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4、东莞城市学院“鸿发奖学金”评选方法.docx

Manヾ止于心2 页 13.642 KB下载文档
4、东莞城市学院“鸿发奖学金”评选方法.docx4、东莞城市学院“鸿发奖学金”评选方法.docx
当前文档共2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4、东莞城市学院“鸿发奖学金”评选方法.docx

东莞城市学院“鸿发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培 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在我校设立东莞城市学院“鸿发奖学金”。为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奖学金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东莞城市学院“鸿发奖学金”于每年十一月份, 在东莞城市学院经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大二以上在籍学 生中评定。 第三条 本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对象从学校一等 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奖励人数为 20 名,奖金额度为每人 每年 5000 元人民币,全校最高奖励限额为 10 万元。 第四条 东莞城市学院“鸿发奖学金”参评者必须获得 当年校园一等奖学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一)英语达四级或四级以上,专科生英语达二级; (二)参加省级以上学科或文体比赛(挑战杯赛、电脑 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数模设计竞赛、文体竞赛等)获二等 奖以上(含二等奖) ; (三)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 第一作者); (四)被学院和学生处认定为表现突出。 第五条 东莞城市学院“鸿发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由申请者填写《东莞城市学院鸿发奖学金申请表》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由申请者报所在学院评议,各学院签署推荐意见; (三)由各学院上报学生处审核; (四)由学生处负责全校公示五天; (五)由学生处报请鸿发集团董事会审定; (六)由学生处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 (七)由学校正式行文并张榜公布。 第六条 东莞城市学院“鸿发奖学金”为本校最高奖学 金奖项,不能与校园其他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兼得。 第七条 若获奖者在评奖过程中有舞弊现象,或获奖后 违反国家法规、校规校纪的,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获奖 学金。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修订。学校原有与 本办法相同或相冲突的文件同时停止执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