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办事流程1.docx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审批(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 1.窗口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单位)递交需办事 项的申请报告等资料;申请人(单位)领取、填写申请表、 审批表后交窗口。 2.审核: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相关业务单位和行政审批 股工作人员对受理事项进行现场勘察,业务单位在审批表上 签署勘察审核意见,盖单位公章,由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将 审批资料递交至窗口。 3.审批:由局行政审批股对业务单位作出的勘察审核意 见签署审批意见,盖“行政审批专用章”。重大事项由局审 批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办结: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单位)所办事项 的审批结果,并到窗口领取审批表(许可证) 。不予批准(许 可)的,窗口工作人员告之其不予批准(许可)原因。 注:政务服务事项包含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它行政其它权力事项;实现企业群 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最多跑一次”。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 年 5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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