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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2018 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取得学位或 学历后从事 学位或学历 专业 建筑设计的 对应的最 迟毕业年 限 最少时间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 筑设计)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16 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15 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13 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11 年 三年制毕业 9年 2009 年 二年制毕业 10 年 2008 年 本科 工学博士 2年 2016 年 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12 年 以上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11 年 本科 及 以上 专科 相近专业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10 年 三年制毕业 10 年 2008 年 二年制毕业 11 年 2007 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2011 年 及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10 年 以上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2009 年 专科 其它工科 本科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7 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1998 年版、2012 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 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 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 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 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 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 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 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 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 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 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 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 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 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 2 2018 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取得学历后 对应 的最 从事建筑设 专 业 迟毕 学 历 计 业年 的最少时间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 建筑学 业 2年 限 2016 年 本科 及以上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 相近专业 业 2015 3年 建筑设计技 术 (原建筑学、 专科 毕业 3年 年 2015 年 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14 年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 原建筑学、原 年制)毕业 5年 2013 年 建筑设计技术、 原建筑设计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 年制)毕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 年制)毕业 7年 8年 2011 年 2010 年 相近专业 中专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 年制)毕业 10 年 原建筑学、原 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2008 年 2010 年 原建筑设计 2008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 年 年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7 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1998 年版、2012 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 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 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2010 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 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 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 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 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 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 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 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 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 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 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 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 3 2018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别 8:00-11:30(3.5 小时) 5月 5日 建筑设计 13:30-15:30(2.0 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 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一 5月 8:00-11:30(3.5 小时) 6日 13:30-17:30(4.0 小时) 建筑结构 5月 8:00-10:30(2.5 小时) 级 *场地设计(作图题)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 日 12:30-18:30(6.0 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 8:00-10:30(2.5 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3 日 12:30-18:30(6.0 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5月 8:00-11:30(3.5 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二 5日 13:30-16:30(3.0 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级 5月 8:00-11:30(3.5 小时) 6日 12:30-18:30(6.0 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建筑结构与设备 注:带*号的 5 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 30 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 4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2.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3.建筑设计 4.建筑结构 027.一 级注册 09.考全科 01.一级注册建 筑师 5.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建筑师 6.建筑材料与构造 7.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8.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9.场地设计(作图题) 028.二 04.考全 01.二级注册 1.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级注册 科 建筑师 2.建筑结构与设备 建筑师 3.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4.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附件 5 2018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应试人员应按考务文件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在专业、学历、 工作经验及职业实践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取 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 定》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 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 应试人员有此行为的,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 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1 号)严 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 知》(注建秘〔2015〕4 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 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 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 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 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可继续使用。 四、参加知识题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 2B 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 计算器参加考试。 2.在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 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 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 2B 铅笔涂黑。 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五、参加作图题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 30 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及无 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 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 坐标纸等,其中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 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应携带 2B 铅笔。 3.正式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 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 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 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将姓名和准考 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 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 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规定。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 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 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 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 图情况完成选择题;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 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 2B 铅笔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 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 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的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 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 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 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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