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聘教师聘用管理的通知0815.doc
福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教 务 处) 榕职院教务〔2016〕52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聘教师聘用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院): 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榕职院教 〔2015〕14 号)(附件)的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外聘教师聘任 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部、院)严格按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 理办法》规定做好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二、教务处对首次拟聘请外聘教师进行审核,2016-2017 学年第 一学期首次拟聘请外聘教师需提供: 1. 根据课程归属教研室对首次拟聘外聘教师试讲情况评价。 2.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非教师可不 作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协议书》 上述材料请以系(部、院)为单位,于 9 月 9 日之前提交教务处 高迎艳处。 三、各系、公共教研室每学期对外聘教师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材 料留档备查。 附件:《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榕职院 教〔2015〕14 号) 教务处 2016 年 8 月 15 日 附件 榕职院教〔2015〕14 号 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系(部、院):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于 2015 年 6 月 2 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 真学习,遵照执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 年 6 月 12 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 年 6 月 12 日印发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 为规范学院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优化教师队伍,打造一 支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院内外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三能型” 专业教学团队,充分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 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 〔2014〕19 号)和《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 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高 职院校外聘教师队伍建设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 想品质、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身体健康,有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 教育教学能力。 (二)公共课外聘教师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 平,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背景,且对该课程有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专业课与实训指导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来自行业、企业,具 有应聘专业较丰富的技术或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一般应 有三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实训指导 外聘教师原则上要求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应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 (四)各系应尽量使专业课企业外聘教师与专业教师比例达到 1: 1,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由具有相应技能的外聘教师担任的机制。 各系(部、院)每学期聘请的外聘教师中,原则上初级职称的老师不 能高于本系(部、院)外聘教师总数 30%。 二、聘任程序 (一)各教研室初选。每学期末,教研室根据下学期课程教学任 务,结合现有外聘教师、专职教师的专业技术结构,确定下学期外聘 教师的需求量,并初定拟聘请的外聘教师人选。 首次拟聘请的外聘教师需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 表》 (附件 1),由各教研室组织试讲,并对试讲情况作出评价。首次 拟聘请的外聘教师需提供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 格证(非教师可不作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件的 原件与复印件,原件交系(部、院)审核,复印件分别交教务处、系 (部、院)存档。 (二)系(部、院)审查。系(部、院)主任对首次聘请通过试 讲的教师进行审查,并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上签 字确认。 (三)教务处审核批准。教务处根据各系(部、院)课程归属及 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对首次拟聘请外聘教师进行审核,教务处负责人在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福州职业技术 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原件交教务处存档,复印件交系(部、院)备 案。 每学期开学前,各系(部、院)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 师一览表》(附件 2),并报教务处、督导室备案。 (四)签订聘用协议。系(部、院)代表学院与外聘教师签定《福 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协议书》(附件 3),经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 (五)外聘教师聘期。外聘教师聘用期原则上不低于一学期,聘 期满后因教学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三、聘任管理 (一)聘请的外聘教师隶属相应系(部、院)及相关教研室,由 系(部、院)负责日常管理、教学质量考核和评价。教务处、人事处 为外聘教师管理协调部门,指导系(部、院)做好外聘教师的服务管 理工作。 (二)开学前,各系(部、院)应召开外聘教师会议,向外聘教 师介绍系(部、院)情况、专业建设情况、授课要求,帮助外聘教师 了解学院教学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学前一个月,应将课程标 准、教材、课程表、实训指导书、教学记录册、点名簿交给外聘教师, 使其明确教学要求。教研室负责指导外聘教师完成教务平台教学资料 (个人资料、授课计划、授课确认、调停补课等)填写工作,并确定 本专业教研室专职教师进行业务上指导。 (三)各系(部、院)及教研室要切实担负起对外聘教师的指导 责任,组织外聘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研讨教学方法、交流 教学经验、组织观摩教学等。开展不定期听评课,召开学生座谈会, 将学生的合理意见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外聘教师,指导帮助外聘教师 针对问题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四)系(部、院)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教学工作情况,并主动 征求学院督导室对外聘教师听评课意见。 对学生意见强烈的外聘教师, 立即组织教学测评。测评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若测评等级为不 合格,则解除聘任,由教研室聘请其他合格教师任课。 (五)外聘教师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课,必须提前向系秘书提 出申请,经系(部、院)同意后,办理停课、调课、补课等手续。外 聘教师每学期因私调停课次数不超过 2 次,总课时不超过 8 课时,无 故停课,按旷工处理,并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 暂行办法》中的相应规定执行。一学期累计旷工 2 次以上,应予以解 聘。 (六)各系(部、院)要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对外聘教师进 行规范的教学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外聘教师基本情况和教学业 务活动的各种资料,保证资料完备可查,确保教学质量。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 (一)外聘教师应主动了解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学院的各 项教学管理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包括所在学院对其课 堂教学进行的评价。 (二)外聘教师应熟悉高职教育的教学规律,采用先进的教学理 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组织教学活动,努力适应学院高职教学模 式改革的要求。 (三)外聘教师应认真备课,精心组织课堂教学,严格批改作业, 规范做好命题、阅卷、监考等工作。 (四)外聘专业课教师须参与本专业课程体系、核心课程、特色 教材、教学课件、教学资源库、教学标准、教学内容的改革、技术研 发等方面的工作。外聘实训指导教师须参与本专业教学实训计划、教 学实训大纲的制定,并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实训日志,并做好学生 实习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同时负责向学生所在系反馈 学生实习实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学生辅导员或实训带队教师沟通。 (五)外聘教师应严格遵守《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 范》,从高职教育的特点出发,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把传授知识、 强化技能和培养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 业素质的提高。 五、外聘教师考核 (一)外聘教师的具体考核工作由各系(部、院)负责,各系 (部、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系(部、院)外聘教师考核办法 细则。 (二)教研室负责对外聘教师的业务考核、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 质量的监控,对外聘教师定期听课,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对其教学 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价。学期结束时各系(部、院)对外聘教师的工作 进行考核,完成外聘教师考核表(附件 4),并将书面材料上报教务 处。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和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各系(部、院)要做好外聘教师的岗前培训,帮助其提高 教书育人的意识和能力。 (四)各系应根据教学情况组织外聘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如校内 学术会议等。 (五)学院督导室及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对各系(部、院)的外 聘教师进行检查与指导。督导室组织对新聘教师的听评课,及时收集 听评课情况并向各系(部、院)反馈,对续聘教师的听课每学年不少 于 1 次。 (六)各系(部、院)应督促外聘教师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如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系 (部、院)应及时查实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直至解聘。 六、外聘教师待遇 (一)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每周兼课不得超过 8 课时,其他外聘 教师每周兼课不得超过 16 课时。 (二)外聘教师的课酬标准(元/课时) 校外兼课教师:初级:60 元,中级 70 元,副高 80 元,正高 90 元。 校外兼职教师(企业外聘):初级:70 元,中级 80 元,副高 90 元,正高 100 元。 无职称实训指导师,系(部、院)可根据其技能证书、工龄、职 务及实际技能水平确定课酬标准。 对于紧缺专业、紧缺师资,经系(部、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 定,课金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浮动。 (三)对连续被聘任为我院外聘教师,且教学效果优良者,系 (部、院)可在教务处、人事处备案,聘为长期客座教师。对教学责 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外聘教师各系(部、院)可报请学院特聘为我 院客座讲师或客座教授。 (四)学院鼓励外聘教师参与教改、科研工作,凡以学院名义申 报的教改项目、研究性项目、技术开发项目或发表的论文,在成果奖 励时,按专任教师同等对待。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颁发的文 件与本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外聘教师一览表 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工作考核情况表 附件 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系(部、院): 月 日 姓 兼 职 教 师 基 本 情 况 教 研 室 拟 聘 意 见 系 部 意 见 年 名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职称/ 取得时间 性 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或岗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照片 主要专业 技术工作 经 历 聘用专业 聘用时间 工作内容 课程名称 教学班级 或人数 总工作量 聘用理由 及说明 教研室主任: 年 月 日 教 务 处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二份,系(部、院)、教务处各执一份。 2、申报时,请随表附学历、职称、技能等级等证明的复印件。 附件 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院)外聘教师一览表 ( 学年 学期) 系别(盖章): 专业技术职称(最高) 序 号 姓名 填表人: 性 别 出生 年月 学位 学历 等 级 名 称 发 证 单 位 获取时间 (年月) 职业资格等级(最高) 等 级 名称 发证 单位 获取时间 (年月) 当前专职工作背景 单 位 职务 任职时间 (年月) 担任 课程 名称 周课 时 任课 总课 时 课程 类别 附件 3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甲 方(聘 用 单 位):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 方(受 聘 人): 乙方工作单位: 系(部、院) 身份证号: 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为了建立并加强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 师队伍,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年(月),自 年 岗位上工作,聘用期限为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具体任务由甲方安排,在聘期内担 任 。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教师教学规范 的有关要求组织教学,服从甲方教学管理; 四、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及规程,保 质保量地完成聘期任务。 五、乙方由所在教学单位进行日常教学管理。 六、乙方在聘期内的待遇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 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由甲方按实际课时数支付授课 报酬,不享受学校正式在编教师的福利待遇。 七、在聘期内,甲方、乙方如因特殊原因,要求解除聘约,须提 前 30 日通知对方。 八、甲方与乙方的其它约定: 11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学院(教务处)、学院系(部、院)、受 聘人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签订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方(签字): 学院教务处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12 月 日 附件 4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工作情况考核表 年 月至 年 月 系(部、院): 姓名 教 所属教研室 课程名称(含实训指 导、毕业设计等) 职称 学生 人数 班级 计划 学时 实际 学时 学生考试 平均成绩 学 情 况 聘用期科研、论文及举办讲座情况: 其 他 教学资料提交情况 教学效果评价 教 研 室 意 见 大纲 同行评价 综合评价等级 教案 课件 其他 督导评价 学生评价 合格 不合格 优秀 系 部 意 见 教 务 处 意 见 13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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