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docx
南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工作暂行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教 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参与、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推动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根 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南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代 表大会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工作(简称代表视察工作) 代表视察工作是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校工会及教代会各 专门委员会的组织下对学校某方面工作或教职工反映的某项工作 问题进行调研、咨询和检查。 二、代表视察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代表视察工作必须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 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 作,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建言献策。代表视 察工作要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有利于保护和调动 各单位和部门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 高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代表视察的内容 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学校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教代会代表提案落实情况、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学科建设、 组织管理、校园基本建设、后勤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和重大建设项 目的进展落实情况、学校校务公开情况、教职工普遍关心的涉及教 职工利益热点、难点问题等。 四、视察工作的形式 根据工作需要,校工会及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采取组建代表 视察工作组或选派视察员的方式,深入相关单位、部门或工作现场, 通过座谈、询问或查看资料等形式了解情况,进行交流与沟通,对 某一方面工作或某一专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代表视察工作的要求 (一)代表视察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根据学校中 心任务或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制定代表视察工作计划、确定视察 专题和工作目标,报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代表视察工作过程中,要端正思想,顾全大局,以高 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听取各单位、部门领导和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 声,认真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和问题。 (三)要讲究方式和方法,尊重相关单位、部门的行政指挥 权,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干涉各项工作任务的正常进行。 (四)代表视察工作结束后,要认真仔细地研究和分析收集 到的第一手材料,汇总视察情况向主管领导和校党委汇报后,及时 反馈有关单位和部门。对被视察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也要 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或向校党委汇报,需要向群众说明、解释的问 题,要及时向群众反馈。 (五)各单位、部门要积极支持代表视察工作,在不影响正 常工作秩序前提下,尽力为视察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视察工 作要求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视察工作组或视察员反映和报告相关情 况。 (六)各单位、部门在接到代表视察工作反馈意见后,对代 表视察工作中提的意见、建议,要认真调查研究,核实情况,制定 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由校工会在校园网工会民主管理栏和公 示栏及时向代表反馈回复。对不具备条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 要做出解释说明。 六、组织领导 代表视察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校工会及教代 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在代表视察前负责拟定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重点,并做好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工作。 七、本办法由南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 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