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docx
教育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师[2012]1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 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 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事局、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关系着高校发展的未 来,关系着人才培养的未来,关系着教育事业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胡 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 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 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 号) ,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 师队伍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确保青年教师自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体系,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建立完善党委 统一领导、专门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 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载体,开辟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 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青年教师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 动,帮助他们进一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加大 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完善选聘优秀青年教师兼任辅导 员和班主任制度,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校风校纪建 设、论坛活动、文化引领等,激发青年教师的职业追求、敬业精神和责任 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和学术规范教育,完善青年教师师德考核 和奖惩制度。青年教师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高等学 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不散布错 误政治观点和有害言论信息。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 定严肃予以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 二、健全青年教师选聘和人才储备机制。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 位总量内自主公开招聘教师,严格教师资格标准,注重品行要求,提高教 师任职学历标准,探索新聘教师兼具教育类专门知识或学位的制度。进一 步优化教师学缘结构,鼓励高等学校加大聘用具有外校学习工作经历教师 的力度。发挥博士后流动站培养青年教师的作用,注重把具有博士后研究 经历的优秀人才充实进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以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 目为依托,探索建立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遴选与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相结合 的新机制,通过跟踪培养,吸引优秀学生学成后回国任教。高等职业学校 要注重选聘既有丰富生产服务管理实践经验又有良好理论水平的优秀人 才任教,鼓励高等学校聘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 师。 三、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推动高等学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 心,开展教师培训、产学交流、教学研究、教学咨询、评估管理以及职业 发展咨询等,帮助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各地各校要加强青年教师的教育教 学能力培训,建立健全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和每 5 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 度。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 所访学以及在职研修等,促进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 四、完善优秀教师传帮带团队协作机制。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基层教 学组织,坚持集体备课,完善青年教师参与教学团队、创新团队的制度。 建立完善青年教师职业导师制,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 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教学名 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创新教 师教学技能培训模式,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能力竞赛等活动,激励和 引导青年教师重视教育教学工作。 五、造就青年学术英才和学科带头人。实施好“青年千人计划”、“青 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大力引进和培养青年学术英才。在“长江学者奖 励计划”中增设专门项目,支持自然科学 35 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 40 岁 以下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鼓励各地各校依托重点学科、研究基 地、重大科研项目,培养一批创新思维活跃、学术视野宽阔、发展潜力大 的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培养拔尖人才的平台作用,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 话语体系建设,对表现优异者予以重点培养和扶持。扩大国家公派留学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包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选 派规模,名额分配向中西部地区高校倾斜。各地各校要积极拓宽渠道,支 持青年教师赴海外进修深造,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六、优化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符合 青年教师特点的用人机制,完善重师德、重教学、重育人、重贡献的考核 评价机制,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积极吸纳青年教师参与重要学术 活动、重大项目研究等,努力为青年教师搭建成长平台。鼓励青年教师在 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实践中大胆探索、发挥所长,对于成就特别突出的青 年教师予以破格任用。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鼓励 其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 七、保障青年教师待遇和工作条件。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 度改革,完善体现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教师分配激励机制,保障 青年教师合法权益,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教师校外 兼职兼薪行为,激励青年教师将主要精力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关心青 年教师生活,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青年教师解决住房、子女入托入学 等困难,让青年教师安居乐业。 八、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把加强青年教师 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 举措,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 措施到位。要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各地要把青年教师 队伍建设工作纳入高等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大力宣传优秀青 年教师的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青年教师,形成关爱青年教师 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2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