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docx
绥芬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增进健康、增添幸福的基本 保障,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体 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战略部 署。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市全民健身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 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为根本目的,聚焦场地 设施布局、科学健身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完善绥芬河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 给,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城乡居 民体质健康水平,为加快建设幸福绥芬河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一)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 炼的人数占人口比例超过 38.7%。 (二)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日益丰富。鼓励和扶持各体育 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每年 8 月 8 日举办“全民健身日” 等体育健身赛事或展演活动。 (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每万人拥有足球场 地数量达到 1 块以上,人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超过 2.8 平方米。 逐步建全“15 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场馆要免费或 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四)体育社团组织建设蓬勃发展。新增单项体育协会组织 3 个,各类会员超过 1 万人。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新增 社会体育指导员 250 人,达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 3 人。 (五)国民体质测评和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为 健身群众提供个性化健身指导服务,实现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 定标准》合格率超过 92.5%。 (六)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显著提高。推进体育与卫生、教育、 旅游、文化、休闲、康养的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品 牌赛事活动。利用互联网,推动全民健身数字化转型,建设全民 健身网络服务平台,构建“互联网+全民健身”发展新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通知要求,实施“十四五”时期全民健 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 强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着力构建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 施网络,健全城市“15 分钟健身圈”。积极推动县级“三个一” 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即:建有一个体育场(或田径场) 、一个全民 健身中心(或体育 7 公园、体育馆)和室外冰雪运动场。完善以 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为重点的球类集体项目和冰雪运动 项目场地设施建设。更新完善镇、村(社区)健身场地器材设施, 新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 30 个。 推进体育场地设施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 接,保障体育场地设施用地。将新建体育场地设施优先列入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办理供地手续。新建居住区要按室 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 平 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 不得交付使用。合理依托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挖掘、盘活城市 空间空闲土地及各类未利用土地,探索复合用地模式,支持健身 设施与文化、教育、养老、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整合共建。 在公共场地适当增加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设施,为老年人运动 健身提供便利。加快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扩容提质,统筹考虑应急 避难(险)功能设置。 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建立健全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体育场地开放机制,有序推动公共 体育场地设施向学校体育活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符合对外开放 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具备开放 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现有体育场地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牵 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 建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体育活动 丰富青少年、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及机关单位、行业系 统、单项体育协会等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大力发展“三大球”、 田径、乒乓球和羽毛球等基础性、普及性强群众参与广的体育运 动项目,鼓励发展业余联赛。用好足球场地设施,推动足球发展。 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提高上岗率,开展就近就便、小 型多样、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和开展好全民健身日等 大型主题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和支持各体协举办全民健身品牌赛 事活动,完善业余体育赛事体系,扩大我市全民健身活动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机关工委、绥芬 河镇、阜宁镇、市教育局)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更新体 质测试器材,提高运行人员业务水平。持续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与 运动指导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四)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建立体教理念、目标、 资源、措施相融合的“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青少年身体锻炼 和文化学习协调发展。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与培养优秀体育 后备人才相结合,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体育锻炼一 小时,培养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的同时,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 练活动,办好各类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建立体校、学校合作机制, 鼓励体校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组织机构专业人才参与 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和课后延时服务。严格规范青少年培训、参赛 和流动,规范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制度,保障“谁培养、谁收益” 。 着力加大校园足球活动资金、器材、宣传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定期举办校园足球活动联赛,积极参加 省、市级校园足球比赛,不断提高校园足球活动的影响力,逐渐 扩大校园足球参与人数规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 人社局、市各中小学校) (五)积极开展全民冰雪活动 无特殊状况下(如疫情等)每年开展全市冬季冰雪趣味运动 会、中俄滑雪比赛等冰雪赛事活动。加大冰雪场地的建设投入, 支持冰雪项目社会组织建设,推广冰雪项目体育文化,加强冰雪 人才培养。依托绥芬河自然、人文资源和口岸优势开展适合市民 和中俄游客需求、形式多样的冰雪健身休闲项目。加强冰雪全民 健身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开放多功能冰场和冰雪游乐园。 继续做好“百万青少年上冰雪”的活动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学校 浇筑人工冰场,并在资金和器材上给予扶持。举办中小学冬季运 动会、中小学生滑雪体验等活动,提高青少年参加冰雪运动比例。 积极参与全省大众冰雪赛事活动。大力宣传冰雪体育文化,让更 多的人喜爱冰雪运动。(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教育 局、绥芬河镇、阜宁镇、市城管局) (六)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 借助全民健身大力发展的有力趋势,着重培养一批体育产业 发展人才,同时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发展体育产业,以“谁投资、 谁所有、谁获益”为原则,吸引民间资本投入体育产业发展,为 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政策支持。大力发展体育表演市场, 努力争取承接国家、省、市高水平赛事,学习借鉴成功的商业赛 事做法和经验,使我市的体育竞赛和表演朝着产业化、社会化、 法治化方向发展,推动全市体育消费水平,人均体育消费达到人 均可支配收入的 3%。(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绥芬河 镇、阜宁镇、市发改局、市商务局) (七)持续开展对外体育交流活动,大力推进“文体旅融合” 战略 构建我市与俄罗斯远东各州区的区域性政府体育合作机制, 推动武术、自行车、射箭、体育舞蹈、越野车等赛事活动深度交 流。整合绥芬河特有的山水自然资源和传统文化、体育等旅游资 源,实施“文体旅融合”战略。促进绥芬河成为中国体育文化走 出去和俄罗斯体育文化引进来的重要窗口。以体育旅游和健身休 闲项目布局为抓手,利用优美山水资源、异域文化特色,持续提 升中俄体育大会等品牌赛事质量,丰富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 建设具有中俄文化体育特色的运动休闲之城,打造富有绥芬河特 色,集异域风情、体育、旅游、休闲于一体的全域文体旅融合平 台,发展体育产业新业态。(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 委宣传部、市外事办) (八)积极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 宣传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 媒体及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体育精神, 普及健身常识,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健身知 识,宣传健身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参与科学健身、拥有健 康体魄为荣的新理念。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委宣 传部、融媒体中心、市卫健局、绥芬河镇、阜宁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 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发挥全民 健身计划领导小组作用,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研究解决 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要求,把全民健身计划纳入 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全民健身事 业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 完善全市全民健身信息发布、沟通、反馈平台,优化全民健 身基础数据信息统计。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 大力宣传普及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学健身知识方法、典型案例、 先进经验、先进人物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益宣传。 (四)夯实人才基础 加强部门协作,拓宽培养渠道,统筹健身指导、组织管理、 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体育指 导员、基层体育工作者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技能支持。提升自我 造血能力,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和参与体育治 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 落实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奖励相关政策,努力激发体育社会组 织的新活力、新动能。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运动项目发展规划 制订、赛事承办、培训组织和社会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组 织水平。 (五)加强安全保障 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体育法》 《全民 健身条例》《体育彩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安全隐患 排查和检查。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场地安全运行的监管,鼓励在 公共体育场馆配备应急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 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等安全标准。建立赛事活 动安全规范、应急保障,统筹做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六)强化评估机制 2025 年底前,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 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部门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