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统计局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doc.docx
兴国县统计局 2016 年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财务工作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根据预算编制与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相适应,与 县级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着力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着力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着力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努力 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 透明。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县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 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 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 国家、省、市统计局的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国家统 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 3、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性的统计调 查项目,审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县统计报 表管理工作。 4、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农 业、人口和经济普查;投入产出、1%人口抽样调查等各种专 项调查。 5、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对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 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统计资料,定 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指导、协 调全县经济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7、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 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和职务评 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 年主要工作任务 做好各项统计常规工作,强化统计服务;按照国家、省、 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农业普查各阶段工作,确保普查工作 的顺利开展;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统计法制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管理。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兴国县统计局有下设单位 2 个(非独立核算),其中: 1、兴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为统计局内设机构,核定 事业编制 5 人,实有 3 人。2、兴国县普查中心,为统计局 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 6 人,现有 3 人。 (二)人员情况 兴国县统计局总编制 22 人(含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普查中心)其中:行政编制 11 人、事业编制 11 人。在职人 员 14 人,退休人员 5 人。 第二部分: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6 年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438.53 万元。 2、2016 年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 438.53 万元。 3、2016 年统计局安排支出预算 438.53 万元。 (1)其中:基本支出合计 114.86 万元。包括在职工资 福利 75.03 万元;离退休 19.89 万元;遗属补助 0.48 万元; 定额公用经费 6.00 万元;医保 4.46 万元;住房公积金 9.00 万元。 (2)项目支出合计 323.67 万元。包括年鉴印刷 0.70 万元;业务费 20.00 万元;联网直报 9.80 万元;1%人口变 动抽样调查 9.76 万元;农业普查 283.41 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无。 5、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无 6、政府采购情况:无 7、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 年兴国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以下 方面工作: 1、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实施好工业、 建筑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服务业 等行业,能源、投资、人口、科技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 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常规性调查。包括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 “四上” 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数据监测工作以及业务培训。 3、2015 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后续工作和 2016 年农 业普查工作。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 年我兴国县统计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数为 7.50 万元,比 2015 年预算数 8.05 万元减少 0.55 万元,其 中:公务接待费预算 6.50 万元,比 2015 年的 5.72 万元多 0.78 万元,因今年为农业普查年份相应开支有所增加;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 万元,比 2015 年的 2.33 万元少 1.33 万元; 2016 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 2015 年预 算数持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 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 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 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 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 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 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 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 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 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4、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 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 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5、“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 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兴国县统计局 2016 年 3 月 15 日

兴国县统计局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doc.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