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工作指引(试行).docx
附件二: 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为加强对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重点工作的指导,依据《中国青年志愿者 协会章程》,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规范成立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 1.明确业务主管单位。 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应为县级团委。业务主管单位为其他单 位的,要在 2021 年内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2.规范组织名称。 由县级团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成立的志愿者组织名称原则上应为“XX 县(市、 区、旗)青年志愿者协会”。若本地区有关部门同意,名称也可以为“XX 县(市、 区、旗)志愿者协会”或“XX 县(市、区、旗)志愿服务联合会”等。 3.推进依法登记。 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社团登记管理机 关进行登记。条件暂不成熟的,应在县级团委批准成立后 3 年内完成登记。 4.关于会长、法定代表人和秘书长人选。 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县级团委负责同志在履行相 应的审批程序后担任。秘书长应由县级团委负责同志或负责青年志愿者工作的专 职干部担任。 5.加强秘书处建设。 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设在县级团委,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协会工作部署 并承担协会日常工作。秘书处工作力量应以县级团委或协会的专职工作人员为主 体,以挂职、兼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为补充。可探索协会会员轮值承担协会具体 任务的工作机制,将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交给专业团队或人员执行。 6.严格会员标准。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会员推荐遴选工作,把政治可靠、有理想追求、有奉 献精神作为首要条件,严格把关,严肃推荐程序。会员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热爱青年志愿者事业,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社会形象 良好。个人会员年龄原则上应在 40 岁以下。 7.优化会员结构。 会员应涵盖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领 域青年志愿者、基层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者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可适当提高单位会 员比例,将与志愿服务关系密切的优秀青年社会组织吸纳为协会会员。注重吸纳 学校志愿服务组织,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志愿服务意识教育,培养志愿服务后备力 量。 8.健全基本制度。 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制定科学规范的章程,并依据章程重点完善组织决策、 执行、监督制度和内部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人、财、物管理制度和内部信息披露 制度,搭建完善会员履职渠道。 9.强化基础保障。 县级团委要争取党政部门在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专职岗位、 人员编制、 财政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 10.加强协会党建、团建。 具备条件的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应成立党的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 用,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县级青 年志愿者组织为抓手,推动基层青年工作的组织形态创新,扩大共青团对基层青 年特别是新兴领域青年的有效覆盖。注意在工作中发现培养团的骨干,具备条件 的协会及时建立团组织,可纳入县级团委直属管理。 二、建设青年志愿者队伍和组织 11.规范注册管理。 依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中青发﹝2013﹞23 号),做好县域内 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细化完善志愿者注册流程等有关工作机制。可以依托 “智慧团建”、“志愿中国”、“i 志愿”、“青年之家”云平台和各地已建成 使用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开展志愿者注册管理、活动组织、供需对接、记录证明、 嘉许激励等工作。做好星级志愿者表彰宣传和适度激励,依法为志愿者提供基本 保险。 12.加强青年志愿者培训。 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青年志愿者培训,重点对协会会员、青年志愿者组织负责 人和青年志愿者骨干开展定期培训。要推动协会单位会员和基层青年志愿者组织 建立日常培训制度,并努力为基层培训提供师资、场地、课程等必要支持。原则 上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每年应至少开展 1 次青年志愿者骨干培训。 13.推进基层建队。 要按照“县有协会,基层建队”的要求,推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 学校、国有企业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园区和较大规模的非 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或服务队;依据实际情况推动建 立应急救援、医疗卫生、生态保护、大型活动等领域的县级直属青年志愿服务队。 注重依托大中学校团组织组建大中学生志愿服务队,按照学校负责、就近就便、 注重实效、激励为主、量力而行的原则,开展好志愿服务。 14.联系和培育青年志愿者组织。 主动联系和培育一批青年志愿者组织,通过专业培训、公益创投、链接资源、 举办赛会、项目指导、资金扶持等方式强化价值引领,推动共同发展。有条件的 地区,可以建立专门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孵化基地。 三、开展青年志愿服务项目 15.组织实施全团重点项目。 组织实施好“关爱行动”,建立关爱农民工子女青年志愿者专门队伍,充分 利用七彩小屋、青年之家、社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阵地等开展学业辅导、亲 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项目,在“七彩假期”、 “七彩四点半”等项目基础上建立接力机制,形成长效帮扶。组织实施好助残 “阳光行动”,依托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特教学校、助残站点、社会组织等, 围绕日常照料、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等方面,实施“团队帮扶+结对 接力”模式的助残项目。 16.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主动对接城乡社区居民 需求,列出需求清单和资源清单,科学设置志愿服务岗位,对城乡社区空巢老人、 残疾青少年、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留守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人群 开展结对服务,形成长效机制。 17.开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志愿服务。 抓住 3 月 5 日学雷锋日、五四青年节、12 月 5 日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 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主动承接本地区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工作,做 好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服务,组织开展好相关志愿服务工作。 18.组织参加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组织遴选本地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参加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以赛带训” 加强对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跟踪培育、优化提升和复制推广。通过展示交流推广 等,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和团队争取社会资源。 19.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下,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下,组建新时代文 明实践青年志愿服务队,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主要任务,创新志愿服务项目,健 全工作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中发挥生力军和先锋队 作用。 20.打造常态化志愿服务项目。 围绕本地区中心工作和群众实际需要,聚焦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 助残、救灾、助医、助学和大型活动、环境保护、文化、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打 造常态化开展的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和引导协会会员和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弘扬青年志愿服务文化 21.规范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 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基本规范》,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举办会议和 制作旗帜、徽章、证书、服饰、装备、宣传品以及建设应用信息平台等时,完整 规范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通称“心手标”)。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其用于或 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使用。 22.加强文化宣传。 坚持依托新媒体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宣传,通过融媒体平台,生产和传播有感 染力的青年志愿服务文化宣传产品。加强青年志愿服务典型的选树和宣传,用身 边的志愿者讲好本地区各行各业普通青年的志愿故事,推动将志愿服务转化为青 少年普遍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五、用好各类资源阵地平台 23.用好“青年之家”等团属阵地平台。 将青年志愿服务融入“青年之家”,立足实际开发符合青年需求的志愿服务 项目,推动青年志愿者成为“青年之家”建设的重要工作力量。探索在党群服务 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阵地,在公共图书馆、 博物馆、文化宫、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等设立青年志愿服务站点和岗位。 24.用好志愿服务信息平台。 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托“智慧团建”、“志愿中国”、“i 志愿”和各地已 建成使用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志愿者招募管理培训、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实 施、志愿服务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加强信息交流,提升服务效能,创新服务方 式。 25.多渠道筹集工作资源。 树立以品牌项目争取社会资源的意识,通过与基金会合作、互联网公募、吸 引社会捐赠等方式,为项目实施和组织发展持续募集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 可以建立青年志愿服务基金。积极争取相关支持政策,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为协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