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关于清理摩托车和校园“废弃车”的通知.docx
临沂大学 关于清理摩托车和校园“废弃车”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为解决 师生关注的急难愁盼等问题,营造安全、规范、文明的校园环境,维 护校园交通秩序,加强校内车辆管理,保障优良的教学科研秩序,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校园摩托车 根据《临沂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校园内禁止摩 托车、电动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入内和骑行,自即日起 安全保卫处联合校内相关部门和临沂市交警支队不定时、不定点清理 查处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 二、清理校园“废弃车” 对校园内长期停放且无人维护的非机动车辆和长时间停放在校 内的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一)清理范围:校内停车位、消防通道、学生公寓、餐厅、 教学楼、综合楼周边及场馆、楼梯过道等公共区域。 (二)清理对象: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 电动三轮车,长期停放在校内已损坏未维修、无人使用的各类“废弃 车”(包括废弃的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和长期停放的汽 车等)。 (三)清理程序 1、自我清理阶段(2023 年 6 月 15 日-6 月 28 日):各单位、各 学院通知到所有师生和服务外包人员,对所有的废弃车辆进行处理, 正常使用且悬挂号牌的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存放到指定位置。 2、集中存放阶段(2023 年 6 月 29 日-7 月 20 日):清理小组会 同有关单位和学院,将废弃车辆进行分区清理,集中存放在原苗木基 地内。 3、认领阶段(2023 年 7 月 21 日-9 月 10 日):对“废弃车”进 行公开认领,联系人:安全保卫处交通管理科鞠科长 7258122,保安 大队朱队长 18669585699。在此阶段,所有师生和服务外包人员勿将 正常使用的车辆停放在集中存放区内。 4、集中处理阶段(2023 年 9 月 10 日后):认领期过后,清理 小组将对未认领的车辆集中进行处理。 安全保卫处 202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