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快报》2021年第38期.doc
老干部信息 中共淮南市委老干部局 【市局动态】 每周快报 2021 年第〔38〕期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领导批示: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 局长高继强带队走访看望乡村振兴驻村 工作队 市委老干部局召开县区局长例会 【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 淮南老年大学离退休党委召开省第 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会 潘集区老年大学离退休党支部传达 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 长高继强带队走访看望乡村振兴驻村工 作队 11 月 8 日下午,市委组织部副部 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高继强带队赴大 通区孔店乡欢灯村走访看望乡村振兴驻 - 1 - 村工作队。走访过程中,高继强认真听取了驻村工作队近期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汇报,现场 察看了资料台账并详细了解队员们的生活情况,对驻村工作 队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金刚网生产企 业提高集体收入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高继强指出,脱贫摘 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体驻村工作队队 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进一 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朝着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 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高继强强调,要紧紧围绕做好 乡村振兴工作加强与村“两委”沟通联系,共同研究乡村振 兴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立足岗位职能、发挥职能作 用,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确保各项驻村任务顺 利完成。同时,叮嘱队员们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在 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积极助力欢灯村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工作。 (市委老干部局办公 室) 市委老干部局召开县区局长例会 11 月 12 日上午,市 委老干部局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召开县区局长工作例会,市 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高继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王雪玉主持会议。会上,全文传达学习 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和全省老干部局(处)长培训班 会议精神,各县区委老干部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 2 - 负责人汇报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底重点工作安排,局分 管领导部署了近期重点工作。高继强指出,要充分认识党的 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把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作 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巩固深化 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老同志、老干部 工作者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精心安排、科学 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高继强强调,要时刻绷 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紧紧围绕全年既定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好“四项竞赛”评比 等重点工作,在总结工作经验上多思考,在打造县区老干部 工作“四个品牌”工作亮点上多下功夫,团结协作、开拓创 新,奋力开创全市老干部工作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 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淮南老年大学离退休党委召开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专题学习会 11 月 5 日下午,淮南老年大学离退休党委在 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大会议室召开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专 题学习会,淮南老年大学离退休党委书记纪建淮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重大时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和“十四五” 规划实施起步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全面回顾和总 结了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 任务,对未来五年全省各项工作作出战略部署。会议强调, 要把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与抓好党史学习教育 - 3 - 结合起来,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 与践行志愿服务精神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扎实做好各项工 作,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作出更大贡献。 (淮南老年大学办公室) 潘集区老年大学离退休党支部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 代会精神 11 月 10 日上午,潘集区老年大学离退休干部党 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 神。会议指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 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此次党代会对建 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全面部 署,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开创安徽各项工作新局面具 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会议要求,要带领广大学员深入学习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自觉把思想行动聚焦到加快建设经 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 上来,聚焦到淮南产业转型、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生态修 复、社会治理五大攻坚行动上来,聚焦到以高质量党的建设 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潘集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凝心聚力、 共克时艰,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潘集建设 新篇章。 (潘集区委老干部局) 报:省委老干部局局长、副局长、各处室,市委组织部部长、副部长, 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副局长。 - 4 - 发:各县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直、驻淮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