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学生办理流程图.docx
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申请 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办理流程 一、学生网上申请 学生本人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网完成在线申请并提交 (网上申请的操作说明参见附件 3、附件 4) 二、学校受理 毕业学校负责学生在线申请的第一级审核,经高校初审、高校复审后报区教育 局。系统中高校复审通过后,学校会主动为学生打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本 市农村任教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办 理“毕业学校”审核栏的相关盖章。 三、学生向任教学校提交纸质材料 除《申请表》由我校统一盖章后寄送给对应的区教育局外,学生须将其它申请 所需的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任教学校的经办老师。 注: (1)《申请表》中毕业学校审核意见栏盖章完毕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第一时间以短 信告知学生本人,故请学生确保系统中所填手机号正确无误。 (2) 我校盖章完毕的《申请表》将由我校统一寄送至对应的区教育局。故我校盖章完毕 后的《申请表》,无需学生来校领取,请申请学生知晓。 (3) 本科毕业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学生资助管理资助中心:王老师,电 话: 13917945335 来电受理时间 每天 8:00—21:00(周末无休)。 (3) 在本市农村任教的我校 2021 届毕业生中,若有 2021 年 7 月 1 日以后获得毕业证书的, 请学生在系统中申请前与资助中心王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