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docx
NXDR—2022—01009 南政办发〔2022〕13 号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中央、省、市属驻南各单位: 《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29 日 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章 规划基础 1.1 编制背景 “十四五”既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期,又是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 期。当前我省经济正处于增速换挡时期,第三产业成为拉动经济 增长的主力军,但新形势下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因素日益凸显,优 良的生态环境公共产品供给无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在此背景下 积极探索如何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的同时,逐步改善环 境质量已刻不容缓。2020 年 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发表重 要讲话,再次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做好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等,“守好一江碧水”,推动生态系统功 能整体性提升,为全省生态环境发展提出新定位新目标。 我县隶属于湖南省益阳市,位于湖南省北端,地处洞庭湖冲 积平原腹地。境内江河密布,湖泊众多,是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水源涵养型)、全国第二批生态农业建设示范县和国家农业面 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县。“十三五”期间,我县立足于“工 业强、农业优、三产活、项目兴、生态好”这一发展目标,着力 打造“洞庭明珠·生态南县”,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呈现 -2- 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迈向新的更高目标 奠定了良好基础。 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进新的更高目标 的提质发展期,新常态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新要求,生态环 境保护工作大有作为。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根据国家、 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及上级规划的部署和 要求,结合区域自身的生态环境现状,编制了《南县“十四五”生 态环境保护规划》。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重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 ( 2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修 正 案 ( 草 案 )》 (201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2 年)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 ; (8)《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 年); (9)《国务院关于加快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2005 年) ; (10)《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规定》(2011 -3- 年); (11)《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 年); (12)《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0 年); (13)《2019 年企业环境监管工作计划》; (14)《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 1.2.2 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重要文件 (15)《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2020 年) ; (16)《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 (17)《湖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3 年) ; (18)《湖南省水体保持条例》 (1987 年) ; (19)《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 (2014 年); (20)《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 年); (21)《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22)《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 (23)《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 ; (24)《南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1.2.3 相关规划 (25)《全国生态功能区划》 (2008 年) ; -4- (26)《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 年); (27)《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 》 ; (28)《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6-2020 年)》(湘政发〔2015〕53 号) ; (29)《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洞庭湖水环境综 合 治 理 规 划 实 施 方 案 ( 2018—2025 年 ) > 的 通 知 》( 湘 政 发 〔2019〕20 号); (30)《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工作方案》(益生环 委〔2020〕1 号); (31)《益阳市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8-2020)》; (32)《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 市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益生环委办〔2020〕 14 号); (3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全市水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益环函〔2020〕19 号) ; (34)《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通湖良好湖泊保 护工作的通告》(益政通〔2017〕5 号); (35)《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通湖禁航禁捕的通告》(益 政通〔2018〕5 号) ; (36)《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通湖流域禁止养殖珍珠的通 告》(益政通〔2018〕6 号) ; -5- (37)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益 政通〔2018〕7 号) ; (38)《益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5) 》 ; (39)《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加快推进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发 〔2018〕4 号); (40)《南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 ; ( 41 )《 南 县 农 业 和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2016-2020)》; (42)《南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 年); (43)《南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 年); (44)《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 (45)《南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2018 年); (46)《南县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 年) ; (47)《三仙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 (2016-2020) ; (48)《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6-2019) ; ( 49 )《 南 县 农 村 人 居 环 境 整 治 三 年 行 动 方 案 》 (2018-2020); (50)《南县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 案》(2018-2020); -6- (51)《大通湖南县流域水环境治理“一渠一策”实施方案》 (2020 年); (52)《南县农业面源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 ; (53)《大通湖水质达标方案(2017-2020 年) 》; (54)《南县 2020 年“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 整治实施工作方案》(2020 年)。 1.3 规划范围与期限 1.3.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南县行政所辖的全部区域,下辖 11 镇 1 乡,分 别为明山头镇、青树嘴镇、厂窖镇、武圣宫镇、南洲镇、华阁镇、 茅草街镇、三仙湖镇、麻河口镇、浪拔湖镇、中鱼口镇、乌嘴乡, 总面积为 1065 平方公里,公安户籍人口 64.1 万人,常住人口 48.51 万人。 1.3.2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0 年; 规划期限:2021-2025 年。 1.4“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1.4.1 指标落实情况 《南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主要包括总量控制指标、环 境质量与生态建设指标、环境污染防治指标、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等四大类,共 20 项具体指标,其中基本达标指标 18 项、未达标 指标 2 项。 -7- (1)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排放量、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废气中氮氧化物排 放量,4 项指标达到在 2015 年基础上削减 10%的规划目标。 (2)环境质量与生态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县城空气质量达 到二级以上天数、县城区域环境噪声、主要交通干线噪声等 3 项 指标,达到 2015 年的规划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铁 锰本底值影响,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仅为 25%,距离规划目 标 100%相差较远;森林覆盖率为 22.4%,距离规划目标 26%尚 有一定距离。 (3)环境污染防治指标完成情况。县城污水厂污泥无害化 处理处置率、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工业污染源废气 排放稳定达标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 合利用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机动车尾气检测达标率等 7 项 指标均已达到目标要求。 (4)环境管理能力指标完成情况。环境监测能力达到标准 化、环境监察能力达到标准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指 标均已达标,建设项目环评和“前置审批”执行率 100%,达到目 标要求。 表 1-1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表 现状值 序号 主要指标 指标 达标情况 (2015 年) -8- 目标值 (2020 年) 属性 一、总量控制指标 1 2 3 4 废水中化学耗氧量 排放量(吨)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 (吨) 废气中二氧化硫排 放量(吨) 废气中氮氧化物排 放量(吨) 13351 1356 3148 1359 在 2015 年基础上 削减 10% 在 2015 年基础上 削减 10% 在 2015 年基础上 削减 10% 在 2015 年基础上 削减 10% 达标 约束性 达标 约束性 达标 约束性 达标 约束性 二、环境质量与生态建设指标 5 6 7 8 9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地水质达标率(%) 县城空气质量达到 二级以上天数(天) 县城区域环境噪声 (dB) 主要交通干线噪声 (dB) 森林覆盖率(%) 80 100 未达标 预期性 290 310 达标 预期性 60 ≤60 达标 预期性 70 ≤70 达标 预期性 22.59 >26 未达标 预期性 % % 已达标 预期性 90 >95 已达标 预期性 100 100 已达标 预期性 80 >93 已达标 预期性 100 100 已达标 预期性 三、环境污染防治指标 10 11 12 13 14 县城污水厂污泥无害 化处理处置率 工业污染源废水排 放稳定达标率(%) 工业污染源废气排 放稳定达标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 利用率(%) -9- 15 16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率(%) 机动车尾气检测达 标率(%) % % 已达标 预期性 缺 >80 已达标 预期性 达标 达标 已达标 预期性 达标 达标 已达标 预期性 达标 达标 已达标 预期性 80 >95 已达标 预期性 四、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17 18 19 环境监测能力达到 标准化 环境监察能力达到 标准化 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能力建设 建设项目环评和“前 20 置审批”执行率 (%) 1.4.2 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4.2.1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我县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大力推进工业大 气环境工程治理、工业结构减排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 等工作。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坚持总量不突破、达 标排放等原则,对全县现有工业企业分配核定了初始排污权,合 理调配排污权有偿使用。2016 年,依法依规对全县 89 个排污单 位全额征收排污费,完成排污费征收 195.9 万元;2017 年,依法 依规对全县 143 个排污单位全额征收排污费,完成排污费征收、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共计 254.8956 万元;2018 年,征收排污 权有偿使用费 76.8 万元;2019 年,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33.8 万元;2020 年,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71.7 万元。通过系列措 - 10 - 施,全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削减 10%的要求,较好完成了国家、省、市下 达的减排任务。 1.4.2.2 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1)空气环境质量 “十三五”期间,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据统计, 2016-2020 年全县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 物、臭氧和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2020 年,我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全年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首次实现按综合指数排名 在全省 90 个区县排第 49 名,较 2019 年提升 18 个名次,空气质 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在 90 个县市区中排名第 3。其中 PM2.5 平均 浓度为 35μg/m3,较 2019 年 45μg/m3 下降 22.2%;优良天数比例 为 93.7%,较 2019 年 85.5%提高 8.2 个百分点;全年空气环境质 量综合指数为 2.96,较 2019 年同比下降 21.7%。 (2)水环境质量 “十三五”期间,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根据 2016-2020 年监测数据,国控、省控考核评价断面水质达标率为 100%,其 中国控断面藕池河东支德胜港村断面达到Ⅱ类、省控断面藕池河 东支(坨江上坝口)、南茅运河、三仙湖水库水质分别达到Ⅱ类水 质标准;南县入大通湖湖口及交界断面水质较 2019 年有较大改 善,全年共采样监测 137 次,其中Ⅱ类水质 35 次、Ⅱ类水质 78 次、 - 11 - Ⅱ类水质 22 次、劣Ⅱ类水质 2 次。大通湖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目标。 (3)声环境质量 在区域环境噪声方面,2020 年,我县城镇噪声昼间等效声 级在 60dB(A)范围内变化,夜间等效声级在 50dB(A)范围 内变化,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在道路交通噪声方面,道路交通噪 声等效声级在 65dB(A)范围内变化,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4a 类标准。 (4)生态保护与创建 严格落实生态功能区保护要求。2013 年,我县被认定为湖 南省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来,年递进式地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为更好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奠定了经济基础。按照《南县省级重点 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 将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强化部门联动, 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生态文明创建取得阶段性进展。《南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 范县建设规划》及 12 个乡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获得县人大常委 会审议通过。 功能区布局渐趋合理。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了《南 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其红线保护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比 例为 9.5%。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将舵杆洲区域正式划入南洞 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划入面积 1568.38 公顷。加强产业规划布 - 12 - 局,严格企业准入,规划期间没有引入一家化工企业、涉重金属 排放等重污染企业,至今没有地块列入益阳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 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水生态修复大力开展。全面完成舵杆洲、天星洲、茅草街镇 叶长安、乌嘴乡安乐外洲滩等四处矮围拆除工作,共拆除围堤长 度 9.4 万米、土石方 213 万立方米、围网长度 8.5 万米。 三仙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顺利推进。制订和编制了《三仙湖 水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三仙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下 坝泵站补水——行洪关键技术方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详细规 划》等规划,为三仙湖水库的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在此基础 上,大力开展内源污染整治,三仙湖水库内珍珠、鳝鱼等精养塘 养殖户 32 户、面积 3000 亩的水产养殖的合同解除、退养以及精 养池的挖废;关停、拆除青树嘴镇段内的预制场、搅拌场,结合 三仙湖水库东线大堤培修加固工程同步实施湖体清淤,清淤淤泥 320 万方。外源污染治理同步推进,一是不断完善生活污水处理, 完成了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2800 吨/天,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58.6 公里。建设了万元桥集镇等 5 处农村居民集中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并投入使用;二 是畜禽养殖退养,将三仙湖水库沿线 1000 米范围划定为畜禽养 殖禁养区,并对禁养区内的 241 户实施了退养,拆除栏舍面积 76900 平方米;三是沟渠疏浚,沿岸大小泵站 14 个电排口已全 部完成清淤、疏浚工程以及大通湖垸与三仙湖水库相连通的渠道 - 13 - 18 条、总长 61.7 公里,育乐垸与三仙湖水库相连通的渠道 10 条、 总长 26 公里的疏浚工作;四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三 仙湖镇利群村等 7 个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建设,覆盖耕 地面积 2.35 万亩。 大通湖流域治理成效显著。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大通 湖南县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大通湖湖泊 南县流域水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十三五”期间,按照“截污、退养、疏浚、活水、增绿”10 字方 针,完成大通湖沿线 1000 米范围 19 户畜禽养殖退养工作,拆除 栏舍面积 7105 平方米。实施“双畅”工程,对 31 条沟渠一次性完 成疏浚。开展洞庭湖区造纸企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关闭了明山 头镇精干麻厂等 10 家苎麻脱胶企业。加大环境监测频次,及时 掌握水质情况,每月对每条通湖的沟渠、河道水质监测 1 次,每 次监测 2 个断面。实施了环大通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 新建生活污水净化池 212 个、池容量近 830 立方米,新建有机废 弃物堆沤池 34 个、垃圾处理站 49 个、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收集池 102 个、乡村物业管理站 12 个,农田氮磷流失生态拦截沟渠 2800 米。此外,各乡镇均成立了联防联控巡查队,开展打击非法捕捞 专项行动,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开展大通湖临湖 1000 米水产 养殖退出工作,有效遏制向水体投肥、投饵行为的发生。目前, 大通湖南县流域水质已有明显好转,通湖沟渠水质全面退出劣Ⅱ 类。 - 14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推进。2014 年开始,整县推进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 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四项重点工作,2016 年通 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验收。2017 年,完成全域生活垃圾收 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新建压缩式中转站 9 个;在罗文花 海区域新建三格池 106 个;三仙湖水库区域新建人工湿地生活污 水处理系统 5 套;新增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标识(标志)10 处。 此外,我县始终坚持一手抓污染防治,一手抓服务经济的理 念,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推进建 立管控体系。严格落实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采 集普查信息 700 个,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 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 障基础。 1.4.2.3 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期间,按照省、市总体部署,扎实开展蓝天、碧 水、净土保卫战,取得了明显成效。 (1)打好净土保卫战 制定土壤保护系列政策和措施。“十三五”期间,我县制定了 多项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南县土壤污染防 治工作方案》《南县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方案(2018-2020 年)》《南县 2020 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益阳市南县(含大通湖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报 - 15 - 告》《南县依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运倾倒处置违法行为实施方 案》《南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为土壤污 染防治制定了蓝图、指明了方向。2020 年 11 月,我县开展了土 壤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 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启动了华阁镇天然港村农 业投入品废弃物集中回收和无害化处置试点、乡镇农业投入品废 弃物集中收集池建设试点,新建收集池 300 个,加强了废弃农膜 回收利用,同时,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畜禽养 殖污染防治方面,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关停退养畜禽养殖户 744 户,拆除栏舍面积 28 万平方米,在幸福牧业大型养猪场投资建 设了一个大型沼气池,资源化利用养殖场粪污,减少了对周边耕 地的污染;实施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整治提升,全县规模畜禽养殖 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94%、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89%;开展三仙湖流域利群村等 7 个村农业面源污染试点项目建 设,三仙湖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要求。此外,进一步完善 了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工程,加强了国控“双季稻田”排污系数 长期定位测算监测点、3 个省级“双季稻田”面源污染排放长期定 位监测点和 3 个外来物种预警监测点建设,初步形成了农业面源 污染监测网络。 开展固体废弃物清理整治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固体 废物的堆存场所排查和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 施,至 2020 年 10 月,我县已完成固体废弃物堆存场所排查,产 - 16 - 废单位无省级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南县农村清洁工程整体服务外 包项目,实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所有乡镇均已建成压缩 式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经收集、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 中处理。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2017 年,完成了辖区内重点 行业用地调查,并编制了《南县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报 告》,为我县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科学 依据。2018 年 10 月,我县启动了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 加密调查工作,涉及加密调查点位 667 个,其中新布点位 487 个、 详查点位 180 个,取土壤样品 487 个、农产品样品 667 个。调查 表明,全县无污染地块,无镉超标耕地。 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 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化学阻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针对武圣 宫榨菜腌制受污染耕地的实际情况,采用粮食替代种植技术,对 周边受污染农田采取了治理措施。 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行动。2017 年,我县制定 《南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排查出的 4 处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整治,实行生态恢复,并定时检查,目前 已无规模垃圾堆放点。 (2)打好蓝天保卫战 “十三五”期间,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将“打赢蓝天保卫战”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能 - 17 - 源结构、交通结构调整,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控, 积极推动县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入。 完成工业园区锅炉提质改造,县经开区淘汰燃煤锅炉,改用 天然气、生物质颗粒等清洁能源。完成粘土砖厂和砂石厂整治, 关停、退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 13 家粘土砖厂; 加大对重点行业监管频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完成对涉 VOCs 企业、汽修行业、砂石场、散乱煤场的清理整顿。开展部门联合 执法,完成 105 处垸外和 80 处垸内砂场的整治;完成城区 3 处 空气质量微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组 成 4 个督查组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火点及时通报或自行扑灭。 各乡镇均落实了属地管理职责,采取领导包片、村支两委包组、 党员组长包户的责任包干措施,从严控制秸秆、垃圾焚烧。严控 餐饮油烟,加强城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与使用情况 调查摸底,油烟净化装置累计安装达到 505 台,严格管控露天烧 烤。积极主动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以空气质量重点管控区域 为中心重新划定了禁放范围,加强了对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工作的 组织领导,加大了宣传工作和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 个 100%”要求。 (3)打好碧水保卫战 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2019 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南 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划定了饮用水 源保护区,完成保护区标识、界碑和宣传牌的设置工作,实现了 - 18 - 县域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全覆盖;制定了《南县“千吨万人”饮 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实施工作方案》,完成所有 20 处乡 镇级“千吨万人”和 6 处千人以上农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定工作并形成问题清单,完成 2 处县级和 20 处农村“千吨万人” 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县持续推进 12 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率先在全省建成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 并投入运营;分步推进南剅口、河口和八百弓集镇污水处理站建 设;实施农村卫生改厕,大通湖南县流域 5 个乡镇以“三格池”、 “隔油池”建设为主体的改厕工作实现全覆盖;县经开区配套完成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县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 编制了《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在此基础上,开展 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制定完成《10 个行政 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开展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 黑水、灰水分离统计,完成污水治理的农户 39344 户,农村生活 污水处理率为 29.72%;按黑水、灰水没有分离统计,完成污水 治理的农户 99302 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为 75%。 治理船舶污染。全覆盖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处理设施,完成 12 处 400 总吨以下船舶污水处理年度任务,建成应急物资储备 库 1 个。 整治黑臭水体。共完成 63 条黑臭水体整治,并加强已完成 整治的黑臭水体的日常监管。 - 19 - 1.4.2.4 环境管理能力有效提升 (1)持续推进环保督查问题整改 2017 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 看”、中央督办、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全国人大执法检查 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南县环境问题 44 个,目前 已完成整改销号 35 个,按序时要求推进 9 个(2017 年中央环保 督察反馈整改问题1个,即大通湖水质不达标问题。2018 年省 环保督察整改问题 1 个,即“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 但总磷超标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2019 年全国人大常 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整改问题 6 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 “举一反三”自查问题1个);交办环境信访件 39 件,已全部办结。 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和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基本完成。 (2)执法能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南县环境监察执法能力不断加强。持续落实 了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精准执法、远程执法、 全过程记录执法;加强司法联动,充分发挥县人民检察院、县人 民法院驻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联络室联动职能,加大对生态环境 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实现了对县域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的 “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执法检查,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 为。 (3)严格项目审批 “十三五”期间,始终严抓项目审批工作。2016 年,受理环评 - 20 - 项目 43 个, 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1 个。2017 年全年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 115 个,否决不符合环保要 求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1 个。2018 年全年通过环保审 批的项目 115 个,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建 设项目 1 个。有效防止了重污染行业盲目投资、违规扩建和重复 建设。 (4)应急处置与监测能力标准化 2017 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来我县进行环境应急能力标准 化建设验收,获得好评。目前,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已完成了自动 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完善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加强了 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同时,建立了监督性监测和 自行监测各项管理制度。 (5)完善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理及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对县域内 10 家年产废量 10 吨以下单位进行了现场规范化考 核,经过整改目前都已达标;严格市场准入,县域内无危险废物 经营单位。对射线装置单位严格按要求进行了辐射安全年度评估, 无重大辐射环境安全隐患。完成危废、医废、一般固废及污泥产 生单位共计 68 家单位的申报登记,建立完善了辖区危险废物产 生单位清单。规划期末,危废、医废、一般固废及污泥安全处置 率达 100%。 - 21 - 1.5“十四五”期间环保工作面临的问题 1.5.1 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仍需着重治理 (1)水环境考核形势相当严峻 根据“十四五”国家水环境监测断面设置方案,我县共设置 3 处国控断面(德胜港村、下柴市、南嘴)和 4 处省控断面(南茅 运河以南、沱江上坝口、白莲村、三仙湖水库)。7 处国、省控 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要求具有一定难度。 (2)大通湖水质仍需进一步提升 目前,大通湖水环境治理还未完全到位。我县占大通湖流域 面积 46%,有 19 处入湖口及交界考核断面。近年来,洞庭湖区 区域性、季节性缺水日益严重,河流枯水期较长,沟渠水循环过 慢,水质易受污染。经过治理,我县 19 条通湖沟渠水质仅能维 持在Ⅱ类左右,还难以达到入湖管控要求。同时,入湖口人工湿 地及生态修复于 2020 年启动建设,由于经验不足,建成后还没 有形成成熟的管理办法,长效管理机制短期难以建立。大通湖未 来要稳定保持Ⅱ类水质目标,持续向好,于 2025 年达到 III 类水 质目标,难度很大。目前,我县底子薄,治理项目资金匮乏,技 术支撑不强,短时间很难保证水质达标。 (3)饮水安全难以保证 我县主要饮用水水源均为地下水。受洞庭湖冲积平原地质环 境、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地下水中铁、锰 两项指标的天然本底值严重超标,浪拔湖镇、三仙湖镇等多个乡 - 22 - 镇尤为严重。三峡工程建成后,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引起地面污 染物向地下转移和扩散。近年来,地下水除铁锰严重超标外,还 出现了氨氮超标。目前,我县仍是全省 154 个县(市)级饮用水 源地中 2 个不达标的县市之一,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 质达标率仅 47.5%。 (4)城乡污水处理能力不足 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缓慢,尤其是受新冠疫情、汛 情等影响,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 设仍然没有按设计标准全面完成。目前,全县城镇生活污水管网 收集能力不足,部分城镇、小区与市政道路管网接驳未有效对接, 建筑小区分流制改造、建筑排水立管改造等雨污管网建设还不完 善。部分乡镇生活污水没有纳入管网,沟渠两岸的居民生活污水 直排入河入湖。县城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同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实 际处理量不匹配,致使城区大量污水未经处理进入了渔尾渠和双 洋渠,造成了渠道水体黑臭现象。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因配套管 网不完善,进水量不足、进水浓度偏低导致减排效果无法充分发 挥。 1.5.2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 我县地处平原地带,水系错综复杂,境内的河湖水面作为农 业生产、居民生活用水的汇集区,大多处于静止状态,水动力不 足,近年来水体的自净能力明显下降。同时,传统的农业种植、 畜禽和水产养殖以及近年来大范围的稻虾种养造成农业面源污 - 23 - 染日益严重,农业生产方式调整到生态农业建设的高度还需要一 个长期的过程。目前,农业面源治理还缺乏有效的方式和技术。 1.5.3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形势依然严峻 道路扬尘污染严重。县城及周边部分道路保洁工作未到位, 虽然城区主要干道保洁工作有较大改善,但城乡结合部的路面积 尘负荷较大,且部分路面破损,道路扬尘污染较为严重。秸秆焚 烧依然存在。由于地处平原地区,水稻种植面积广泛,秸秆产生 量较大,加上多年来形成的秸秆处理习惯,秸秆焚烧这一现象在 多年治理之下虽有所好转,但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秸秆焚烧现象, 秸秆焚烧产生的烟尘严重降低了大气环境质量。餐饮油烟整治有 待加强,部分餐饮单位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现象 有待进一步规范。 1.5.4 环保积压问题多,解决难度大 县城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的问题导致长江经济带 “举一反三”自查南县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延期销号。另外,由 于截污不到位,渔尾渠水体已出现明显的返黑返臭现象。个别乡 镇大通湖临湖 1000 米范围内退养精养鱼池转型进度滞后,面临 反弹风险。 1.5.5 生态环保资金缺口大 我县正同步推进大通湖和三仙湖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仙湖水库综合治理的水系连通工程、水资源保障工程、水污染 防治工程和水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 14.97 亿元,目前我县通过立 - 24 - 项争取获得的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水利建设资金和农业面 源污染治理资金共计 0.81 亿元,其余部分都要靠县财政筹集解 决。大通湖流域治理是全国首批 16 个试点区域之一,我县在《大 通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中申报纳 入项目 43 个,总投资需 108 亿元。2019 年,通过县人民政府及 各部门共同努力,共争取到大通湖流域治理相关资金约 3.4 亿元, 缺口巨大。同时在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业务用房方面尚缺资金 700 万元。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坚决落实习总书记在湖南视察时的讲话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做好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守好一江碧水’,推动 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性提升”等,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全面优化空间开发布局,调整产业布局,培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继续围绕“洞庭明珠·生态南县”这一主题,着力推进“工业强、农 业优、三产活、项目兴、生态好”,实现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生 态环境的和谐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 感。 - 25 - 2.2 规划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的原则 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利用现状,从实际出发,坚持 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建设“生态南县”。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保 护生态环境,在保护生态环境过程中实现新的发展,生态环境良 好的地区应继续保持,污染严重的地区应实施重点工程予以治理 修复,做到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和谐统一, 实现标本兼治。 (2)坚持信息公开、社会共治的原则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信 息共享的局面,形成政府、社会、企业相互合作、共同治理、共 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强化共同保护环境、治理环境的意识, 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要求企业履行环境责任,人人强 化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新局 面。 (3)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生态环境的基础作用和优先地位,严格保护南县特色的 生态资源,坚守生态红线,优先考虑环境容量,当社会经济建设 与生态保护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生态保护。坚持以人为本,加 大环境污染治理,解决切实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从根本上 提高我县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4)坚持依法治污、法治管理的原则 - 26 -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纲要,加快完善生态环 境保护法规体系,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用严格的法 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依法统一监管,实行最严密 的法治监督,坚决杜绝乱排乱放现象。采取最严厉的惩罚措施, 对违法违规生产者依法进行处理。 (5)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实施有差别的环境政策,实施区域性、特 征性污染控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更加积极的环保措施,鼓 励乡镇积极探索富有地方特色、适合当地情况的环保模式,形成 “一乡镇一模式”的局面,实行有区别的环境保护目标,层层落实、 严格考核、各负其责。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3.1 规划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建设天更蓝、水更清、景更 美的“生态南县”为目标,使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 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温室气体 排放快速增加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提升,环境 风险全面管控,人居环境明显改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 27 -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 2025 年基本建成生态优美、绿色 宜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南县。 3.2 规划指标 “十四五”期间,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21 项,其中 约束性指标 11 项、预期性指标 10 项,涵盖应对气候变化、环境 治理、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四大领域。 指标 分类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 年 2025 年 属性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 排放降低 % 18 完成市定目标 约束性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消耗降低 % - 完成市定目标 约束性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53 预期性 4 PM2.5 平均浓度下降* % 22 完成市定目标 约束性 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3.7 完成市定目标 约束性 6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 % 0.3 完成市定目标 预期性 7 国、省控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 Ⅱ类水体比例 % 100 完成下达目标 约束性 8 地表水劣Ⅱ类水体比例 % 0 0 约束性 9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达标率(除铁、锰外) % 100 100 预期性 10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70 80 预期性 1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 29.72 40 预期性 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 % 10 完成市定目标 约束性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削减比例 % 10 完成市定目标 约束性 14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比例 % 10 完成市定目标 约束性 15 氨氮排放量削减比例 % 10 完成市定目标 约束性 序号 1 2 3 12 13 应对气 候变化 环境 治理 - 28 - 16 生态质量指数(新 EI) - -1.99 稳中向好 预期性 森林覆盖率 % 22.4 24.8 约束性 18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不降低 预期性 19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1 完成市定目标 预期性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100 预期性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100 预期性 17 20 21 生态 保护 环境风 险防控 表 3-1 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 29 - 第四章 主要任务 4.1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 (1)建立“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 按照“科学划定、切实落地”的原则,建立南县“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底线要求,制定 南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 目标,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强化“三线一单”对高质量发展引领作用 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 中的源头预防作用,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 保护。县人民政府及县直部门在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中 应将分区管控体系作为重要依据,开展协调性分析;规划环评要 以分区管控体系为重点,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 建议;建设项目环评应论证是否符合分区管控要求,对不符合要 求的依法不予审批。 (3)突出“三线一单”对生态环保监管作用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 门精准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的重要依据。生 态环境部门应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固 体废物、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部门 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 全县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在生态环境监管中优 - 29 - 先保护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重点区域,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 4.2 深入推进水环境改善与污染防治 (1)加快推进大通湖水环境综合治理 根据《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相关要求以及《大通湖南县流域水环境治理“一渠一策”实施方 案》,规划期间继续推进大通湖 19 条通湖河渠的综合整治,推动 大通湖水质逐步向Ⅱ类、Ⅱ类水质转变。 同时,实施大通湖流域南县农田面源生态拦截工程,布置促 沉净化池,建设斑块湿地、生态沟渠、灌排斗渠;推进农田型湖 泊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大通湖流域南县通湖沟渠型缓冲带 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2)加强三仙湖水库和藕池河生态修复 按照三仙湖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提升、湿地保护、生态 旅游等“六位一体”的要求深入实施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障、水 生态修复和水经济发展等四大工程建设。推进五七运河(南县侧) 水质改善及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 实施三仙湖水库生态修复工程。 特别要加强与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对接与合作,研发和采用高 效经济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质净化技术,努力将三仙湖水库 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文化个性鲜明、生态产品丰富、基础设 施完善的水生态经济示范区。 我县主要水系——藕池中支和藕池东支水质存在波动,水环 境质量亟待改善。河滩湿地面积较大,特别是在枯水期,通过构 - 30 - 建与修复河滩湿地可有效拦截陆域面源污染物,也可对沿线涵闸 排水进行初步净化,大大降低入河污染物量,从而保证藕池中支、 东支水质稳定。 (3)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 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南县城区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方案》和《南县县城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工作方案》等要求,加 强水质安全监测、监管执法和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从源头到水龙 头的全过程控制,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针对我县自来水厂铁锰超标本底值超标等问题,应加强应急 备用水源地建设相关工作,完成三仙湖水库取水口设置及取水线 路建设,完成三仙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实施“西水东引”工 程,将县城饮用水水源由不达标的地下水替换为淞虎洪道地表水。 严格落实《南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实施 工作方案》,加快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清 理整治,依法清理保护区内一切与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推进城 乡供水一体化。 (4)继续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深入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行动。按照“全 收集、全截污、全处理”目标,加快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敏 感水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第三和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扫尾工 作,着力解决污水直排、老旧管网倒灌、收集处理能力不足等问 - 31 - 题,确保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善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 系统建设及户内污水自行收集与预处理系统、多户连片污水收集 系统、农村人口聚集区收集系统的规范化建设。城镇周边和邻近 城镇污水管网的规划村庄,优先考虑纳管处理。村内有市政污水 管道直接穿过、区域生活污水可以依靠重力流直接流入市政污水 管管道、距污水处理厂 2km 范围内的村庄,生活污水可直接纳 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集中处理;居住相对分散或管网建设难度较 大的规划村庄,可通过构建“黑水、灰水”源分离体系,就地就近 对单户或多户生活污水进行分类收集后资源化利用。 (5)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整治 建立城乡动态黑臭水体清单,根据“一水一策”原则制定黑臭 水体治理方案,形成 3~5 年项目建设清单,通过源头控源截污、 河岸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疏浚等措施,逐步消除污水直排和溢流 污染问题。加强对已整改销号黑臭水体的日常管理,定期监测水 质,接受公众监督,坚决防止返黑返臭,实现长治久清。 (6)改善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设施 进一步改善货运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船舶污染物收 集点设施,健全港口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提高含油污水、 化学品洗舱水接收处置能力。巩固非法砂石码头整治成果,推进 砂石码头规范提升,清理整治老码头岸线污染及经营资质问题, 持续推进港口码头提质并转。 - 32 - 4.3 进一步巩固土壤污染攻坚战成果 (1)持续开展土壤状况调查 以耕地为重点,系统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查 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和污染程度,开展耕地土壤和农 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有序推进全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 定,逐步建立农用地土壤分类清单。 (2)加强耕地保护与修复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措施。将 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 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 田。 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 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 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有序划定特定农 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影响地下水、饮用 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将 重度污染耕地纳入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3)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 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 - 33 - 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 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县人民政府组织 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 水、空气环境监测;存在潜在污染扩散风险的,责令相关责任方 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发现污染扩散的,封闭污染区域,采取 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4)加大土壤环境执法力度 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 管网络,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 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 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 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 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4.4 稳步推动大气环境改善与污染防治 (1)深化扬尘污染整治 强化道路扬尘治理。严格执行渣土运输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 城市渣土运输车辆要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密闭运输。强化对主干 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的管控,对乡村土路与交通主次干道结 合部实施硬化处理。制定并严格执行道路定期冲洗和定时洒水制 度,逐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车、洒水车、冲洗车的人员配备, 提升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 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完善工地扬尘管控机制体制,建立工地 - 34 - 信息化监控平台,实行建筑工地动态清单化管理。将施工工地扬 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 价。加大巡查和抽查力度,依法依规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 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 主体“黑名单”。 加强堆场扬尘治理。建立大型煤堆、料堆、港口码头等各种 料场堆场清单名录,采取有效抑尘降尘措施。严禁露天装卸作业 和物料干法作业,及时清除散落物料、清洗道路。对建筑垃圾、 渣土堆场应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对所有露天堆场等场所地面 实施硬化处理,并划分道路界线,配置清洗设备,在重点控制时 间段合理增加洒水清扫次数。 (2)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布设公交线网,加强步行、自 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出行比例,鼓 励绿色出行,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各行业老旧车辆更新, 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 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建立完善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对年检中环保检测不合 格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年检合格标志。开展非道路移动源的摸排 整治,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源联合整治行动,减少非道路移动机 械污染物排放,杜绝冒黑烟现象。 (3)加强禁燃禁烧工作管理 加强县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按照我县禁止燃放烟花 - 35 - 爆竹的有关要求,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打击。 加强露天垃圾、杂物等其他废弃物焚烧查处工作,建立露天焚烧 垃圾多发点工作台账,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露天焚烧垃圾工作的巡 查,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举报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 以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幅提高、群众秸秆禁烧意识 大幅提升、秸秆焚烧现象大幅减少、秸秆禁烧对大气环境质量明 显改善为目标,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法律法 规,提高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和参与禁烧的自觉性,真正做到禁 烧政策送到家。成立巡查组,加大禁烧督查力度,建立健全禁烧 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落实党政领导包片、机关部门干部 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农户包 田块的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秸秆粉碎还田、稻虾共生饲料 化、肥料化等多种途径,逐步提升秸秆资源化利用率,从根本上 切断农作物秸秆焚烧源头。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实现综合利用。 (4)深化工业企业废气综合治理 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 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促进排污许可制度与前置审批、过程监 管、违规处罚等制度的衔接。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 污染物协同控制,依法按行业、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 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 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关于执行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第一批)》要求,积极推进在用燃煤锅炉环保设施 - 36 - 升级改造,推进生物质锅炉实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实施工业窑 炉深度治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推进烧结砖瓦 行业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淘汰简陋落后的“双碱法”脱硫除 尘一体化技术,推动行业向成熟先进的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升级 换代。推动工业“散乱污”污染源整治长效化,坚决杜绝“散乱 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防止死灰 复燃。 (5)开展餐饮油烟整治 加大县城区餐饮油烟整治力度,规范临街餐饮、烧烤店的油 烟治理,杜绝油烟直排和露天烧烤现象。重点对露天烧烤开展执 法检查,严禁出店经营,室内烧烤全部使用环保炉灶并做到正常 运行,重点对利用空档期作业的行为或人员进行处理;开展重点 时段巡查,对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排放实施常态长效管控,督促 各餐饮门店建立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台账,确保净化设备正常运行 和定期清洗。 4.5 加大噪声环境改善与污染防治力度 (1)声环境功能区实施动态调整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加 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按照声环境功能区 划分技术规范和国土空间规划关于县城规划区布局优化成果,对 已划定的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实时动态调整和更新。 (2)治理社会生活噪声 - 37 - 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可能产生环境 噪声污染的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居民区内有噪声排 放的单位,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冷却塔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 备、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使其边界噪 声达到噪声排放标准。 (3)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严厉查处工 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对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内的现有企业高噪声设备进行限期整改。新建工业企业应尽量远 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敏感点;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或消音 处理,减少工业噪声外泄对环境的污染;限期治理厂界噪声不达 标的工业企业噪声源,并按政策严格征收排污费。 (4)治理交通噪声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交通噪声标准,确定道路交通规 划,批准道路交通建设用地。道路建设一方面要方便市民出行, 另一方面也要考虑道路沿线居民住宅区的噪声污染情况,按照国 家和地方制定的交通噪声标准,对已建道路进行噪声排查,适当 修正道路宽度,减少道路拥堵,降低噪声污染;对于规划建设道 路,要综合考虑道路沿线住宅区状况和车流量预测,合理规划设 计道路宽度和道路路线。 4.6 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1)继续推进农村美丽庭院“六个一”创建活动 - 38 - 美丽庭院创建旨在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切实解决农户房前屋 后杂草丛生、乱堆乱放、排水沟不畅等问题,共创美丽庭院。加 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庭院“六个一”提质升级步伐。一园, 规整菜园;一圈,圈养畜禽;一屋,堆放农具、农药、化肥、柴 草等生产、生活资料的杂屋;一池,粪污处理的三格式化粪池; 一沟,清理房前屋后的排水沟;一凼,沤制可腐烂农村生活垃圾、 餐厨垃圾、菜园杂草菜叶的封密式沤肥池。推行垃圾分类减量, 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集镇所在地、河 流干流沿线村居等区域治理。坚持改水与改厕相结合、相配套, 稳步推进农村住户厕所旱改水,加快推进污水“黑灰分离”及资源 化利用工作。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继续推进化肥单位面积零增长、农药负增长行动,加大测土 配方施肥推广力度;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废弃农膜回收,完善 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 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完成市级下达的农业面 源污染治理年度工作任务。 定期对稻虾共生“三废”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严禁 “三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督促养殖农户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 措施,养殖尾水经三级生态净化池(或水稻、水草种植区)净化 处理和消毒后,再回用于养殖区,确保养殖尾水循环利用,不外 - 39 - 排。 (3)着力解决畜禽(水产)养殖污染 加强畜禽禁养区管理,防止禁养区内畜禽退养户反弹,严格 禁止禁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适养区内严格落实“种养结合, 以地定畜”要求,推动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粪污的养殖技术模 式,鼓励引入第三方公司开展畜禽粪污集中化处理,以绿色循环 农业项目为契机,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 式,切实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持续推进水产品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养殖、 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连片池塘尾水集中处理模式等健康养殖 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水产养殖,推广实施水产养殖标准,依法规 范渔业投入品管理。升级改造精养鱼塘,加快推进精养鱼塘生态 化改造,发展“水草+”产业,推广池塘渔业用水循环利用,实现 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4.7 推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1)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 垃圾处理系统建设试点,搞好分类收集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设 置居民分类投放点,统一配备标志清晰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可回收物-蓝色垃圾桶,易腐垃圾-绿色垃圾桶,有害垃圾- 红色垃圾桶,其他垃圾-灰色垃圾桶)。对垃圾清运车进行分类 配置,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装修垃圾、不能利用的其他垃圾 - 40 - 等单独收集收运,做好标识,送至中转站时按类别进行卸料,并 转运送至适合的最终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2)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 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 生。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 加强建筑垃圾的分类管理,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加强建筑垃 圾的开发和利用,实现建筑垃圾再利用最大化。 (3)安全处理处置危险废物 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工作方案,将危险废物规范化 管理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 年度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产废单位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 管理全覆盖。 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四个清单”。根据危险废物申报 登记情况,建立“四个清单”。 “四个清单”中的企事业单位全部 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并完成危险废物 申报备案工作。 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台账和涉危险废物问题案件 销号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化管理台账,对问题与案件明确责任人 及时跟进,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和查处到位的案件进行核实销号, 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4)实现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 - 41 - 健全医疗废物收运体系,禁止将医疗固体废物与其它废物或 生活垃圾混合储运和处置、转移、扩散。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生 活垃圾分类存放制度。医疗废物统一交由益阳市特许医疗废物集 中处置中心安全处置。 (5)规范污泥处理处置 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采用优先就近土地利用 与集中至城市污水处理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满足农用标准 的污泥,优先就近土地利用;不能实现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的污 泥,通过污泥收集车定期收集后运送至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 设施进行统一处理。 4.8 加强生态保护与创建工作 (1)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 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 规程》《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等要求,紧密 结合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空间、生 态文化六大体系十大任务三十七项指标,以县人大审议通过的 《南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为指引制定实施方案,明 确各创建责任单位的任务和完成时限,强化监督,量化考核,在 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对标找差、自我提升。争取到 2025 年 创成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8 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 明建设示范县。 - 42 - (2)加强生态涵养带和湿地公园建设 建立覆盖大通湖和三仙湖全流域的生态涵养带,促进山水林 田湖草生态恢复。强化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布设环境监测设施, 建立湿地监测体系,掌握湿地面积和湿地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 (3)完善生态水网,加强生态湿地修复 加快实施全县水系连通方案,对接洞庭湖四口水系地区、松 澧地区等片区水网连通工程。疏浚河湖网道,清淤整治内湖,促 进生态扩容,提质加固堤防渠坝,改善河湖水体流动性,维护河 湖生态平衡,改善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提质改善居民身边的水体 水环境质量,满足群众的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要求, 让群众拥有更多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4)维护生物多样性,确保生态安全 持续推进全县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常态化调查研究机制, 完善生物种群种类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建立重点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带,建立流域生态安全预警机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系。 防范外来物种入侵,评估生态安全风险,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生物 多样性保护。 (5)普及环保知识,提高环保宣教能力 初步实现环境政务业务信息化、环境管理信息资源化、环境 信息服务规范化。利用“互联网+环境信息服务”平台和“互联网+ 环境技术服务”平台,加强加快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提高环境宣 教能力建设,建设规范化的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宣传生态文明理 - 43 - 念和保护生态环境思想。 4.9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推动环境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保证监测数据准确统一、 互联互通。建立健全面向公众、社会团体的环境风险信息披露机 制,保证公众获取环境信息渠道便捷畅通。依托应急预案管理, 建立涵盖各利益相关方在内的多主体共同参与管理的环境风险 交流体系。 (2)加快应急系统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进一步完善监测系统建设,及时掌握全县污染物排放情况, 提高污染整治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督促全县重点排污 单位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 统、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区域内重点污 染源开展监督性自动监测。 加快建设环境预警、预报和应急系统网络。继续加强现有各 有关部门专业系统建设的同时,逐步加强系统间联接和实现公共 信息共享,以现有的气象、水利、环境、农业、河道等的监测站 点和监测网络为基础,通过共建共有共享的形式,在环境敏感区 域和灾害敏感地区增补新的监测站点, 并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 建立覆盖全区的灾害监测和环境预警系统。 第五章 重点工程 - 44 -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着眼于集中力量分 阶段解决环境重大问题。在规划实施中,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机制, 深化前期研究论证,规范手续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协调调 度,切实发挥重大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全面实施。 重点工程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5.1 投资估算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十四五”期间共开展 51 项工程,主要 包括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保护与创建、 环境监管能力基础保障工程四大体系,总投资额为 329373 万元。 各工程的投资估算额度如下: (1)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防治工程:共 32 项子工程,合计 167664 万元。 (2)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共 6 项子工程,合计 96500 万元。 (3)生态保护与创建工程:共 8 项子工程,合计 57559 万 元。 (4)环境监管能力基础保障工程:共 5 项子工程,合计 7650 万元。 5.2 投资来源分析 重点项目库是各级污染防治转移资金下达的基本依据,污染 防治任务实施依托项目库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综合治理、绿 色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尽量多渠道争取 资金,如国家、省级“以奖促治”与“以奖代补”资金、社会资 - 45 - 本以及地方政府财政投入。工业污染防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 原则,由企业负责。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积极利用市 场机制,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对改善生态环 境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采用多种融资运行模式。建立项目 库定期调整机制,项目库中项目信息定期补充和更新,补充符合 相关要求的项目,调出不再符合储备范围、无法实施的项目。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6.1 加强组织领导 将“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的目标 考核系统,成立由县人民政府领导、各职能部门组成的生态环境 保护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 协调推进各项保护和建设工作,将规划落实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 考核目标。 建立完善分工负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县、乡镇、 村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推进规划过 程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高效、协同、有序推进规划实施,确保 形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能落到实处的工作格局。 6.2 落实目标责任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解落实本规划指标,进一步完善和落 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形成乡镇按属地管理、部门按领域 管理相结合的生态环境改善与污染减排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 - 46 - 指标和主要任务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结果, 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 按照“谁承担、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十 四五”规划执行情况的监察监督。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在规划执行中的督导作用,严肃查处经 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环境违规违法行为。 6.3 保障资金支持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并保持 每年按一定的比例增长,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环境建设和保护中 的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 金,鼓励企业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积极引导外资和社会资本 参与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建立和完善运用可调控资源吸引民间 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形 成市场主导、机制灵活、产权明晰的投资、建设、运营体系,实 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营管理市场化的环保投 入新机制。 严格专项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制定地方资金管理 细则,审计部门将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审计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 计划。财政部门通过预算制、公示制、报账制等制度规范专项资 金使用,完善会计档案和报账手续,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或超 资金支持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 6.4 强化科技支撑 - 47 - 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引进,增加科学技术研发投入,选择“适 宜技术”,引进和研发科学技术、生态工艺;坚决抵制破坏生态 平衡、导致环境污染、社会异化、经济非持续发展的各类落后技 术;大力推广生态技术的应用,积极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打造 生态产业,提倡绿色消费,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可持续消费之路; 引导企业重点研发城市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技术、危险废物处理 技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技术、清洁燃料技术、生态保护及 修复技术、环境监测新技术等,努力提高环保工程科技水平和建 设质量。 6.5 鼓励公众参与 创新宣传方式。开拓与计算机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电视广 播网等新媒体的合作渠道,报道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解 读生态环境政策法规,传播生态环境理念,普及生态环境科学知 识,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等绿色生活方式,激发 公众自主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 积极性,使生态环境意识成为全县人民的基本素质之一。 完善公众参与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各类群体的 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项目,带动、团结公众自觉、自愿、自主 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公众信息接入与反馈机制,充分 发挥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拓宽和畅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 完善公众投诉反馈、处理机制。建立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评估体系, 定期开展生态环境意识调查,鼓励广大市民自觉成为生态宜居宜 - 48 - 业新城的建设者、绿色生活的践行者。 6.6 严格执法监管 建立和公检法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和公 检法机关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建立生态环境执法部 门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生态环境执法联动联络员制度、生态环境 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制度等。发挥政 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作用。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对重点排 污单位实行重点监控,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查,督促其污 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把好危险废物安全转移关,严格备案管理。 联合公安开展联合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进一步加大“平时抽检、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力度,加强环境 监管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继续保持针对“偷排、超排”等违法 行为的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附件:南县“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 49 - 附件 南县“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预算 实施期限 (万元) 大通湖 1 (一) 环境质 量改善 和污染 防治 水环境 流域南县 明山头镇 农田面源 乌嘴乡 生态拦截 青树嘴镇 工程涵盖 3 个乡镇的四大类工程,分别为促沉净化池布置 153 套,斑块湿地建设 共约 82385.9 平方米,生态沟渠建设 37610 米,灌排斗渠生态建设 37230 米。 7000 2020-2023 1000 2021-2023 工程 质量改 善与污 染防治 南县大通 2 湖水环境 南县大通 综合治理 湖流域 工程 - 50 - 继续推进“退养、截污、疏浚、增绿、活水”工作,实施农田面源生态拦截工程, 布置促沉净化池,建设斑块湿地、生态沟渠、灌排斗渠;推进农田型湖泊缓冲带 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大通湖流域南县通湖沟渠型缓冲带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预算 实施期限 (万元) 推进振兴水厂、三水厂以及乡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划定和保护工作,按照 饮用水 3 水源地 规范化 技术规范开展规范化建设;加快城区水源地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建设水 全县 建设工程 源地环境监控信息系统。提升各水厂水环境应急保障设施,购进水质应急监测设 备。配备现场水质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购进便携式测汞仪、便携式测油仪、便 500 2021-2022 5000 2021-2025 800 2021-2023 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现场监测五参数)、便携式水质多参数现场检测仪(理化 氨氮等常规参数) 、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应急监测船等。 城镇生活污水按照“全收集、全截污、全处理”目标加快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 城乡生活 4 污水治理 敏感水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解决污水直排、老旧 全县 工程 管网倒灌、收集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善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系统建设及户内污水自行 收集与预处理系统、多户连片污水收集系统、农村人口聚集区收集系统的建设。 县城排水 5 防涝及 雨污分流 南洲镇 建设截洪沟渠,完善排水管网建设,建成排水防涝数字化信息平台和调度应急系 统。 工程 - 51 -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预算 实施期限 (万元) 建立城乡动态黑臭水体清单;通过源头控源截污、河岸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疏浚 6 黑臭水体 整治工程 全县 等措施,逐步消除污水直排和溢流污染问题。加强已整改销号黑臭水体日常维护, 3000 2021-2023 10000 2021-2023 2500 2021-2023 6000 2021-2025 15700 2021-2025 定期监测水质,接受公众监督,坚决防止返黑返臭,实现长治久清。 7 南县洗马 湖改造 工程 8 南县洞庭 湖创新示 范区河湖 连通工程 9 南县藕池 中支、 东支、 南县藕池 鱼尾洲干 渠湿地生 河流域 态修复工 程 10 - 52 - 南县县城 及乡镇污 水处理厂 尾水处理 人工湿地 建设工程 洗马湖 继续推进重建洗马湖项目,还塘于湖,并对湖体水质进行改造,打造城市亲水公 片区 园。 南县洞庭 贯通大洋下、产子坪、南茅运河、藕池河、沱江、洗马湖等河流水系,达到含蓄 湖流域 水源、旅游等效果。 藕池中支、东支构建与修复河滩湿地可有效拦截陆域面源污染物;鱼尾洲干渠进 行生态改造与修复,同时在其入河口附近适宜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干渠水 质。 将各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管网引入城市湖泊及乡镇沟渠、塘坝,建设人工湿地, 全县 通过潜(表)流湿地、稳定塘等处理,对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出厂水进行净化, 提升区域水环境,为区域生态补水提供重要来源,实现污水净化、污水资源化及 环境美化。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预算 实施期限 (万元) 在南县浪拔湖镇建设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888 套,新建集中式深度处理 南县农村 11 建设内容 生活污水 浪拔湖镇 治理工程 设施小型生态塘 8 亩。预计可实现削减 COD32.02t/a,TN1.23 t/a,NH3-N1.23t/a, TP 4380 2021-2025 3150 2021-2025 4154 2021-2025 1166 2021-2025 0.25t/a。 大通湖生 12 态绿环南 县湿地建 青树嘴镇 在南县青树嘴镇益丰垸村建设湿地两处,共计面积约 244 亩。预计可实现削减 COD 83.07 t/a,氨氮 5.88 t/a,TN 17.64t/a,TP 1.17 t/a,修复生态面积 244 亩。 设工程 建设乡村清水公园面积 166176m2,乡村清水公园以大通湖生态绿环南县段村落生 大通湖生 13 态绿环南 明山头镇 活污水尾水拦截与循环利用为主,建设强化净化的预处理系统和兼具稳定水质及 县段乡村 乌嘴乡 净化作用的自然塘、河段等。在满足净化水质功能的同时,兼顾乡村景观建设, 清水公园 青树嘴镇 在相关水系沟通的前提下,将公园净化水体作为一部分水源补充到河道,改善村 建设工程 域整体水环境。 大通湖生 14 态绿环南 明山头镇 县段生态 乌嘴乡 横河建设 工程 青树嘴镇 建设南县段生态横河长度 14584m,以现有电排、沟渠、河网为基础,重构或优化 现有水系水网,构建环湖基础横渠,将小电排进行横向串联和沟通,在保留主要 入湖河道通道的基础上缩减直接入湖排口,形成生态绿环基础水系水网空间格局, 实现大通湖绿环南县段活水循环。 - 53 -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预算 实施期限 (万元) 大通湖生 15 建设地点 态绿环南 县段绿渠 建设工程 明山头镇 乌嘴乡 青树嘴镇 建设大通湖绿环大通湖区段绿渠长度 29902m,依据大通湖绿环现有河道进行生态 建设,在空间上促进绿环内水体流动,串联景观湿地、乡村清水公园、生态湿地 等,利用与通湖沟渠横向串连的灌排渠道,进行地形改造、基底重构和水生植物 2392 2021-2025 77488 2022-2024 1184 2021-2025 恢复。 1.疏浚衬砌渠道、农田防护林建设 152km。实施中鱼口灌区建设:Ⅱ27 条渠道衬砌, 总长 28.3km;Ⅱ维修加固电排 8 处,新建机埠 1 处;Ⅱ改造节制闸 13 处,新建机耕 桥 1 座;Ⅱ新增信息平台 1 处,电排、机埠远程控制 18 处、流量测站 28 处。2.实 16 地表径流 综合治理 全县 施南县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截污活水”项目:Ⅱ南县区域 34 处通(环)湖涵闸改造 工程;Ⅱ老苏河节制闸新建工程;Ⅱ五七河节制闸新建工程。3.完成富民、游港等灌 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建设灌区面积 2.75 万亩。4.对三仙湖水库、振兴渠、反修渠、 乌沙渠、双闸出水渠等 10 条主要河道进行水系连通、河道疏浚、岸坡整治、生态 护岸;对湖子口哑河进行示范河湖建设;完成中富村水美湘村建设。 大通湖绿 17 环南县段 明山头镇 大通湖绿环南县段农业面源拦截沟渠长度 2524022m,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拦截沟渠 农业面源 乌嘴乡 建设、原位促沉系统 1129 建设和尾水拦截净化系统建设,以净化大通湖绿环南县 拦截沟渠 青树嘴镇 段农田排水。 建设工程 - 54 -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预算 实施期限 (万元) “千人以上” 18 水源地环 境整治工 各乡镇 对南县 26 个“千人以上”水源地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1100 2021-2025 1000 2021-2025 450 2021-2025 1000 2021-2025 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 ,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城市渣土 19 扬尘治理 工程 全县 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密闭运输。逐步提升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到 2025 年,城区建成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100%,其他地区主干道机械化清 扫率达到 95%以上。 大气环 境质量 改善与 20 污染 农作物 三仙湖镇 秸秆综合 青树嘴镇 利用工程 麻河口镇等 防治 污染防治 工程 的财政补贴、政策优惠与奖惩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农民等多方共赢机制; 继续推进南县生物质有机肥、饲料加工项目,建设2家企业,厂房及生产线,处 理沤肥后剩余秸秆。 对县域内大型货车、柴油货车、冒黑烟老旧车辆、拖拉机等高污染高排放车辆进 机动车 21 建立 2-3 个秸秆高效利用的主推技术模式;探索秸秆收储运网点建设和产业化加工 全县 行整治,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整治;在各乡镇布设公交线网,推进步行、自行 车交通系统建设;推进老旧车辆更新,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建立完善机 动车环保检测监管信息系统。 - 55 -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预算 实施期限 (万元) 重点行业 22 建设地点 VOCs 综合 治理 县经济 对县域内湖南橡塑密封件厂有限公司、湖南民辉木业有限公司重点行业 VOCs 综 开发区 合治理。 500 2021-2022 500 2021 2000 2021-2022 高排放高 污染机动 23 车及非道 路移动机 全县 对县域内大型货车、柴油货车、冒黑烟老旧车辆、拖拉机等高污染高排放车辆进 行整治,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整治。 械整治 项目 开展灌溉用水水质监测,确保灌溉用水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 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对中 土壤污 染防治 与修复 24 土壤污染 防治工程 全县 轻度污染的农用地,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定安全利用方 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轻中度污染耕地产出农产品的超标风 险;对重度污染的农用地进行严格的用途管控,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依法划定 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 - 56 -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预算 实施期限 (万元) 南县盐渍 25 化土壤修 全县 对全县盐渍化土壤进行清理、治理、修复,恢复土壤环境质量。 900 2021-2025 300 2022-2024 4000 2021-2022 复项目 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促进使用者履行及时归集、集中堆放义务,确保不随意弃 南县农业 26 投入品废 弃物回收 置、掩埋或者焚烧。设立回收网点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分类回收利用,分类处 全县 现再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由使用者从田间回收后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 利用项目 理体系;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由专业公司作无害处置。 南县畜禽 27 粪污资源 化利用 项目 理方式,对具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通过加工实 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同步设计建设相应养殖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布局建设循 全县 环农业基地,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全县划 分四个片区,每个片区实施面积 2.5 万亩,累计粪肥还田 10 万亩、粪肥还田量 10 万吨。 - 57 -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养殖污染 全县 噪声污染 防治工程 系统建设 全县 南洲镇 染防治 - 58 - 重点企业 31 污染物 减排工程 2022-2024 噪声、交通噪声等噪声开展专门治理,使各类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减少噪 500 2021-2025 1000 2021 1000 2021-2025 声污染。 项目 其他污 6000 完成全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调整工作。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 噪声监测 30 利用模式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三池两坝”系统 3 套;积极申报国 家级生态和健康养殖示范区 3 家;全面完成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 噪声污 染防治 实施期限 推广池塘健康养殖和稻虾生态养殖技术。开展深挖沟、广集水、净化水质,循环 减排项目 29 预算 (万元) 南县水产 28 建设内容 全县 县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及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噪声监测仪器更新,购买 2 台 一型声级计、2 台二型声级计和 1 台声校准器。 重点控制工业集中区内的工业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的废气、废水排放;工厂锅炉 使用清洁能源。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实施期限 预算 (万元)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制度,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定期对企业 32 固体废物 处置工程 全县 危险固废的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四个清单”、规范化管 理工作台账和涉危险废物问题案件销号报告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的处 2000 2021-2025 理,实现综合利用。 167664 合计 配套完善水、电、路、通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特色民居建设、庭院建设、绿 实现 (二) 人居环 境改善 33 农村人居环 境整治工程 全县 城乡 化亮化设施建设。开展农村环境“动员全民整治、破损垃圾箱改造、清理荒草白 色垃圾、道路绿化硬化、残垣断壁拆除、坑塘清理净化”以及“创建最美庭院、 2000 2020-2025 12000 2021-2025 2000 2020-2025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 “6+1”专项行动。 环境 清洁 34 优美 干净 35 农村厕所 革命 城乡生活 垃圾治理 一体化 工程 全县 全县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点针对农村厕所旧化粪池进行一体式缠绕式三格化粪池及 四格厌氧化粪池改造,改(新)建厕所 7.5 万套。 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体系。 完善垃圾中转站、勾臂箱、转运车等环卫设施。 - 59 -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实施期限 预算 (万元) 推进化肥单位面积零增长、农药负增长行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推进有机 肥替代化肥;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小 36 农业面源 污染治理 工程 37 南县县城 备用水源 地环境保 护规范化 建设项目 38 南县城乡 供水一体 化工程 龙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在武圣宫镇、青树嘴镇、厂窖 全县 武圣宫镇 麻河口镇 南洲镇 全县 镇、乌嘴乡等地安装太阳能杀虫灯 1200 盏;在武圣宫镇、青树嘴镇、乌嘴乡等地 使用昆虫性信息素诱剂土地面积 2.8 万亩。2024 年全县生物农药应用面积达到 5 万亩以上。引导农民在田边种植大豆等显花植物,建立害虫天敌重要栖息场所, 恢复和改善田间生态系统。引导农户对稻田种子、秧田进行药剂处理,减少病虫 防治次数。 1000 2021-2025 在淞虎洪道新设地表水取水工程,设计规模 12×104m3/d,配套建设原水输水工程,管 径为 DN1200~DN800,输水管线总长 28640m,对现有的三水厂和振兴水厂进行改扩 建工程,保留现状的地下水净水设施作为备用处理设施。开展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 完成县城备用水源地建设,实现县城饮用水源由地下水替换为地表水。 50000 2021-2023 从南县三水厂及振兴水厂向各村镇配水管线,管径 DN900~DN200,总长 193.2km,并 配套新建一座中途加压泵站,设计规模为 0.63 万 m3/d,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 20 处乡镇级“千吨万人”和 6 处农村“千人以上”水源地均使用淞虎洪道地表水作为饮用水 源,实现部分水源地由地下水到地表水的替换,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9500 2021-2024 合计 - 60 - 96500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预算 实施期限 (万元) 大通湖流 39 域南县通 明山头镇 实施生态护坡建设工程 19179.4m,坡岸植被恢复工程 103273.64m2,建设滤解带建 湖河渠生 乌嘴乡 设工程 3034.85m,建设沟渠水生植物恢复工程 39019.09m2,建设渠道湿地建设工 态治理与 青树嘴镇 程 49599.26m2,清杂与自然恢复沟渠 10327.36m。 修复工程 5800 2021-2023 5600 2021-2023 28000 2020-2025 6000 2021-2025 五七运河 (南县侧) (三) 40 生态保 生态修 护与创 复和环 建 境保护 水质改善 青树嘴镇 及河滨带 茅草街镇 生态修复 建设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 15km,建设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 15km,在 13 个电排入 河口建立生态透水坝,建设 10 万 m2 的表面流人工湿地,建设入湖口前置库工程 21 万 m2。 工程 南县三仙 41 湖水库生 三仙湖 生态修复规划面积约 272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洲岛塑造土方 554.5 万立方 态修复 水库 米、深潭浅滩底质改良 16.7 万平方米,生态植被栽植 272 万平方米。 项目 南县“西水 42 东引”工程 生态修复 项目 对西起淞澧洪道东至南茅运河、三仙湖水库的引水工程段及有关水域进行生态修 有关乡镇 复,恢复边坡、水域生物多样性和环境调节功能,实现饮用水水源由地下水到地 表水的替换,保障全县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 61 -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预算 实施期限 (万元) 南县湿地 43 建设地点 保护与恢 复建设 项目 湿地公园 和自然保 护区 采取水生植物修复、栖息地恢复、微地形改造等措施实施湿地修复,恢复湿地生 态系统功能,同时,加强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建立湿地监测体系,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人们湿地保护意识,积极打造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的湿地生态教育重要场 4000 2020-2025 6059 2020-2025 2000 2022-2025 100 2021-2023 所。 南县光复 湖种养一 44 体化农业 资源循环 全县 水产品生态养殖基地水面整治、鹅舍建设、生态仪器设备购置等。 经济建设 项目 紧密结合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空间、生态文化六大 南县国家 45 生态文明 示范县 体系十大任务三十七项指标,以县人大审议通过的《南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全县 县规划》为指引制定实施方案,在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对标找差、自我提升。 争取到 2025 年创成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8 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 建设 设示范县。 建立南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全县开 “三线一 46 单”分区 管控建设 - 62 - 全县 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在生态环境监管中优先保护和重点管控单元 作为重点区域,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万元) 57559 合计 继续推进数字环保项目建设,推进环保专网、在线环境监测系统、环境信息公开、 环境监测 提高 47 实施期限 预算 信息化 水平建设 (四) 环境 环境监 监测 管能力 监管 基础保 预警 障 应急 水资源安 能力 全预警监 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网络、企业环保信用数据采集,建设全县环境监测信息系统。 全县 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2000 2021-2025 1000 2021-2025 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乡镇环境保护机构监察、监测能力建 工程 设。 加强省控三仙湖流域水资源安全预警监测:三仙湖流域作为南县饮用水备用水源 48 测能力 建设 地,地表水水质与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购买置离心机、立式压力蒸馏灭菌 锅、全自动紫外测油仪、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生化培养器、一体化万用蒸馏仪、 全县 电子恒温水浴锅、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配备环境监测业务用 车等。完成藕池河中支南县入境断面、藕池河东支德胜港断面 2 处国控断面水质 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完成大通湖流域 14 处通湖沟渠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 63 - 领域 目标 序 任务 号 投资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实施期限 预算 (万元) 乡镇污水 49 处理站预 警监测能 全县 12 个乡镇污水处理站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及运维。对流量、pH、氨氮、 COD、 总磷、总氮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控,构建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 2000 2021-2025 2000 2021-2025 650 2022-2024 力建设 1.建设省级经开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南县经济开发区建设一体化空 气自动监测站站房 1 座,对气象五参数和空气中计入 AQI 污染物项目的六参数(SO2、 大气环境 50 质量预警 预报能力 NO2、O3、CO、PM2.5、PM10)实施联系自动监测、分析,实时上传监测数据值 南洲镇 市级管理平台,实现在线实时监控。2.县城规划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含省控空气自动站建设、大数据分析等。3.南县大气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大气 建设 应急保障设施,购进大气应急监测设备,配备自动烟尘测试仪、粉尘测试仪等设 备。4.完成城区 3 处空气质量微站建设。 南县农业 面源污染 51 治理在线 监测体系 全县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测体系建设,建设在线监测系统 5 套,实时掌握 COD、 TN、TP 等主要污染指标的动态数据。 建设 合计 总计 - 64 - 7650 329373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