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报2022年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批复.docx
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上报 2022 年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 情况的批复 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我县 2022 年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请示》(五 政退发〔2022〕8 号)已收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内蒙古自治 区财政厅《关于做好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和上报工作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 〔2022〕1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关于上报 2022 年部分 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意见。你局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紧盯时间节点, 对相关数据再次进行认真审核、认定,确保优抚对象数据真实精准。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