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暂行管理办法.docx
桃江县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劳动实践基地建设 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县中小学研学旅行、劳动实践基地的健康 发展,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组织实施, 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课程化建设,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 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是学校根据 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引导中小学生到校外开展社 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 申报基地的单位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社 会组织。 第四条 基地服务于中小学集中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服 务于中小学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基地是以课程建设为核心, 实现育人功能的教育基地。 第五条 基地是从学生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 境中发现问题,以主题活动的开展,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 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使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 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 第二章 要素保障 第六条 基地项目设置要根据地域环境、特色资源实际,按 照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需要,科学设置实践、 1 研学活动项目。主要包括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劳动 教育等活动项目。活动项目的设置要满足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时间 不得少于 1 天的要求。 第七条 基地活动内容设置要有效衔接国家、地方课程和校 本课程,根据学生不同学段特点和规律,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应 遵循自主性、实践性、开放性、综合性、连续性。主要通过考察 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促进中小学生综 合素质的纵深发展,满足中小学生的个性需求。 第八条 基地活动主题要从学生自身成长需要出发,强化学 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 素质。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在主题活动中充分体现价 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阶段目标的实现。加强 学生参加生产劳动、认识自然、了解社会、学会生存生活等实践、 探究、体验主题活动。 第九条 基地课程建设应根据学生发展需要,结合基地特色 和可用资源建立课程体系,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每 个活动课程应有明确的活动内容、目标、重难点及活动准备要求, 要有清晰的活动实施过程、总结分享与反思环节,要有适宜的拓 展延伸内容和活动评价量标及结果。 第十条 基地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和设计规范、建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等标准。根据教育 活动需要,配置必要的教育活动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 有学生食堂,实行营养配餐,用餐卫生、方便快捷,食堂食品、 2 饮水管理规范、安全;学生宿舍应配有淋浴设施、床铺及床上用 品、空调、存储柜等;住宿场所应配有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学生 安全,安排保安人员昼夜值班巡逻,保障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 全。通讯、强(弱)电、燃气、卫生、安全保卫等基础设施要符合 开展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要求。 第十一条 基地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 1.场所设施科学。便于集中管理,便于承运汽车安全进出、 停靠,有健全的公共信息导向标识,并符合要求,有安全逃生 通道,能为学生开 展各类型课程的场所提供全程安全监控体系。 同时,要避免安全系数相对较低的开阔景区。 2.制度保障完善。要建立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包括《指 导教师安全培训计划》《餐 饮安全管理办法》《住宿安全管理 办法》《乘车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安全须知》《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等。 3.管理责任落实。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 员,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要定期检查基地设施的安全。 3 4.过程监管有序。要形成完整的课程操作流程,做到活动 前有安全辅导、活动中有安全监督、活动后安全疏散等。 5.组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二条 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活动项目、活动规模、 活动计划、课程开设实际,购置配齐中小学生不同学段参加社会 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器材设备。做到器材设备安全可靠,符合 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和安装规范,基地内安全设施设备齐全可靠。 第十三条 基地活动指导教师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 高、管理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教 学指导及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或技能资格。指导 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的数量应满足教育活动的需要。 第三章 评估认定 第十四条 基地分为省级基地、市级基地、县级基地。省级 基地由省教育厅认定,市级基地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县级 基地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级认定单位制定相应的认定办法 和标准,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基地的认定。 第十五条 申报县级研学旅行、劳动教育基地需按以下程 序进行: 1.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相关要 求进 行 自 检 , 体 现 差 异 化 特 色 化 , 出 具 当 地 乡 镇 政 府 和 村 委意见,向县教育局提交县级基地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 . 综合评估。县教育局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4 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行业专家根据机构申报材料、 机构负责人集中陈述情况以及基地现场考核验收,督促整改, 再予综合初评,核定接待人数、价格、时长等,最后根据专家 组意见初步确定县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劳动教育基地名单。 3.公示授牌。拟认定的基地在县政府门户 网站上进行 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批复。 第十六条 根据桃江实际,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范围包括以 下资源单位: 1.各类可具备教育功能的基地,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 教育基地、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 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重大工程基地等; 2.各类遗址,如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文物保护单位等; 3.各类场馆,如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 4.各类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 5.美丽乡村、特色小镇; 6.其他,如知名企业、主题公园、大型公共设施 县级可认定一批涵盖红色文化、生态农业、现代产业、劳动 教育、融合美丽乡村、智慧城市建设于一体的研学旅行、劳动实 践示范基地,每类基地只确定一个县级基地,形成桃江特色。 第四章 基地管理 第十七条 基地要建立健全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 动的各项管理制度、职能职责、激励措施和实施办法,建立完善 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基地管理水平和活动质量。 5 第十八条 基地要按照中小学生成长规律和认知特点,合理 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时间,有效有序组织学生 参加实践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活动开展的育人效应。按照基地特 色和活动主题,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 第十九条 基地要建立学生活动评价机制。以学生成长为导 向开展科学评价,对学生在实践、研学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情感 态度、自我反思、体验收获等进行科学评价,形成学生参加社会 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成长档案。 第二十条 基地要做好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 安全保障工作。精心制定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安 全预案,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基地的运营要按照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 学旅行活动需要和学校具体需求,开展自主运营活动,接受属地 教育行政等部门管理。要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加强区域内各类基 地的管理与指导,充分发挥基地的育人作用,实现基地的教育功 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二条 基地运营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明察暗访,发现 问题责成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业整改。基地实行年审制,每年 开展一次实地评估,年审结论在政府网站公示。 第二十三条 建立基地退出机制,基地实行备案制,动态管 理,每年审核一次。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研学旅行、 劳动实践基地资格。 1.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的; 6 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3.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4.研学课程开设指导不力、管理不规范、课程未落实、课 程实施年度评估不合格的; 5.学校、家长投诉超过 5 例或满意率在 80%以下; 6.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五章 工作职责 一、企业主体职责。基地对研学旅行劳动实践全过程负主体 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基地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全面完善安全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参加活动。 二、部门行业职责。 1.县教育局:负责加强与各部门联系沟通,制定配套文件, 明确政策要求,组织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课 程计划,加强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形成工作 常态;指导研学旅行基地做好课程研发和计划,负责研学基地和 承办机构的认定和评价、研学路线确认和检查;对学校研学旅行 工作开展情况和基地工作进行评价,牵头开展示范基地、示范学 校、优秀案例、优秀文章的评选等。开展创建校内校外劳动教育 实践基地探索。 2.县文旅广体局:协调文化类基地做好研学旅行服务。协调 相关场馆、景区、景点对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实行门票优 惠政策,提供优质研学服务,保障旅游地安全。 7 3.县发展和改革局: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研学旅 行工作指导和管理;指导基地、研学旅行承办机构依法合理确定 收费标准,确保不高于市场价格。 4.县财政局:建立研学旅行、劳动实践经费补助机制。 5.县公安局:配合学校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学校组织出 发前,维护权益,保障安全,由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配合学校开 展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 宿等公共经营场所由属地公安机关加强安全监督;依法查处接送 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交通安全。 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研学旅行基地房屋结构安全鉴 定和消防验收,保障建筑安全。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保证有关运输企业做好学生出行 的交通工具安全。 8.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研学旅行人员生命健康受到 损害或严重威胁等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督促与指导研学旅 行基地建立医疗站点与做好卫生防疫、医疗保健等工作。 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消防部门开展突发事件救援工作、 消防检查、防溺水检查。 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本地研学旅行基地食品安全监 督与价格监督,发挥食安办作用,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食品安 全事件,向外地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所在地研学旅行基地加强食品 安全和价格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8 11.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支 持驻县保险公司认真履行保险合同,维护参保师生保险权益。协 调相关部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 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 12.团县委:充分发挥团委、少先队的组织优势,协助做好 研学旅行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类社团优势,协助 基地做好研学旅行优质服务。 三、属地职责。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基地所在乡镇党委政府 要全面协调各方面职能职责,全面加强基地安全监管检查,全面 抓实活动保障,监督基地合法合规安全经营。如有学生住宿在农 户,由当地乡镇备书,签订责任状,农户全权保障学生安全。发 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协调全面赔偿,并负责一 切善后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桃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桃江县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评估标准》 2.《桃江县中小学附件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定标准》 3.《桃江县中小学校研学旅行、劳动实践活动审批表》 桃江县教育教育局 2023 年 6 月 日 9 附件 1 桃江县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评估标准 标 准 类别 1. 基地地质稳定、道路平整、场地开阔、交通便利、水源充足、 环境安全、电力保证;基地内无危险建筑、路段和高压辐射、尖锐物体 等,通讯、强(弱)电、燃气、卫生、安全保障等基础设施要符合开展学 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要求;(5分) 2.基地的建筑及附属设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建 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等标准,并具有合法手续;基地内有实时 基础 视频监控、应急照明、通讯网络系统和应急疏散标识;(5分) 建设 (25 分) 3. 基地整体环境做到净化、绿化、美化,要有浓厚的育人环境和 氛围;(5分) 4.基地能一次性能容纳 300 名以上学生开展实践教育活动。配置必 备的活动及办公用房等,满足活动需要;(5分) 5.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符合国家各项规范要求;教学设施设备按照 基地课程和项目设置,做到活动器材、设备、材料充足,便于学生开展 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5分) 6.有较为完善的适合中小学不同学段开展社会实践、研学旅行活动 的课程体系、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每批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天。(10 分) 7.有较为规范的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 学旅行活动课程(活动方案)。课程建设要注重实践性、体验性、探究 课程 性、安全性,实现基地活动的教育功能。每个活动课程应有明确的活动 建设 内容、目标、重难点及活动准备要求,要有明细的活动实施过程、总结 (30 分) 分享与反思环节,要有适宜的拓展延伸内容和活动评价量标及结果。 (15 分) 8.课程体系设置要充分衔接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要求。做到课程内 容丰富,活动方案具体,要呈现学生对参加每项主题活动的价值体认、 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目标的达成。(5分) 10 计 分 9.建立符合课程设置、接待规模要求的专兼职有资质的指导教师队 伍。原则上按每 25-30 名学生为 1 教学活动组,每小组配置 1 名教学人 员和 1 名教学辅助人员。(5分) 10. 所选配教师政治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业务技能和专业培训经历(从事素质拓展活动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拓展 师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5分) 队伍 11.定期组织开展指导教师专项培训,积极参加市内外中小学社会 建设 实践、研学旅行活动的各项专题培训和课题研究,有切实可行的提高指 (20 分) 导教师专业水平和能力的措施和办法。(5分) 12.建立符合基地接待规模要求的安全保卫队伍和管理团队。原则 上每 50 名学生配置 1 名安全保卫人员,安保人员要政治素质高、身体 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具有一定的安全保卫技能和业务能力。管理团队 配置要满足活动开展和事业发展的需求合理配置,行政、业务、后勤管 理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5分) 13.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人事部门或者工商税务部门发放的《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行政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具有良好的社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5分) 组织 14.根据学校活动计划和方案,能按照活动要求,有效衔接和实施 实践、研学教育活动。建立学生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学生参加社会活动 实施 (25 分) 的成长档案。(5分) 15.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各种安全制度,制定突发事 件的应急预案,定期和随时组织全方位的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整 改措施,确保活动安全。(10 分) 16.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按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教学活动中 实时渗透并严格执行。须购买学生活动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5分) 11 附件 2 桃江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评定标准 桃江县 乡(镇) 序号 内容 (基地) 创 建 标 准 1.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基地成立和独立运营时间须满 1 年以上。(5 分) 2.可容纳不少于 300 人同时开展全天候劳动教育实践活 基础 动,室内生均活动面积不小于 3 平方米。(10 分) 1 条件 3.劳动实践项目设置规范科学,能够基本满足并持续带 动周边中小学校开展劳动实践活动。(5 分) (30 分) 4.空间规划合理,设施安全齐备,相关教学仪器、劳动 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安装布置。(10 分) 1.已开发和实施适用于幼儿、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任 一学段 的劳动实践课程及活动。(10 分) 2.课程设计自成体系,课程目标、内容设计、衔接拓展、 课程 考核评价及安全保护等要素齐全,时间安排、项目编排、 学 2 体系 段衔接等科学合理。(10 分) (30 分) 3.侧重实践体验,以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体力劳动为主, 注重手脑并用,注重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5 分) 4.客观真实记录学生劳动实践过程和结果,按要求对学 生实际劳动技能和劳动素养实行有效评价。(5 分) 1.指导教师、专业性辅导和讲解人员数量配备充足,能 按照劳动教育要求进行讲解示范和教学辅导,提供有针 3 队伍 对性、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12 分) 建设 2.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吸纳劳动模范、工匠人才、生产 (15 分) 技术能手和有一技之长的社会人才、优秀家长、退休教 师、在校大学生等参与教学管理。(3 分) 12 计分 1.基地建设和日常运行所需经费来源稳定,保障充分。 (5分) 内部 4 管理 2.日常管理规范,人员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措施完备, 合同文本 规范。(3 分) (10 分) 3.意见反馈渠道畅通,及时有效处理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投诉意 见和建议。(2 分) 1.安全工作预案完备,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分工具体。 (3 分) 安全 5 措施 2.常态化开展劳动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对突发安全事 件做到妥善处置。(4 分) (10 分) 3.各类安全、防护、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安全警告、 危险标 志醒目,及时排查水、电、气等安全隐患,对传 染病、常见病有预 防措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3 分) 公益 6 原则 开展劳动实践教育依据成本收取基本费用,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开 展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费用减免。 (5 分) (5分) 13 附件 3 桃江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研学旅行、劳动 实践活动审批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申报学校(盖章) 研学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 活动人数 活动目的地 学生人数: 人 带队领导 随队教师数: 人 联系方式 是否委托实施 承办机构名称 是否自行实施 校长(园长)签字 中心学校意见 课程审核意见 安全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副局长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局长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1.学校应在组织本校学生研学活动前一周,将此表一式两份连同下列所需材料一并 提交,报局相关股室备案、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组织学生研学活动。 2.审批所需材料:(1)学校请示。(2)活动方案。(3)安全应急预案。(4)出行前安全 教育方案。(5)致家长的一封信。(6)与家长签订的协议书。(7)委托机构资质证明。 (8)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书。 (9)运输企业资质证明及驾驶员有效证件复印件。(10)出 行师生编组名单,必须安排一定比例女教师。(11)出行前为师生购买的意外险保单复印 件(出行前还须确认已经为每一名师生购买校方责任险。 )(12)活动总结(事后提交)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