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2]90号).doc
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局、 妇联、残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金融局: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社区康复工作,根据卫生部、教 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 知》 (残联发〔2011〕12 号)和《福建省残疾人事业 “十二 五”发展纲要》(闽政〔2011〕69 号)精神,制定《福建省 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 省妇联、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1 福建省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 发展的意见》(闽委〔2009〕19 号)提出“大力开展社区康 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社区康复是以社区为 平台开展残疾人康复的一项工作,是国际上开展残疾人康复 服务的主要形式,也是我省实现 2013 年残疾人“人人享有 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社区康复是残疾人各项 康复工作的落脚点,能够有效整合社区内卫生、教育、社会 服务、就业和社区活动等资源,为残疾人提供融合发展的机 会和条件。 “十一五”期间,我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积极融入社区卫 生、社区建设工作,规范工作标准,充实服务内容,取得了 长足发展。全省所有的市辖区都开展了社区康复,开展社区 康复服务的县(市、区)达 20 个。但社区康复还存在城乡 发展不平衡、服务内容和标准有待规范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根据卫生部、教育 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 知》(残联发〔2011〕12 号)和《福建省残疾人事业 “十二 五”发展纲要》(闽政〔2011〕69 号)精神,制定《福建省 2 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二、任务目标 1、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依托 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机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在城 镇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 量;在农村地区发展简便易行,经济适用的康复技术,提供 基本社区康复服务,帮助 50 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 2、落实城乡医保政策,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 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根据康复服务 需求建立康复室,配备康复设备和人员。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社会化的社区康复工作体系 1、组织管理网络 加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残 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 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 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职能作用,组织实施残疾人社区康复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 复服务”审评工作。 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 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加强综合医 3 院康复医学科和康复医院康复科建设,充实设备,配齐设施。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根据康复服务需求建立 康复室,配备适宜的康复设备和人员。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 服务,普遍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实现康复进社区、服 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民政部门要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服务工作 计划;把残疾人康复服务内容纳入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和新农 村建设中;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对贫困残疾人进行救助。 教育部门要指导特殊教育机构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 练,发挥特殊教育机构作用,开展融合式教育,对社区进行 技术指导。 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安排,监督、管理资金的使用。 计生部门要做好优生优育的宣传与指导,开展残疾预防 宣传工作。 妇联要加大对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宣传力度,配合卫生等 有关部门做好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工作。 残联要组织制定并协调实施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建立技 术指导组,督导检查,推广经验;建立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 队伍;提供直接服务或转介服务;指导残联康复机构建设; 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 各街道(乡镇)安排专人分管残疾人康复工作,因地制 宜,制定工作计划,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指导社区开 4 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各社区居(村)委会根据需要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协 调组织社区内有关机构、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相应 的支持,并建立档案。 2、技术指导网络 省、各设区的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 区管委会办公室要成立残疾人社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培 训康复人员,推广实用技术,指导基层对社区残疾人进行综 合评定,制定康复训练计划,定期督导和检查。 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卫生、教育、康复、辅助器具 等各类专业技术机构,建立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 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和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技术指导中 心或专家技术指导组,培训基层康复人员,发挥社区内各类 专业机构的作用,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3、社区服务网络 县(市、区)各部门要整合社区机构资源,发挥街道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站、学校、幼儿园、辅助器具服务 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作用。开展残疾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 等宣传活动,为社区内各类残疾人提供有效康复服务。 县(市、区)各部门要协调社区人力资源,社区康复管 理人员、康复技术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亲友、社 5 区志愿者等人员共同开展社区残疾筛查,建立康复服务档案, 实施康复训练计划,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 (二) 开展综合性社区康复服务 采取机构指导与社区、家庭康复相结合的方式,以加强 残疾人功能恢复、促进残疾人适应社会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为目标,针对残疾人不同康复需求提供综合性康复服务。 1、开展残疾筛查 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社区残疾 筛查,了解社区残疾人基本情况和康复需求信息,经综合评 定后制定康复训练计划,在街道(乡镇)为有康复需求的残 疾人建立档案并录入福建省残联海西助残综合业务系统。对 社区内新发生的残疾人, 要及时报告卫生部门进行早期干预。 同时将新增残疾人纳入已有的康复服务网络,及时提供有效 服务。 2、提供综合性康复服务 在专家技术指导组和各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指导下,依 托各类社区机构资源,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性康复服务。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采取诊疗服务、家庭病床和入户指导 等形式,为残疾人提供诊断、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护 理和转诊服务等。 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等社区服务场所,为有 6 需求的精神、智力、肢体等各类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养护 服务。充分发挥我省残疾人“福乐家园”的综合服务功能, 开展对残疾人及其亲友的康复知识和技能培训,安排轻度智 力残疾人、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等各类残疾人进行简单手 工制作或生产劳动,开展工疗、娱疗、农疗、社会适应能力 和职业技能训练,为需要配戴辅助器具的残疾人提供信息咨 询、辅助器具适配、阶段性评估等服务。 在专业机构及人员指导下,发挥残疾人及其亲友的作用, 以志愿者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清 洁、洗浴等上门服务;在社区和家庭开展各项功能训练,提 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及社会适应能力,做好训练记录和效果评 估;对社区和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指导其正确 使用各种辅助器具。 根据残疾人在医疗康复、辅助器具、社会保障、无障碍 环境改造等方面的需求,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有效的 转介服务。 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发放康复科普读物,宣传国家康复 政策、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鼓励残疾人及其亲友 正确面对残疾,树立康复信心。 (三)加强社区康复服务能力 1、加强人员培训工作 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本地区社区康复人员 7 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培训班,对社区康复管理人员、康复技 术人员和社区康复协调员进行社区康复知识和技能培训,对 全省社区康复协调员进行全面培训。建立资格认证和考核制 度,形成稳定的工作队伍。 2、完善社区康复站建设 扶持创建 100 个省级优秀社区康复站(室)。依托和挖 掘社区现有资源,结合地区残疾人不同需求,建立并完善不 同类型、不同特色的社区康复站,丰富社区康复服务内容, 为社区残疾人提供综合性康复服务。 3、分类指导,促进城乡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协调发展 在城市地区,建立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规范 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促进康复服务向个性化、专业化 方向发展。在农村地区,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广 受益面广、简便易行、经济适用的康复技术,提高残疾人及 其亲友的参与程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经费保障 社区康复经费主要用于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协 调、人员培训、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和省级优秀社区康复站 扶持等。各地要统筹使用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社区康 复经费,保障社区康复工作顺利开展。 五、检查统计 (一)检查 8 2013 年进行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5 年进 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数据。 附件:“十二五”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分配表 附件 9 “十二五”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分配表 康复服务人数 示范型社区康复站数 (万人) (个) 福州 8 17 厦门 2 12 漳州 7 15 泉州 9 17 三明 5 16 莆田 4 9 南平 5 11 龙岩 4.5 9 宁德 5 10 平潭 0.5 2 合计 50 118 地区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