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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三八红旗标兵、红旗手(集体)评选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21号).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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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社发〔2020〕121 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重庆市 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妇联,两江新区社会保障部、妇 联,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妇联,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 局、妇联,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部) ,有关单位: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表 彰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优秀女性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推 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 励广大妇女弘扬奋斗精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 - 1 - 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巾帼力量, 市人力社保局、市妇联决定,开展 2020 年度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 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10 名、重庆市三八红 旗手 90 名、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 40 个(附件 2) 。 二、评选条件 (一)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 护” 。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 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 立、自强”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 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 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4.从历届重庆市三八红旗手中择优产生。已获全国(市) 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手标兵的不再参加评选。 5.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近 5 年年度考核 - 2 - 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 1 次优秀等次。 (二)重庆市三八红旗手 1.18 周岁以上的重庆籍女性以及在渝工作两年以上的中国 女性公民。已获全国(市)三八红旗手的不再参加评选。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 护”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 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 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近 5 年年度考核 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 1 次优秀等次。 (三)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 1.女性比例为 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 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自觉做到“两 个维护” 。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 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 - 3 - 甘于奉献。 4.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 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已获全国(市)三八红旗集体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本年度重庆市三八红 旗手(集体)评选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组织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推荐 对象由所在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社会 化推荐通过在重庆妇女网、市妇联官方微信“重庆女性”设立网 络推荐平台,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 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 各区县推荐对象申报材料经当地人力社保局、妇联审核后, 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推荐对象按行业系统报 上级主管单位,主管单位按分配名额择优评选后,报送市评选领 导小组办公室。拟推荐对象要在所在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 由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评审会,对各区县、各单位报 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反馈各区县、各相关 单位进行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正式上报有关材料。市评 选领导小组对正式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 5 个 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妇联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 4 -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表彰的,按规定进行表彰;经核实 不宜给予表彰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取消表彰资格,不予递补。 (二)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 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具有政 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及时代性。大力选树在疫情防控和经济 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奋发有 为的女性,在基层一线创造新业绩的女性,在国家重大项目或科 技创新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女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 良好家风的女性,在公益事业、巾帼志愿、民族团结、双拥、应 急等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女性。推荐对象应由推荐单位征求公安 等相关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还应按 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企业(非 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 组织)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生态环境、 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法院、非公工委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 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大力选树在当前党和国家中 心工作、在改革开放最前沿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在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主战场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在最基层一线创造新业绩 的女性,在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带头践行和弘扬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公益事业的女性,为民族团结事业作出 - 5 - 重要贡献的女性,在妇联组织开展的巾帼建新功系列工作中作出 突出贡献的女性等。 副厅局级以上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市管干部不 作为评选对象,处级单位表彰比例要严格控制;处级干部表彰数 量控制在表彰总数的 20%以内。推荐名额超过 1 名的,推荐的处 级干部不得超过 1 名;推荐名额为 1 名的单位,原则上不得推荐 处级干部,如确需推荐处级干部,须同时推荐 1 名非处级干部参 选。区县及以上妇联组织不参加三八红旗集体评选;企业负责人 控制在表彰总数的 15%以内, 专职妇联干部不超过评选总数的 5%; 推荐对象中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比例须占 20%以上。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 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其参加下一 届评选活动资格。对在评选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 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 处理。 (五)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区县、部门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前将推荐工作报告、 《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审 批表》 《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推 荐审批表》 《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重庆市三 八红旗手推荐名单汇总表》《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 表》 (附件 3-11)纸质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市评选领导小组 - 6 - 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 对评选出的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对 评选出的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颁发奖牌。 五、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妇联联合成立重庆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 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宣教部,具体负责日常工 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 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单位:市妇联 联 系 人:冉蕾 联系电话:67125371 地 址:江北区盘溪路 408 号市妇联 403 室 邮 编:400021 电子信箱:cqflxcb@163.com 联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联 系 人:郭彦君 联系电话:88979849 地 址:渝北区春华大道 99 号 邮政编码:401120 - 7 - 附件:1.重庆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重庆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3.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审批表 4.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5.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6.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 7.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人)征求意见 表 8.村(社区)和社会组织(个人)征求意见表 9.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10.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推荐名单汇总表 11.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8 - 附件 1 重庆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万相兰 市妇联主席 副组长:谢晓曦 市妇联副主席 苏 静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成 员:朱小梅 市妇联宣教部部长 向敏青 市妇联组织联络部部长 唐继邦 市人力社保局表彰奖励处处长 二、办公室 主 任:朱小梅(兼) 向敏青(兼) 唐继邦(兼) 副主任:陈晨蓉江 市妇联宣教部副部长 夏 璐 成 员:冉 蕾 市人力社保局表彰奖励处副处长 市妇联宣教部干部 - 9 - 附件 2 重庆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组织推荐 名额分配表 区县及单位 个人 集体 区县及单位 个人 集体 万州区 3 1 城口县 3 1 黔江区 3 1 丰都县 3 1 涪陵区 3 1 垫江县 3 1 渝中区 3 1 忠 县 3 1 大渡口区 3 1 云阳县 3 1 江北区 3 1 奉节县 3 1 沙坪坝区 3 1 巫山县 3 1 九龙坡区 3 1 巫溪县 3 1 南岸区 3 1 石柱县 3 1 北碚区 3 1 秀山县 3 1 渝北区 3 1 酉阳县 3 1 巴南区 3 1 彭水县 3 1 长寿区 3 1 两江新区 3 1 江津区 3 1 高新区 3 1 合川区 3 1 万盛经开区 3 1 永川区 3 1 宣传文化系统 2 1 南川区 3 1 政法系统 2 1 綦江区 3 1 教育系统 2 1 大足区 3 1 科技系统 2 1 璧山区 3 1 统战系统 2 1 铜梁区 3 1 卫生系统 2 1 潼南区 3 1 市国资委(国企) 2 1 荣昌区 3 1 市工商联(民企) 2 1 开州区 3 1 市扶贫办(脱贫攻坚) 1 0 梁平区 3 1 市政府台办(台胞) 1 0 武隆区 3 1 市直机关妇工委 5 4 注 : 市 级 机 关 的 个 人 和 集 体 均 由 市 直 机 关 妇 工 委 统 一 推 荐 。 - 10 - 附件 3 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 11 -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职称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考核 情况 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奖 惩(区县级 以上奖项) 主要 工作 简历 - 12 - 请贴近期 2 寸正面 半身免冠 彩色照片 参加工作 时间 身份证号 年度 等次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800 字,不另附事迹材料)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区县(自治县) 人力社保部门、 妇联审核意见 (市级部门和 单位不需填写 本栏) 市人力社保局、 市妇联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 13 - 附件 4 重庆市三八红旗手 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 14 - 年 月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请贴近期 2 寸正面 半身免冠 彩色照片 参加工作 时间 身份证号 学历 职务 职称 工作单位 手机 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考核情况 年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等次 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惩 (区县级以 上奖项)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 15 - (800 字,不另附事迹材料) 先 进 事 迹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人力社保 部门、妇联审核 意见(市级部门 和单位不需填 写本栏) 市人力社保局、 市妇联审批 意见 - 16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5 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 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 17 - 集体名称 集体性质 集 体 级 别 集体负责人 集体所属单位 集体人数 集 体 中 女性人数 通讯地址 受过何种奖励 (800 字,不另附事迹材料) 先 进 事 迹 - 18 - 集 体 电 话 (联系人办公 电话及手机) 电子邮件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人力 社保部门、 妇联审核 意见(市级 部门和单 位不需填 写本栏)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人力 社保局、 市妇联 审批意见 备注 - 19 - 附件 6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 姓名 组织 部门 意见 单位及职务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 社保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意见。 - 20 - 附件 7 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人) 征求意见表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企业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政治 面貌 其他个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政治 面貌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医疗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 21 - 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统战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法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工商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非公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推荐对象为国有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按照评选条件和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组织人 事、纪检监察、国有资产管理、公安、人力社保、医疗保障、生态环境、税务、市 场监管、应急管理、法院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一 般工作人员的,按照评选条件和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组织人事、国有资产管理、公 安、法院等部门意见。 2.推荐对象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的,按照评选条件和管理权限,分别征求 公安、人力社保、医疗保障、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统战、非公 工委、工商联、法院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其他人员的,按照 评选条件和管理权限,分别征求公安、非公工委、法院等部门意见。 - 22 - 附件 8 村(社区)和社会组织(个人)征求意见表 村(社区)或 社会组织名称 组织类型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 号码 政治 面貌 其他个人姓名 身份证 号码 政治 面貌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民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司法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医疗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非公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 23 - 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信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法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盖章) 年 月 日 日 检察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推荐对象为村(社区)或“两委”成员的,按照评选条件和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组 织人事、民政、司法、人力社保、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意见。 2.推荐对象为社会组织或负责人的,按照评选条件和管理权限,分别征求民政、公安、 人力社保、医疗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法院等部门意见。 3.推荐对象为社会组织其他人员的,按照评选条件和管理权限,分别征求公安、非公 工委、法院等部门意见。 - 24 - 附件 9 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 号 姓名 年 民 龄 族 学历 年 政治 面貌 所在单位及职务 界 别 月 日 是否按照 主要事迹 获奖情况 公示日期 管理权限 征求意见 (限 200 字) (限 200 字) (限 200 字) (限 200 字) - 25 - 附件 10 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推荐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 号 姓名 年 民 龄 族 年 学历 政治 面貌 所在单位及职务 界 别 日 是否按照 主要事迹 获奖情况 公示日期 管理权限 征求意见 (限 200 字) (限 200 字) (限 200 字) (限 200 字) - 26 - 月 附件 11 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 号 年 月 日 是否按照 单位名称 单位级别 主要事迹 获奖情况 公示日期 管理权限 征求意见 (限 200 字) (限 200 字) - 27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 28 - 2020 年 12 月 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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