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机关事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docx
赫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6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赫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由原益阳县委、 县政府机关大院行政科发展演变而来。1984 年起设立机关大 院行政科(副科级单位) ,到 2005 年 7 月由原机关大院行政 科更名为“益阳市赫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升格为正科级 单位,2016 年 3 月更名为赫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 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进行管理指导,研究制定全区机关事 务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 织实施;负责对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内的房产、地产等国 有资产实施管理,制订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维修项目,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对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内物 业管理,组织并实施公用设施维修工作和院内清扫保洁;负 责院内园林绿化;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内的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并对院内区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 行考评;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内的通讯保障和信件、 报刊收发传递等。我中心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财务核算适用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湖南省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 开工作的整体部署,从 2014 年起我中心预决算均在相关政 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赫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无二级机构。 二、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由 363 万元增加到 409.8 万 元,增加 12.9%,基本支出也由 361.25 万元增加到 411.2 万 元,增加 13.8%。财政拨款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基本支出 411.2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64.14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 334.86 万元,对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2 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工资福利支出 64.14 万 元,占经费支出的 15.60%,机关运行经费 334.86 万元,占 经费支出的 8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20 万元, 占经费支出的 2.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财政拔款支出均为基本 支出,主要是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工 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较上年增 加 13.8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三)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三公”经费总共支出 7.81 万元,与年初预算 数相比减少 1.19 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7.81 万元,比 上年 9.3 万元减少 1.4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支出 1.81 元、(当年没有公务车购置),比上年 1.13 万元增加 0.68 万元,因防汛救灾增加了其他交通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 6 万元,比去年 6.45 万元减少 0.45 万元共 接待大约 40 多次,约 245 人左右;。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基本经费支出 411.2 万元,与 2015 年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 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 年底,赫山区区委、区政府机关一院的房屋三栋, 其他附属用房经国资局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并请审计部门审 计后全部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 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 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 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益阳市赫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7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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