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项目实施指南_7e52458e3e27ea95798b1fd6dac659bd.doc
附件 5 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项目实施指南 为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教师企业实践和兼职教 师聘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畅通校企人员双向交流通道,根据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7—2020 年)的意见》和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任务 针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不紧密、实践教学环节薄弱、教师队 伍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通过选派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 帮助教师获取生产一线实际工作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探究基于 工作过程的教学课程改革,发掘学校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和 途径;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 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优化职业院校教师队 伍结构,实现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 60%的目标,建成“学校教师下企业、企业人才进校园”双向交 流合作机制。 二、内容与形式 企业实践项目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 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组织职业院 校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 4 周(160 学时)的企业实践。内容包括: 学习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 能应用等领域,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 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 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 1 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等,推进企 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发 掘学校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 兼职教师聘用项目要建立本地区对接产业、实时更新、动态 调整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开展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岗前培训, 支持兼职教师参与“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 合作研究等。兼职教师每学期任教时间不少于 80 学时。 三、基本条件 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代表行业先进水平, 在本地区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覆盖较广专业面的岗位群和产业 链;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校企合作基础较好;能够提供教师 实践所需的岗位和指导老师(师傅);能够解决教师实践期间所 需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能力和接纳 水平。 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 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专 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 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高技 能人才或管理人员、能工巧匠、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 人;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 年,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四、工作流程 (一)企业实践项目 2 1.确定年度项目安排。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 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需求,对接企业提供实践岗位情况,确定教 师企业实践专业和人数,参考本省培训费管理相关规定和当地物 价水平,合理制订教师企业实践补助标准,确定年度培训经费支 持额度。 2.过程管理。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遴选符合条件 的职业院校教师到对口企业实践,通过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 项目发布、注册与报名、实践安排、考核结业、评教评学全过程 管理。 3.考核与评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年度项目结 束后,采用匿名评教、专家抽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项目承担 单位、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聘用工作开展绩效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教师实践方案、人员保障、实践效果、物化成果等。 (二)兼职教师聘用项目 1.确定聘用计划。各省(区、市)根据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岗 位需求情况,根据行业特点和当地人力资源成本,合理制订兼职 教师补助标准,确定年度培训经费支持额度,制定年度兼职教师 特聘岗位计划和招聘人数。会同行业组织和企业,建立本地区兼 职教师资源库,每年更新兼职教师数据。 2.聘用程序。职业院校按照《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的条件和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公平、择优聘请兼职教师,双方 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工作协议》,明确兼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工作职责、待遇与津贴等内容。 3.考核与评价。职业院校要制订兼职教师评价标准,加强日 3 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并将在职人员兼职任教情况及时反馈给其人 事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兼职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 行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兼职教师聘用工作协议》 规定的职责。 五、实施要求 1.加强统筹领导与管理。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 织相关部门定期研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的沟通与 协调,建立健全教师企业实践、兼职教师聘用的激励机制和保障 体系,吸引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将教师企业实践、兼职教师聘用 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指导职业院校制定年度计划。职业院校 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企业,将教师企业实践和兼职教师聘 用列入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 2.完善双向流动机制。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 建立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工作)站机制,完善兼职教师注册发布 制度。鼓励合作企业常设一批教师实践岗位,定期按批选派高技 能人才到学校任教,将教师企业实践与兼职教师聘用工作有效衔 接。职业院校要与企业定期磋商、深度合作,支持教师通过帮助 企业进行产品研发、职工培训等形式,锻炼教师岗位实践能力。 3.强化组织条件保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遴选 建立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充分发挥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 职业院校的作用,协助企业管理教师,制订实践方案,协调指导 教师有效进行实践。企业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对接学校,落实指 导教师(师傅)、生活和办公条件。职业院校要统筹安排教学计 划,支持教师定期参加企业实践,保障教师实践达到规定时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