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41号(期末)[1].doc
三 江 大 学 文 件 院教字〔2007〕41 号 关于做好 2006—2007 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 各院(系) 、各部门: 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结合评估整改,对本学 期的期末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考试巡视组: 1.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骆志斌 副组长:陈云棠、赵连泽 组 员:周更生、朱争鸣、郭 卞 职 红、季春富、傅忠文、 钰 责:全面负责期末考试工作的领导并组织实施,抓好 优良考风建设,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认真做好考 试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考试工作的培训,明确监考职责,严 明考试纪律,做好考试相关环节的协调工作。 —1— 2.考试巡视组由教务处、学工部、督导室、纪检、保卫处 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各考场的巡视(检查学生考风、 考纪及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填写《监考巡视记录》,发现 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保障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工作有关要求: (一)考前复习 1.任课教师在复习时应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全面、系统地 对本课程的知识点和能力结构进行梳理,绝不允许给学生划范 围、指重点、暗示、透题等。请各院(系)、各教学单位的领导 切实加强督查。 2.为了稳定考前教学秩序,不加重学生考前学业负担,使 学生能均衡学习和复习,在考试前两周不安排调课、补课。 (二)试卷命题、评阅、核查、装订归档 严格按照评建阶段学校制定的《三江学院关于本、专科试 卷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院教字 [2006]42 号)、《试卷评阅整 改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教学单位负责人必 须按规定严格审查试卷,确保试卷质量。 (三)考试时间安排: 1.所有课程的考试安排必须严格按照校历、教学日历和课 程表执行,至少保证学生有一周的复习时间。 2.19、20 周为集中考试周,要求每个班级至少安排一门课 程的考试在第 20 周的周四或周五,如出现过于集中的情况,教 —2— 务处负责统筹和协调。 (四)考试组织: 1.由学工部负责在全校学生中认真组织一次严肃考风、考 纪、树立优良考风的教育,明确要求学生严格执行《三江学院 学生考试纪律》。 2.结合大学英语四、六级统考及江苏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 考试培训要求,教务处负责组织一次监考人员考前培训。 3.考试组织继续执行《专业类课程考试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的规定,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务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安 排,严密组织。 (五)监考工作 每位教职员都负有参加监考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并且必须 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三江学院监考须知》。从本学期开始,学 校将逐步采用金属探测器,严查学生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 考场的情况。请所有辅导员提前告诫学生不得将禁带物品带进 考场。 三 江 学 院 二OO七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做好 期末考试 意见 三江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 年 6 月 8 日印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