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城管局2019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x
目 录 第一部分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 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 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中长期规划 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城管监察,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维护, 城市亮化,城市污水排放处理及处理费征收,城市供水,燃气管理, 建筑垃圾管理等方面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查 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供排水 等设施的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 (3)负责环境卫生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城市 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得清运与处置;城市建筑垃 圾得处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行 使容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负责城 区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园林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行驶城市 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占有、挖掘、损坏、乱占、乱挖城市道路、损坏排水设施、 桥涵、广场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和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贴乱 画、乱棚亭、乱设广告等方面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和 查处;负责市区内设置各种机动停车场点、非机动车停车场、 临时棚亭及构筑物、临时性建筑、临时性市场、户外广告等事 项的管理;行驶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行政处罚权。 (6)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 设施,包括道路、桥涵、地下雨水污水管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负责编制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计划以及到位资金的使用和管 理;行驶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 罚权。 (7)负责城区路灯规划、维护、管理;负责城区供水生产 和计划,节约用水管理;负责城市燃气规划、安全管理和监督,依 法行使其相关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对城市规划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 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实施 处罚。 (9)负责对中心城区不按指定时间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 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致使大气污染的行为实施监管的行政处 罚,对中心城区运输煤炭、煤渣、砂石、尘土、固体废弃物等散 流和在主次干道范围内焚烧垃圾、桔杆、落叶等产生有害物质、 气体和粉尘烟尘污染的行为实施监管和行政处罚;对中心城区职 责范围内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实施监管和行政处罚。 (10)负责对城区内无照商贩、违规摆摊设点侵占城市道 路行为进行处罚。 (11)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并协调 两街道和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监督、公安、住建、房产、环保、 卫计、交通运输、文体广新等与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有联 系的部门,共同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9 个,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局所属下级事业单位 7 个(市政中心、环卫管理中心、园 林中心、城管监察大队、路灯所、规划执法大队、湘北市场管 理办),全部纳入 2019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各单位自行公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 算包括: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决算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2:收入决算表 表 3:支出决算表 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收入支 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收入总计 2836.6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199.07 万元,增长 73.2%;支出总计 3094.4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66.01 万元,增加 2.2%;。主 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变动,拨款收入减少。 二、关于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收入决 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合计 2836.6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84.06 万元,占 59.37%;其他收入 1152.59 万元,占 40.63% 三、关于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支出合计 3090.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7.02 万元,占 9.29%;项目支出 2803.63 万元,占 90.71% 四、关于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财政拨 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684.06 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加 1360 万元,增长 41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744.1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 1441.32 万元,增长 476%。主要原因:财政拨 款收入增加伴随支出增加。 五、关于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684.0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 1360 万元,增长 4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总计 1744.1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441.32 万元,增 长 476%。主要原因:三治工作等项目经费增加。 六、关于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44.16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35.2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公用经费支出 51.4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七、关于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4.4 万元,支 出决算为 6.2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为 4.8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 算为 1.36 万元,完成预算的 54.4%。2019 年度“三公”经费 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 年年底增加了三台执 法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6.24 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4.88 万元,占 7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为 1.36 万元,占 21.8%。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 年年底增加了三台执法车, 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我单位财务管理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 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 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 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 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 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 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 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 用。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 采购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 体讨论决定。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评估指 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 2019 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 作。总的来说,2019 年全体干职工积极履职、扎实工作,较好 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结果. 通过认真对照《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开 展自评,我中心在“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等方面都执行较好,综合得分8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 扣分的原因主要是: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项目管理不 到位,公益性和创新性项目比例较低,社会公众满意度一般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684.0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加 1360 万元,增长 41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744.1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 1441.32 万元,增长 476%。 (二)机关运行经 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88 万元,较上年减 少 10.92 万元,增减 55.3%,主要原因是:财政运行经费减少, 单位响应政策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 1603.2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 货物支出 201.0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893.09 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支出 509.11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 辆,其中,领 导干部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 他用车主要是工具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 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 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 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 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 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 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 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