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上海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

咆哮着唱call me baby2 页 36 KB下载文档
上海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上海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
当前文档共2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上海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

上海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 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沪财教〔2008〕4 号) 、 《上 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0 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0〕87 号)等文件的精神,加强我校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学校的评定审 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审,分为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和春季学期国家 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 1500 元,具体标准和档次由学校结合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在每人每学期 1250 元-1750 元 范围内确定,可分为 2-3 档。国家助学金每学期按 5 个月发放。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当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8、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再申请并获得国 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中的任一项。 三、名额分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下达我校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学校统筹管理,统一 -1- 审核。 四、评审程序 1、通知发放。学生工作处发布工作通知。 2、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3、学院初审。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本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受助情 况及在校表现,确定符合评审条件的初选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审。 4、学校审批。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 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 核,确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及资助档次。 5、全校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资助名单及资助档次,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委备案。 五、发放形式 学校在收到国家助学金的财政拨款后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至受助学生 的深圳发展银行学思卡。 六、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二月 -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