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doc
人工智能学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群团组织推优工作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天津科技大学团支部“推优入 党”办法》的要求,结合人工智能学院党建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会 研究通过,制定人工智能学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 一、“推优”标准 1.提出入党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人工智能学院在册大学生。 2.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群众基础良好。 5.经过校党校或院党校集中培训,取得校党校或院党校培训班结 业证书,培养时间不少于12个月。 6.学习态度端正,积极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必修课无不及格 科目,学习成绩优良。 7.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表现突出,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者 优先考虑。 8.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主动参加运动会等各级各类社会活动, 积极参加国防教育、义务献血等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二、“推优”步骤 1.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组织的党的基础知识理论 考核,未参加考试、考试不通过者不予发展入党。考试作弊者,将永 久取消在校期间推优入党资格。理论考核成绩,将作为确定拟发展对 象的重要参考条件。 2.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各党支部组织落实。各团支部推选,团支 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学生会、院团委以部门(团支部)为单位推选, 学生会主席、院团委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院级社团联合会以社团为 单位推选,社团主席为第一责任人(学生会、院团委、各社团以下称 为学生组织)。 3.学院团委负责监督指导各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各党支部负责 安排并通知监票党员到各团支部监督推优工作,学办主任负责安排监 票党员到各学生组织监督推优工作。监票党员可以是正式党员或预备 党员,监票党员不能监督本班团支部、本学生组织的推优工作。监票 党员和监票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监票人职责,失职必问、问责必严。 4.监票党员宣读《人工智能学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 5.团支部书记/学生组织负责人介绍拟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思想、 学习、工作、生活等)。 6. 坚决杜绝拉票行为,一经查出,已列为推荐人选的取消候选人 资格,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 予相应处理。出现拉票行为的团支部,学院党委将酌情减少今后的推 优名额。 7.团支部/学生组织成员投票推荐 (1)推优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 (2)投票人员为团支部/学生组织全体团员,参加投票人数应达 到团支部/学生组织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3)当选者应获得应到团支部/学生组织人数一半以上的选票 (请使用正式选票); (4)各团支部/学生组织要当众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 (5)各团支部/学生组织按选票情况,由高到低确定推荐人员名 单,填写《人工智能学院“推优入党”推荐表》 (附件 5) ,并连同选 票一并上交学院团委。 8.党支部委员会广泛征求广大团员青年、党员、辅导员、班导师 等意见,结合考核成绩综合考察,确定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拟发展对 象。 9.党支部委员会向学院党委上报拟发展对象名单,经学院党委 研究,确定本学期的党员发展计划。 《人工智能工程学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起 实施。 人工智能学院党委 2019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