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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9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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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 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驻办文〔2019〕29 号)文件规定,驻马店市医疗保障 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的 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 障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 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 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 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 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 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 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 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 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 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 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组织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 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体 育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 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 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 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服务信息化方面加强制 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二、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内设 5 个职能科室,分别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 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 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财 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 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 诉有关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离休干部医疗管理科)。拟订全市医疗 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 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市直离休人员的医保待遇。建立健 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制度。推进医疗救助工 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三)医药服务管理科。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 态调整机制。拟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 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医疗保障系 统统计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推进医疗保 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 经济性评价。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 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 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 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基金监管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 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 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 法违规行为。 市医保局部门预算包括市医保局机关本级预算和二级单位 预算。 1.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收入总计 1214.82 万元,支出 总计 1214.82 万元,与 2022 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3.88 万元,下降 3.1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收入合计 1214.82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214.82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支出合计 1214.82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047.4 万元,占 86.22%;项目支出 167.42 万元,占 13.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 马 店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2023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支 预 算 1214.82 万元。与 2022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 3.88 万元,下降 3.1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1214.8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万元,占 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5.51 万元,占 8.69%;卫 生健康支出 1024.78 万元,占 84.36%;住房保障支出 84.53 万 元,占 6.9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 类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047.4 万元,其中:人员经 费 940.1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 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 费 107.2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 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改革方案>的通知》 (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 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 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 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 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 2023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 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1.8 万元。2023 年“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2 年增加 1 万元,增加了 125%,主要原因 是局机关上年无预算。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 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我局 2023 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预算数与 2022 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 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0 万元,比 2022 年减 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 1.3 万元,比 2022 年增加 0.5 万元,增加了 62.5%,主要原因是局 机关上年无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 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2 年增加 0.5 万元,增加了 100%。主 要原因是上年无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 333.51 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66.4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 物预算 27.9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8.5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 2023 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 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 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 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 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 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车辆 0 辆、老干部用车 0 辆;单价 50 万 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无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 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 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 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 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 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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