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 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10 预案管理 10.1 预案的备案与发布 本预案经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由旗政府印发。各 苏木镇(中心、公司)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经旗政府审批,必要时经 旗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 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旗政府办 公室转发。 10.2 预案的修订 根据情况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及时对本总体应急预 案进行修订,并组织对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 进行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 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 53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10.3 监督检查 旗防汛抗旱、雪灾工作指挥部负责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0.4 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制定和解释,由旗应急管理局承办。 10.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1 附件 11.1 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呈报单位 洪、汛、旱、雪灾的详细情况 可另附专题说明 旗专项工作指挥部意见 旗政府领导批示 - 54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11.2 应急结束审批表 呈报单位 洪、汛、旱、雪灾处置任务完成情况 可另附专题说明 专家组意见 旗专项工作指挥部意见 旗工作指挥部批示 11.3 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呈报单位 事 由 可另附专题说明 通报范围 旗专项工作指挥部意见 旗工作指挥部批示 11.4 应急扩大审批表 呈报单位 应急扩大缘由 可另附专题说明 专项指挥部意见 旗应急办审查意见 旗工作指挥部审批意见 11.5 新闻报道审批表 呈报单位 报道的主要内容 可另附专题说明 旗专项工作指挥部意见 旗专项工作指挥部批示 备 注 - 55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11.6 组织体系图 旗人民政府 各保障组 各专项应急指 挥部 各救援队 各安全监测信息 中心、专项专家 咨询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嘎查村、社区、各事件相关单位 11.7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指挥部及相关单位通讯联络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包琳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18847827776 高云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15904786613 副总 杨勇 旗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18048357007 指挥 照日格图 政府副旗长 13847810328 总 指挥 常务 副总 指挥 - 56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王岗 应急管理局局长 13804780150 刘长友 水利局局长 18704978999 王云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党工委书记 18004787568 刘寅 政府办主任 13947835030 贺文琦 政府办副主任 15148896869 郝强 政府办副主任 13947860086 卢玉彬 公安局政委 15647810009 陈刚 财政局局长 13754180388 李钧 发改委主任 13948780065 王维召 工信局局长 13500680018 白云龙 民政局局长 15847890077 冯 卫健委主任 13847880435 宝勒格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13947380386 张永胜 住建局局长 13500680360 磊 自然资源局局长 18847885558 刘晓庆 生态环境局局长 13015081527 教育局局长 13947815818 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13947830076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13847876020 杜俊龙 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18847880028 刘 晔 交通运输局局长 13947380389 王 诠 审计局局长 13947880418 李志岗 信访局局长 13947820009 额日和 司法局局长 13947830215 白海滨 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13514780587 气象局局长 1322478068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13948187389 强 成 段 员 杨 智 呼和巴日斯 胡 马 平 跃 吴毕力格 - 57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哈 达 外事办主任、商务局局长 18247883345 郝燕林 红十字常务副会长 15847812522 韩强 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13947852899 汪忠东 统战部副部长、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13337032200 马冬 消防大队大队长 13327085966 连杰 乌拉特中旗供电分公司经理 13304780474 郭瑞平 海流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3847820648 刘建平 乌加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3847840269 怀新刚 石哈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3947897559 李阳 德岭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5847834224 乌云达来 温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5047290033 呼斯楞 呼勒斯太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15149835104 巴图青格乐 川井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13847870251 美德格玛 巴音乌兰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15849854290 斯庆塔娜 新忽热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13847830163 呼斯勒图 甘其毛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3847850050 图门吉亚 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主任 13847870467 成志华 牧羊海党委书记 13947837122 邬建国 乌中旗邮政分公司总经理 15847819788 汪世强 人民银行行长 13904783321 邱晓斐 移动公司经理 13500689927 拓 磊 联通公司经理 18604892198 王 电信公司经理 13327082159 史临生 中国石油中旗分公司经理 13947826623 李明 中国石化中旗分公司经理 15044899939 浩 - 58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11.8 应急救援设备统计表应急救援设备统计表 装备分类 装备名称 数量 存放地点 管理人员 通讯装备 卫星电话 9 消防大队 应急管理局 孙 李 应急指挥车 1 中原油田分公司 抢险救援车 泡沫消防车 7 消防大队 260 交通局及毅腾矿业、 太平矿业、海明矿 业、张佳矿业等企 业 应急车辆 装载机 工程机械 挖掘机 电话 超 雨 15391016667 15048590077 何根喜 13603833730 孙 15391016667 超 乌云毕力格 13948392357 岳振涛 13947850448 马全发 13948887319 汽车起重机 急救车 14 人民医院、中蒙医 院及各苏木镇卫生 院 应急发电车 2 供电分局 移动公司 赵光荣 贾小龙 13304780330 13500680517 带电作业抢 修车 2 供电分局 刘广胜 13848689599 应急通讯 设备 应急通讯车 2 2 3 电信公司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胡 君 贾小龙 刘 祥 15335681185 13500680517 18604892100 消防器材 干粉灭火器 医疗救援 设备 应急电力 设备 二氧化碳灭 950 各企业及各部门 消防器材 火器 11.9 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调查表 应急物资储备基本信息 单位 名称 详细 地址 乌拉特中旗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煤碳 大厦北侧 行政区划 - 59 - 巴彦淖尔市 经纬度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所属 单位 负 责 人 乌拉特中旗发改委 储备方式 姓名 杨芮刚 联系方式 15335611582 物资权属政府 联 系 人 库存面积 500㎡ 姓名 郝磊 联系方式 13847880155 储备物资信息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棉帐篷 顶 198 2 单帐篷 顶 74 3 棉大衣 件 1705 4 棉被 床 788 5 褥子 床 789 6 六角折叠帐篷 顶 24 7 折叠床 张 632 8 枕头 个 942 9 额温枪 个 172 10 铁锹 把 29 11 蒙古包 顶 25 12 医用外科口罩 个 32030 13 医用外科手套 双 4025 14 医用帽子 顶 2360 15 医用隔离鞋套 双 4980 16 防护服 件 940 17 防护眼罩 个 5128 18 防护面罩 个 4820 19 75%酒精消毒液 瓶 182 - 60 - 备注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20 84 消毒液 瓶 180 21 免洗手消毒凝胶 瓶 276 22 火炉 个 262 23 火筒 节 1587 24 弯头 个 794 25 白护套线 卷 44.5 26 电暖器 台 137 27 大水马 个 70 28 小水马 个 0 29 指挥棒 个 0 30 反光背心 件 173 31 路锥 个 0 32 手套 包 0 33 爆闪灯 个 10 34 伸缩隔离带 套 200 35 警戒线(100 米) 卷 100 36 警戒线(50 米) 卷 288 37 节能灯 个 144 38 灯口 个 145 39 电水壶 个 137 40 插座 个 95 41 强光手电 个 75 42 太阳能指示灯 个 5 43 发电机 台 9 - 61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44 棉手套 双 80 45 扩音喇叭 个 110 46 棉衣裤 套 1000 47 智能门磁 个 69 应急物资储备基本信息 单位 名称 详细 地址 所属 单位 负 责 人 乌拉特中旗应急管理局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云英 行政区划 街 乌拉特中旗应急管理 储备方式 局 姓名 王岗 联系方式 13804780150 巴彦淖尔市 经纬度 物资权属政府 库存面积 联 系 人 ㎡ 姓名 韦彬 联系方式 13134808680 数量 备注 储备物资信息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1 防化服 30 套 2 防化手套 30 幅 3 防化靴 28 双 4 消战斗靴 3双 5 黄色靴子 10 双 6 应急照明灯 WDE6300 1台 7 急救药品箱 ER34 2套 8 防汛专用沙袋 DFT11 100 条 9 应急发电机组 鑫光 1台 10 护目镜 30 幅 - 62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11 应急救援绳 DNF-26-100 2根 12 橡皮冲锋舟 HC-54 2套 13 折叠床 1800*60 90 张 14 应急抽水机 ZM100KB-4DE 1台 15 被褥 16 帐篷 80 套 12 平米 40 顶 11.10 应急避难临时安置场所一览表 序号 临时安置场所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地址 1 巴云英广场 格根哈斯 15648872833 海流图镇 2 西花园 初一 13947840053 海流图镇 3 生态园 高平伟 13904780001 海流图镇 4 苗 圃 盛林旺 13500683192 海流图镇 5 第一中学 张强 13847880313 海流图镇 6 第二中学 张兆普 13190873559 海流图镇 7 蒙古族学校 白龙 15147809100 海流图镇 8 哈萨尔广场 刘皓宇 15849850088 海流图镇 9 鸿雁广场 刘皓宇 15849850088 海流图镇 10 海流图广场 刘皓宇 15849850088 海流图镇 11.11 专家组名单 组别 姓名 性别 职称或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医疗组 孟 乐 男 副主任 乌中旗卫健委 15804780586 电力组 马利强 男 局长 乌中旗供电分局 15304785077 - 63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组别 姓名 性别 职称或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防洪组 徐双焕 男 副局长 水利局 13847845309 防汛组 侯上艺 男 高级工程师 水利局 抗旱组 赵 伟 男 副局长 水利局 13804780160 食品组 丁玉亮 男 副局长 市场监督管理局 13847820964 药品组 曾子龙 女 股长 市场监督管理局 15164814292 道路交通组 云建军 男 教导员 乌中旗交警大队 13804780182 消防火灾组 靳子宇 男 救援站站长 乌中旗消防大队 18647816938 环境保护组 李俊琴 女 高级工程师 乌中旗环境保护局 13451389923 本表由乌拉特中旗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履行聘任程序后填入,并动态更新。 11.12 专业救援(本地及临近)力量联络表 消防队伍名称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乌拉特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马冬 乌拉特中旗杭盖路 13327085966 五原县消防救援大队 李波 葵花广场对面 15048808119 临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吴春雨 新华东街 15391068111 巴彦淖尔市消防救援支队 程伟忠 新华街和光辉路交叉口 15164830847 巴彦淖尔市消防救援支队 王嘉攀 利民西街 18147187473 11.13 企业救援力量联络表 企业名称 联系人 中原油田内蒙古采油事业部 李宝宏 地 址 甘其毛都镇 电 话 15104782588 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韩二丁 甘其毛都工业园区 15344290889 内蒙古太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孙玉堂 新忽热苏木 15024875188 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图古日格金矿有限公司 李静 甘其毛都镇 18847208666 - 64 -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雪灾应急预案 13847251778 乌拉特中旗中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建峰 石哈河镇 巴彦淖尔市浩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白勇 乌拉特中旗毅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孙元晓 甘其毛都工业园区 18748404909 内蒙古广利隆能源有限公司 徐仰兵 甘其毛都工业园区 15935718172 甘其毛都工业园区 13394786661 11.14 外部援助联络表 序号 单 位 联络电话 1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值班室 0478-8234287;0478-8655295 2 巴彦淖尔市应急办值班室 0478-8234287 3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值班室 0478-8967111 4 巴彦淖尔市卫健委值班室 0478-8762020 11.15 医疗资源配置表(表样) 医疗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治疗范围 及专科 应急床位 详细地址 巴彦淖尔市医院 0478-8281111 全科 总床位 1430 临河区曙光街 巴彦淖尔市 中医医院 0478-8261518 中医 总床位 500 临河区光明西街 乌拉特中旗医院 0478-5918805 全科 乌拉特中旗妇幼保 健院 0478-5918298 妇科 儿科 乌拉特中旗蒙中医 医院 13847820126 蒙中医 总床位 180 总床位 55 总床位 60 海流图镇纬一路 乌兰大街 海流图镇乌兰大 街 注:此表内容根据各个医疗机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制表存档备用。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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