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017年龙南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说明.doc.docx
二〇一七年龙南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 行情况表说明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执行数比 2016 年决算数 (下同)下降 20.6%,主要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 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 号)34 文件 规定,从 2017 年 4 月 1 日起,取消新型材料专项基金,新 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相应减少。 2、国有土地类相关基金收入执行数大幅增长,主要是 为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了土地供应节奏, 带动相关科目增长较快。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执行 数增长 32.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执行数增长 180.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执行数增长 26.8%。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执行数下降 80.4%,主要是 2016 年清缴以前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抬高了收入基数。 4、污水处理费收入执行数增长 30.2%,主要是随着中心 城区面积不断扩张,相应建设截污干道长度不断增加,污水 处理厂处理污水能力不断增强,收入相应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