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工会关于推荐参加上级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规程(排版).doc
厦城院工〔2013〕25 号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工会关于推荐参评上级工会 先进集体和个人工作规程 (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评选推荐上级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发挥评优评选在表彰先进、激励进取、弘扬正气、凝心聚力上的作用,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推荐参评的范围 我院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工会小组和部门。 二、推荐参评的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坚持自下而上,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3. 坚持注重实绩,以基层为主的原则。 -1- 三、推荐参评的名额、条件 根据上级工会通知分配的名额和要求,推荐我院符合条件的工会 会员、工会小组和部门参评。 四、推荐参评的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 工会将在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和工会网页“最新公告”栏 目公布相关信息。同时,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各工会小组长相关 评选事项。 (二)布置推荐参评阶段 学院工会召开工会小组组长会议,说明情况,提出要求,布置推荐评 选工作。 (三)正式推荐参评阶段 上级工会布置开展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评选活动,均以 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参评候选部门、工会小组和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1.先进个人的推荐 (1)小组应召开全体会员会议,民主选举、推荐参评候选人。可采 取先评议后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推荐。经所在工会小组三分之二以 上会员同意,选举推荐结果才能有效。 (2)组织候选人填写材料,并按规定向学院工会提交被推荐人选的 “推荐表”、 “征求意见表”、“简明情况表”、“审查表”等各类材料(由上 - 2 - 级工会提供)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2.先进集体的推荐 (1)各工会小组组长、副组长与所涉部门的党政领导一起商量拟推 荐评选“先进集体”的候选工会小组或部门,在本工会小组公示或征求意 见无异议后,报学院工会。 (2)组织候选工会小组或部门填写材料,并向学院工会提交候选工 会小组或部门的“推荐表”、“征求意见表”、“简明情况表”、“审查表”等 各类材料(由上级工会提供)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四)审核联评阶段 学院工会召开全体工会委员会议,对各工会小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 联评,具体程序如下: 1.工会小组长介绍所推荐的候选人、工会小组、部门事迹。 2.工会委员审核相关推荐评选材料。 3.工会委员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学院工会拟推荐参评上 级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候选工会小组、部门和个人名单。 (五)党委审批阶段 学院工会将拟推荐参评候选工会小组、部门和个人名单,报请学院党 委会研究审批。 (六)公示阶段 学院工会将经党委审批同意推荐参评的候选工会小组、部门和个人名 -3- 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 报上级工会参评先进集体和个人。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须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写明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工会。工会将重新审核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 请党委批准后执行。 对举报并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推荐参评候选资格。 五、表彰奖励 上级工会对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工会小组或部门颁发奖牌和荣誉 证书;对获得先进个人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励金。 六、工作要求 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保障和落实会员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投票权;要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保证被推荐对象的先 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以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评选标准,严格把 关,好中选优,真正推选出实绩突出、教工敬佩的候选者。 七、本工作规程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工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工会 2013 年 11 月 12 日印发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