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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理工大学黄岛校区教育小区(一期)发放钥匙的通知-青岛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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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理工大学黄岛校区教育小区(一期) 发放钥匙的通知 一、发放钥匙的时间、地点、程序 1、时间:6 月 28 日 9:00——17:00 2、地点:教育小区各单元门厅 3、程序: ⑴、全额缴款的职工持有效证件(委托他人的职工,受托人持有效证件和委托书) 在各单元门厅领取单元门、入户门、信报箱钥匙、《验房交接单》,在领取签字簿上 签字,进户验收户内设施、设备。 ⑵、住户验收完毕,认真填写《验房交接单》并签字确认,于当日将《验房交接 单》在各单元门厅交基建处,不合格设施、设备由基建处通知施工单位在一周内整 改。 ⑶、户内设施、设备在以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书面或电话报基建处, 由基建处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基建处联系人及电话:左言华 13668855272 邱 菊 15192090969 陈 松 13864822888 ⑷、住户签订《住户公约》。 二、告知事项: 1、未封闭阳台一律不允许私自封闭。 2、所有空调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 3、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见《住户公约》 4、各项设施保修期:见附件 3 5、住学校周转房、承租房的职工,按《青岛理工大学黄岛教育小区专家周转公 寓入主合同》约定,自接到公寓钥匙 30 日内必须将原住房交回学校,否则按合同约 定执行。 6、领取租房补贴的职工,8 月份停发租房补贴。 7、6 号楼领取钥匙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住户公约 附件 2:验房交接单 附件 3:各项设施保修期 住房工作委员会 2012 年 6 月 25 日 附件 1:住户公约 青岛理工大学黄岛教育小区 住 户 公 约 目 录 黄岛教育小区(一期)住户公约 附件一:黄岛教育小区(一期)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附件二: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附件三: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四:德信物业服务标准 欢迎广大业主顺利入驻新居,德信物业全体员工祝广大业主阖家美满,万 事如意! 物业联系电话:0532-86622222 住 户 公 约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 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本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公约一 致。 第二章 第四条 物业基本情况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青岛理工大学黄岛教育小区(一期)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黄岛开发区长江中路 2 号 占地面积: 24713.4 ㎡ 建筑面积:约计 85517 ㎡ 第五条 该小区产权归青岛理工大学所有,入住人(以下简称住户)只享有住房的使用权。以下 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由施工方承担;保修期内不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或已过保修期的项目由该共有部分使用的住户按居住的建筑面积比例承担: 1.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住户共同使用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共有门厅,共有走廊通道、共有楼梯间、户外墙面、天井、屋面等; 2.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住户共同使用的公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 水管、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电梯、避雷设施、机电设备、公用天线等; 3.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住户共同使用的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 设施、通讯线路、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车棚、道路、园林绿化地等; 4. 小区内供水、供暖设施维护维修由青岛理工大学负责。 第六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分配入住的房屋与其他住户共同使用的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 护维修费用,由青岛理工大学按未分配建筑面积比例承担。 第三章 第七条 物业的使用 住户对物业的共有部分不得私自使用,确需使用经管理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但不得妨碍 其他住户正常使用物业。 第八条 住户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 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 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住户的关系。 住户应配合小区物业对安保工作的各项要求,外来人员前来本小区走访住户时,必须由住户与 安保人员电话确认或亲自带领方可进入小区,否则物业将不予放行。 第九条 住户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住户应在征得相邻住 户书面同意后,由物业公司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住户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公司(仅限于二次装修业主),并与其另行签 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 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详见附件一)。 第十一条 住户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 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90 天内,其它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二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住户合法权 益的,住户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住户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公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四条 住户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在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 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五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使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在消防平台上堆放私人杂物的;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8、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9、随意停放车辆; 10、阻挠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各项物业管理服务;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住户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青岛市限制养犬办法; 2、青岛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住户使用电梯时,需严格遵守电梯使用管理规定(详见附件二)。 第十九条 住户要仔细阅读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因住户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有责任人承 担(详见附件三)。 第四章 第二十条 物业的维修养护 住户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住户的物业专有部分时,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 关住户,相关住户应给予必要的配合。相关住户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 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住户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 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住户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住户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居委 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住户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住户并 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住户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 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签订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 施消除隐患。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住户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在保 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对住户合理要求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住户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 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住户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 住户应支付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由青岛理工大学统一从住 户工资中代扣代交。 物业服务费用由住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 物业管理服务费:0.45 元/㎡.月。 2、 电梯运行费(电梯现在质保期内,只收取电梯运行电费,包干使用):0.13 元/㎡.月。 3、 本小区停车位使用权已转让给住户,车位使用人按以下标准向乙方缴纳车位管理服务费: 地下车库停车位停车的按 35 元/个.月交费,地下车库停车位不停车的按 15 元/个.月交费;地面停 车位停车的按 20 元/个.月交费,地面停车位不停车免交管理费;未转让的地下、地面停车位不收 取管理费。车位管理服务费仅为乙方对车位、停车库∕场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对车位使用人的车 辆进行引导、疏通等服务所应获取的酬金,不包括车辆看管、保管费用。车位使用人应购置车辆保 险,自行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4、 因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居民进出使用一卡通: 5、 小区车辆进出使用一卡通: 元/张; 第六章 第二十八条 元/张; 住户的共同利益 为维护住户的共同利益,全体住户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权利: 1、根据本公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警告、上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住户违反本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对住户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物业管理企业 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 4、 其他委托事项 。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三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住户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 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逾期交纳后果由责任人自负。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 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住户的共同利益,住户应积极倡导欠费住户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七章 第三十一条 违约责任 住户违反本公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 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住户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依据本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住户违反本公约关于住户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住户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 住户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公约约定义务的,住户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投诉,也可根据本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第三十四条 附则 本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住户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 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公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住户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 多个或全体住户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五条 住户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 遵守本公约。 第三十六条 本公约由物业管理企业和每位住户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 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住户管理委员会重新制定的《住户公约》生效之日终 止。 附件一:黄岛教育小区(一期)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附件二: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附件三: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四:德信物业服务标准 承 诺 书 本人为 青岛理工大学黄岛教育小区(一期)入住人,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 全体住户的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 一、确认已详细阅读 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 黄岛教育 小区(一 期)住户公约”(以下称“本公约”);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住户遵守本公约; 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公约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公 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黄岛教育小区(一期)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仅限于二次装修业主使用) 甲方: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胶州市胶州东路335号 法定代表人:苑绍贤 联系电话:0532-86622222 乙方:(住户): ; 籍贯: ;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 联系电话: ; 住宅地址: 号楼 丙方:(装饰装修公司): 单元 户 。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为保证黄岛教育住宅小区的优雅环境,保障房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 确保住户安全和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正常工作,甲、乙、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装饰装修内容 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对其住宅进行装饰装修,乙方(丙方)进行装饰装修的住宅具体装饰 装修内容为: 1、 ; 2、 ; 3、 。 第二条 装饰装修施工期限 装饰装修施工期限为: 第三条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 施工时间 为了便于住宅小区的管理,进行装饰装修施工的具体时间为: 每日上午: 7:00时至 12:00 时 第四条 下午: 14:00 时至 19:00 时 装饰装修抵押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住宅装修施工保证金500元人民币,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甲方将施工保证 金全额退还乙方;丙向甲方交纳住宅装修施工抵押金500元人民币,施工结束后,若无违反本协 议的行为,则甲方将施工抵押金全额退还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根据协议约定自装修 施工抵押金中扣除违约金。 第五条 废弃物的清运 因乙方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物由甲方统一组织清运,根据《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文件》青价房[2007]13号文件第二十五条规定,乙方应缴纳相应的费用2.0元/建 筑平方米,并将废弃物袋装后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 第六条 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Ⅰ 注意事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原结构设计不得改变, 不得增加楼面荷载; 2.改动卫生间给水分支管线后必须做水实体压力测试,并做闭水试验24小时; 3、施工期间及施工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运送到指定位置、不得影响和破坏小区环境,更 不许从高处向下抛掷; 4、施工用材料及工具必须小心放置,以免从高处掉下危及其他住户及路人的安全 5、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在小区内工作须到甲方物业管理办公室申办临时通行证; Ⅱ禁止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2、未经甲方同意在住宅小区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私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擅自在室内加装灯、牌、广告等; 3、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墙面上开门、窗; 4、未经供暖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5、未经燃气部门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6、未经供水部门批准拆改入户供水主管线和设施; 7、未经批准禁止拆改智能化设施设备或电讯设施设备等; 8、私拉电线,私自增加线路负荷或超负荷用电的; 9、私自开凿楼面层,破坏防水层,堵塞地漏和排水管的; 10、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的; 11、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禁止将污水管套入落水管 内(包括冷凝水管); 12、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禁止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13、禁止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颜色和格调的; 14、禁止随意改变阳台功能,随意封阳台、安装防盗门、网,随意拆掉阳台配重墙; 15、为保证小区楼宇外观整齐美观,禁止在窗外安装防盗网,严禁在窗外安装晾衣架;小区 网点房外观禁止安装防盗网;一律不得安装太阳能。如有违反,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限期整 改,否则将报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拆除。 16、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17、随意将装修车辆乱停乱放的; 18、破坏公共绿篱、绿地的; 19、空调机不按指定位置安装的; 20、室内装修施工中,如有其他住户投诉,甲方将出面协调,如情节严重应在调解期间内暂 停施工,待调解后复工; 21、不得在施工现场留下火种或易燃危险品; 22、擅自利用公共部位、公共产地加工装修材料的; 23、不得将水泥砂石、建筑用料或建筑垃圾、杂物、油漆等投入厕所或下水道里。 24、超长、超重的装修材料和建筑垃圾一律不得使用电梯运送,建筑垃圾必须袋装化后放到 小区指定位置; 25、不得将建筑用料、设备、垃圾或水泥存放在住宅小区共用部位;沙石、水泥存放于小区 公共道路、场地的,必须将地面清理干净。 26、不办理临时通行证,不遵守物业区域内治安管理规定,不按时施工,夜间制造噪音或者 擅自留装修工人在小区留宿的,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拒绝无证人员在小区内逗留。 27、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时间完成装饰装修施工。 28、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施工时间进行装饰装修。 29、不得拒绝和阻碍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丙方)装饰装修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规定的,乙方(丙方)每违约一次应向甲方 支付人民币300元的违约金,因乙方(丙方)违约行为造成住宅小区共用部位或公用设施设备损 毁的,乙方(丙方)还应承担维修、赔偿等法律责任,否则,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 采取随时停水、停电等措施。 2、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装饰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丙方)的装饰装修行为,造成住宅小区内其他住户损失的,由乙方(丙方)承担责 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乙方为非业主住宅使用人的,其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乙方雇佣装饰装修企业(丙方)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企业需另行与物业公司签订 协议缴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施工;如因装饰装修企业造成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装修人 员需到物业办公室办理外来人员临时出入证,每人一证,1元/张。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甲方: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附:装饰装修审批验收表 装饰装修施工图纸、方案 装饰装修房屋所有权证明 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装饰装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一: 装修过程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Ⅰ、注意事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原结构设计不得改变,不 得增加楼面荷载; 2、改动卫生间给水分支管线后必须做水实体压力测试,并做闭水试验24小时; 3、施工期间及施工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运送到指定位置、不得影响和破坏小区环境,更不 许从高处向下抛掷; 4、施工用材料及工具必须小心放置,以免从高处掉下危及其他住户及路人的安全; 5、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在小区内工作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申办通行证; Ⅱ、禁止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2、未经甲方同意在住宅小区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私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擅自在室内加装灯、牌、广告等; 3、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墙面上开门、窗; 4、未经供暖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5、未经燃气部门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6、未经供水部门批准拆改入户供水主管线和设施; 7、未经批准禁止拆改智能化设施设备或电讯设施设备等; 8、私拉电线,私自增加线路负荷或超负荷用电的; 9、私自开凿楼面层,破坏防水层,堵塞地漏和排水管的; 10、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的; 11、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 12、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禁止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13、禁止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颜色和格调的; 14、禁止随意改变阳台功能,随意封阳台、安装防盗门、网,随意拆掉阳台配重墙的; 15、为保证小区楼宇外观整齐美观,禁止在窗外安装防盗网,严禁在窗外安装晾衣架;小区网 点房外观禁止安装防盗网;一律不得安装太阳能。如有违反,业主必须根据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的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物业公司有权派人进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业主负担。 16、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17、随意将装修车辆乱停乱放的; 18、破坏公共绿篱、绿地的; 19、空调机不按指定位置安装的; 20、室内装修施工中,如有其他住户投诉,物业将出面协调,如情节严重应在调解期间内暂停 施工,待调解后复工; 21、不得在施工现场留下火种或易燃危险品; 22、擅自利用公共部位、公共产地加工装修材料的; 23、不得将水泥砂石、建筑用料或建筑垃圾、杂物、油漆等投入厕所或下水道里。 24、超长、超重的装修材料和建筑垃圾一律不得使用电梯运送,建筑垃圾必须袋装化后放到小 区指定位置; 25、不得将建筑用料、设备、垃圾或水泥存放在住宅小区共用部位;沙石、水泥存放于小区公 共道路、场地的,必须将地面清理干净。 26、不办理临时通行证,不遵守物业区域内治安管理规定,不按时施工,夜间制造噪音或者擅 自留装修工人在小区留宿的,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进行制止并拒绝无证人员在小区内逗 留; 27、不得拒绝和阻碍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的监督检查。 附件二: 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更好地为住户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礼貌乘梯,礼让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须由大人带领乘梯并注意看好,不能让其单独走出屋 门或进入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二、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弃物,不要掀动、损坏轿厢内装饰物、标 识。 三、电梯行驶中,不得依靠在轿厢门上。 四、不得超载运行,在电梯负荷过重并发出警报时,请最后进入者自觉退出,稍后再乘坐,不得采 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五、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 后装运。 六、不得使用客梯搬运装修材料、土头垃圾和大件物品等。 七、搬运物品须注意爱护电梯,切勿磨损、碰伤电梯外壳及附属灯具、开关、排气扇、摄像头等; 切勿用硬物塞卡电梯门,请用按钮开关控制;搬运装修垃圾时,必须实行袋装化,不得超重、不能 散落在电梯轿厢内,以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八、使用电梯时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器按钮,不得随意按警铃按钮。 九、乘客看到停运或检修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令其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 备事故。 十、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或其他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可按响控制板面上的报警按钮, 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前来解困,切勿敲打、撬、扒电梯门,企图离开轿厢等急躁行为。 十一、教育小孩不要随便触摸开关,亦不要在电梯里面玩耍、游戏、涂画、粘贴等。 附件三: 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小区(以下称本小区)不发生火警和消除火 灾隐患,特制定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为小区 号楼 单元 户的住户,您为 该户的防火责任人,其防火责任以下: 一.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全面责任,有义务教育本户物业使用人树立防火意识,学习有关消防常识 以及参加本小区开展的消防学习或消防宣传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法规 和条款。 二.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经常检查本户内的电气线路及设备,发现老 化、破损及时更换,如需增加用电容量,应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在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 后检查开关是否关闭后方可离开。 三.进行室内装修,应聘请够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尽量使用阻燃、难燃材料或环保材料装修。 四.小区内不得使用拜神之香火。 五.室内不许存放汽油(0.5kg 以上)、烟花爆竹、炸药等易燃物品,并应教育孩童不可玩弄明火。 六.服从管理公司规定保护楼层内的消防器材,不得私自拿取、破坏,同时监督物业使用人爱 护消防设备。 七.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的自救技能学习,使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 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 八.定期对本户内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同时主动配合有关公消防监督。 九.严格执行区管理处制定的消防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 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十.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小区消防队和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十一.遇火灾初起时,应尽量设法扑救;如无法控制时,应尽快逃离火场并报警(119)。 十二.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四: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参照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三星级标准执行,具体服务技术规范如下: 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1 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等管理及维护; 1.2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日常安全巡查服务)的维护; 1.3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管理和维护; 1.4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1.5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进行必 要的协调和管理。 1.6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1.7 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物业服务费用的帐务管理; 1.8 其它便民服务、特约服务。 2.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 2.1 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2.2 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与国家政策相符合;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参照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三星级服务标准 3.1 综合管理服务 3.1.1 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3.1.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1.3 物业办公室工作时间不少于 8 小时,并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 3.1.4 24 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 20 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 2 日内完成 (预约除外)。 3.1.5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 2 日内答复处理。 3.1.6 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 70%,每年至少 2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 率达 90%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 80%,处理率达 90%以 上。 3.2 房屋及公共设施管理及维护 3.2.1 房屋管理服务 3.2.1.1 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小区巡检制度、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3.2.1.2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 部门。 3.2.1.3 定期对小区物业进行巡查,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学校基建处并通知保修单位维修。 包括: 每年 1 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每年检查 1 次墙体、墙面; 每年检查 1 次顶棚; 每年检查 1 次楼梯、扶手; 每年检查 1 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每年检查 1 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每年全面检查 1 次楼板、地面砖; 每季巡查 1 次小区各标识; 每月全面检查 1 次公共门窗; 每月巡查 1 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每月巡查 1 次围墙; 每月巡查 1 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3.2.2 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3.2.2.1 公共照明 院落、楼道照明每月巡查 1 次,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 亮灯率 90%以上;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 1 次,控制柜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灯具基 本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完好率 85%以上。 3.2.2.2 电梯 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日巡查 1 次,建立记录。 保证电梯 24 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 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 张贴《年检合格证》。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 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一 般性换件维修 1 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 3 日内完成;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 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 15 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 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 3.2.2.3 雨污水排放 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 1 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 雨水管道每半年检查 1 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 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 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 3.2.2.4 安全防范设施 监控系统,做到: . 监控室 24 小时专人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 监控设备运转正常,对管理区域进行有效监控,监控室发现问题或收到报警信号后,公共秩序 维护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监控的录入资料至少保持 30 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 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消防系统,做到: 消防控制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防火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 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建立消防档案,存档备查; 工作人员应参加消防培训,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 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保证监控设备运转正常,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部门灭火、疏通人员。 门禁系统,做到: . 每周巡视 1 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 门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季 1 次; . 一般性故障 2 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 2 日内修复。 防雷接地系统,做到: 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 2 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 每年雨季前对避雷系统进行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3.2.4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3.2.4.1 人员要求 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中 55 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 60%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 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 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3.2.4.2 门岗 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主入口 24 小时值班,对访客进出车辆管理登记。 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入内。 3.2.4.3 巡逻 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小区院落、车库、车场每 3 小时巡查 1 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 每天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3.2.4.4 车辆管理 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 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 进行劝阻、纠正。 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保持正常使用。 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3.2.4.5 紧急事故防范 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 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每年组织 1 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3.2.5 保洁服务 3.2.5.1 楼内保洁 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 1 次,地面每周湿拖 1 次。目视干净。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周清洁 1 次。目视干净。 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季清洁 1 次。目视干净。 共用门窗玻璃,每 2 月擦拭 1 次,目视干净。 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日清洁 1 次,目视干净。 3.2.5.2 外围保洁 道路每日清扫 1 次,目视无明显杂物、污迹和积水;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道路,方便出行。 绿化带每 2 日清洁 1 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目视无杂物。 3 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每月清洁 1 次,目视干净。 标识、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每月清洁 1 次,目视干净。 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 2 月清洁 1 次,无垃圾堆放,排水顺畅。 3.2.5.3 车库 每 2 日清洁 1 次,每 2 月冲刷 1 次。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明显杂物、垃圾、积水。 天花板、墙面每季清洁 1 次,无蜘蛛网。 门窗、消防箱、指示牌、指示灯、防火门、箱柜等公共设施每季清洁 1 次。 3.2.5.5 卫生消杀 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 1 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半年进 行 1 次,无明显鼠迹。 3.2.6 绿化服务 根据住宅小区内绿化实际情况应做到: 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保持观赏效果; 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 10%; 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存活率达到 90%,土地无明显裸露; 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树木侧枝分布基本均匀,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附件 2:验房交接单 验 房 交 接 单 房屋编号: 住户名称: 房屋面积: 验房时间: +项目名称 水电 表 验收情况 备注 水表底数 电表底数 分户防盗门 户内供电设施 户内对讲 电话接线 天然气 自来水管 下水管道 墙面、顶棚 室内 地板 门窗 瓷砖 卫生 吊顶、排风扇 间 洁具 热水器 瓷砖 吊顶 厨房 橱柜、洗菜盆 打火灶 抽油烟机 阳台 注:1、合格的在验收情况一栏中划“√”,不合格的在备注做出说明,交由基建处通知施工单位 整改。 2、装修时未选项目,请在该项目处验收情况一栏填写“未选” 住户签字: 附件 3:各项设施保修期 教育小区二次装修项目保修期一览表 序 号 1 项目 吊顶、涂料、瓷 砖、过门石、窗 台板 保修时间 单位 备注 青岛德才装饰安装工程有限 三年 公司青岛雅托装饰有限公司 青岛港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实木地板、 强化地板 24 个月 3 复合地板 24 个月 4 户内门 12 个月 5 橱柜 24 个月 青岛品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光辉恒信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东宝建筑门窗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起始时间: 油烟机 4#、5#楼: 从 2011 年 12 月 30 日开始 计算。 1、整机保修五年(易损件除外) 2、电机终身免费保修 3、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 服务(易损配件除外),外力损 6 厨具 坏的维修收取零配件成本费。 燃气灶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免费保修一年(电池除外)。 2、免费上门调试。保修期内免 费上门维修(易损配件外),外 力损坏的维修收取零配件成本 费。 ①EWH-60D5 整机 3 年 ;内胆 6 年 ;加热棒终身包换。 ②CEWH-60S2 整机 1 年 ;内胆 青岛和合工程配套有限公司 5 年 ;加热棒终身包换。 ③安装 7 热水器 材料 1 年 8 洁具 3 个月 9 10 。 潍坊尚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2#、3#、 7#楼:从 2012 年 6 月 18 日 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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