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执法公示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网.docx
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的通知 现将《平桥区烟草专卖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 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桥区烟草专卖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卷烟经营市场,加快专卖执法方式创新, 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信阳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 〔2019〕51 号)文件精神、国家局《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 清单》和《专卖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区 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中央文件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坚持依法行政、放管结合、 公平公正、高效便民”为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局文 件精神,强化专卖市场监管职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 开”工作开展。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 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平桥区烟草 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的主要内容为专卖管理法 律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规范经营情况。(详见平桥区烟草 专卖局 2022 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三条 根据专卖市场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法律法规 的修订,平桥区烟草专卖局可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进行 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以专卖监督管理系 统、营销商业系统为基础数据库根据辖区内所有持有烟草专 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信息,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 及时更新数据。 第五条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平桥区烟草专卖局取 得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人员名单,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并及时更新人员信息。 第六条 被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如果存在应当回避或者因 故不能执行检查的情形,应重新选派检查人员。 第七条 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国家局《专卖监管随机抽 查事项清单》要求,抽查的比例不低于 12%(不包含响应举 报、投诉和主动发现问题后开展的问题核实),抽查的频次 按月开展。 第八条 被抽查和检查人员名单,可通过系统随机指派等方 式进行。对有异常或者在历史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 增加检查频次,无异常或一定时期内已被抽查过其无问题的 检查对象,可降低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抽查,减少对正常经 营的干扰。 第九条 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根据抽查比例及频次要 求,结合县局专卖工作模式,合理调配专卖及法规部门人员, 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随机抽查对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 更。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完整记录检查的事项,并于现场检 查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次检查的全程痕迹化资料,归 档备查。 第十条 随机抽查的公开。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 查人员名录库及调整情况应于制定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 开。 第十一条 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惩处, 并将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于查处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 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坚持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在抽查监管中, 要严格依法依规推进,不能超出法律法规的框架,确保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随机抽查的事项,要做到事项公开、 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抽查主体及抽查对象应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双随机、 一公开”与目前的市场监管工作模式有效融合,及时响应投 诉举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平桥区烟草专卖局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