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doc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 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主要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拟订城镇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等意见和办法,并 组织实施。 (二)拟定行业技术发展、人才培训规划,组织行业科技项 目攻关,指导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指导行业职 工队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三)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 区人民防空发展规划、人民空袭方案、防范和减轻危害的办法并 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完善人防组织指挥、 通信警报、应急救援等工作,适时组织军、地联合防空演习。 (四)承担推进住房改革发展和住房保障的责任,监督房地 产开发经营活动、商品房管理、城镇住宅建设工作,规范房地产 市场。 (五)负责区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 (六)负责建筑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和监督 有关工程设计行为,指导工程监理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施工安 全,指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定额以及地方建设标准,负责散装 水泥、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工作,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室)本级内设办公室、 住房管理股、城乡建设股、建筑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等 5 个股室, 1 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站和 2 个下属事业 单位---住房改革领导小组 、散装水泥管理办。 人员构成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核定行政编制 22 名、行政机关后 勤服务人员 3 名;参公人员 11 名,事业编制 8 名;实有在职 60 人,其中行政人员 24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8 人,事业人员 7 人,其他人员 21 人,财政拨款退休人员 19 人。 二、2016 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说明 由于建筑安全监督站、住房改革小组 、散装水泥办等单位 没有独立核算,收支均在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账套反映。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 我单位 2016 年部门决算编制机构单位 1 个,决算数据包含局本级、建筑安全监督站、住房改革小组、散 装水泥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在内。2016 年收入 21272.7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808.67 万元,与 2015 年总收入增加 10781.89 万元。2016 年年初结转和结余 3741.34 万元, 2016 年 支出总计 20120.8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8803.52 万元, 与 2015 年总支出增加 370.44 万元,2016 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数与年初预算数增加 7798.74 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用于市政公 共基础设施、农村低收入困难住房改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节 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资金。2016 年末结转和结余 4893.3 万元。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5.58 万元,比 2015 年减少 7.53 万元 ,下降 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得到压缩。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 14.83 万元。较 2016 年“三 公”经费年初预算压缩开支 11.17 万元,与 2015 年决算减少 19.78 万,下降 5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 0 万元,与 2015 年决算相比无增减;2016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 台,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12.13 万元,与 2015 年决算减少 18.81 万元,主要 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后,本单位车辆收编。国内公务接待费决 算 2.7 万元,共接待 12 批次,约 300 人次,与 2015 年决算相比 减少 0.97 万元,2016 年“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 彻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开支。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7.28 万元,均属货物类采购, 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 0。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实施公车改革后共有车辆 3 辆, 其中,公务用车 2 辆、执法用车 1 辆。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本部门没有开展 2016 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也没有开展具体项 目评价工作,2016 年民生项目主要有:镇村清洁工程 1509 万元,农 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改造款 2159 万元,安置渔民上岸资金 165.4 万 元。 6、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 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018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