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评定细则(试行).doc

Relieved6 页 47 KB下载文档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评定细则(试行).doc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评定细则(试行).doc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评定细则(试行).doc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评定细则(试行).doc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评定细则(试行).doc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评定细则(试行).doc
当前文档共6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评定细则(试行).doc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评定细则(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机制改革试行方 案 》, 参 照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研 究 生 奖 助 金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给予在学习、科研活动中表现较优 秀的研究生,基于不同的获奖等级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及 提供部分助研津贴。 第 三 条 研 究 生 基 本 奖 助 金 评 定 工 作 自 2 0 0 8 级 研 究 生 开 始 ,发 放对象为在校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评审机构 第四条 财政金融学院设立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 基本奖助金的评定、汇总、报审等日常工作。学院设有专门工作 人 员 负 责 学 院 研 究 生 基 本 奖 助 金 和“ 三 助 ”岗 位 的 具 体 管 理 工 作 。 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 第五条 本奖助金的等级的设定与金额标准如下所示: 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 单位:元 研究生类型 博士研究生 金额 奖助金等级 特等奖助金 一等奖助金 二等奖助金 硕士研究生 两年制 三年制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30000 18000 12000 18000 12000 10000 16000 10000 8000 注:博 士 研 究 生 、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特 等 级 奖 助 金 用 于 资 助 拔 尖 人 才 , 名 额 由 学 校 统 一 掌 握 , 不 分 配 到 学 院 , 比 例 不 超 过 5%: 基本原则 第六条 研究生新生的基本奖助金获得资格及具体等级在入 学前录取阶段确定。 第七条 在校生的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获得资格实行动态管理, 每学年评定一次。时间为每年 7 月,评定时学习成绩与科研成果 并重。 第八条 在 校 生 的 各 等 级 研 究 生 基 本 奖 助 金 名 额 ,参 照 各 年 级 研究生在入学时由学校下达的相应名额计。 第九条 研 究 生 获 得 研 究 生 基 本 奖 助 金 的 年 限 ,不 得 超 过 基 本 学习期限内的在校学习时间。 评定标准 第十条 在校生各等级奖助金评定标准: (一) 申请特等奖助金的研究生,其学习成绩应全部达到 A 级 ( 9 0 分 及 以 上 ), 一 学 年 内 用 外 文 在 S C I 、 S S C I 检 索 期 刊 或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核 心 期 刊 ( 科 研 处 2004 确 定 ) A 类 期 刊 上 至 少 发 表 1 篇论文; (二) 申请一等奖助金的研究生,其学习成绩应全部达到 B 级 ( 80 分 ) 以 上 , 其 中 A 级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70%; 博 士 研 究 生 一 学 年内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 1 篇论文;硕士研究生一学年在省部级 以上刊物至少发表 1 篇论文:或在学生科研活动中有获奖项目。 博 士 研 究 生 在 核 心 期 刊 种 类 为《 研 究 生 手 册 》所 列 核 心 期 刊 目 录索引。刊物发表的截止时间为评选年度 6 月底。 (三) 申请二等奖助金得研究生,其学习成绩为 B 级以上的 比 例 原 则 上 不 低 于 90%。 ( 四 )英 语 提 前 通 过 研 究 生 的 成 绩 在 原 来 成 绩 基 础 上 提 高 3 个 等 级 。( 成 绩 评 定 等 级 见 《 研 究 生 手 册 》) 第十一条 在校研究生如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果或获得了重大 奖励,可随时向财政金融学院奖助金工作小组提出特等奖助金评 定申请,报学校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 研究生在学年内如有违纪违规、考试成绩不及格、 学术研究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当年基本奖助金参评资格。 第 十 三 条 根 据《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研 究 生 培 养 机 制 改 革 试 行 方 案 》 的要求,获得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的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学 院将组织相关负责人(导师与主讲教师)对研究生年度内的助研 或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经财政金融学 院 奖 助 工 作 小 组 上 报 、学 校 核 准 后 ,可 即 时 终 止 相 对 津 贴 的 发 放 。 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的评审中拥有充分推荐权。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研究生新生的基本奖助金评定程序 每 年 研 究 生 新 生 入 学 前 复 试 阶 段 ,由 财 政 金 融 学 院 奖 助 工 作 小 组按照既定名额初步确定获得不同级别基本奖助金的究生名单, 报送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 在校研究生的基本奖助金评定 ( 一 ) 成 绩 与 科 研 成 果 信 息 登 录:研 究 生 课 程 任 课 教 师 在 每 学 期考试结束 2 周内完成考试成绩评定及网上登录;科研成果信息 由在校生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相关网站填报。 ( 二 ) 基 本 奖 助 金 评 定 工 作 自 7 月 份 第 2 周 开 始 。研 究 生 填 写 并 提 交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财 政 金 融 学 院 研 究 生 基 本 奖 助 金 申 请 表 》、 成绩单、以及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经教务秘书审核后,由各 系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 7 月第 3 周内交奖助工作小组。奖助工 作 小 组 参 照 基 本 标 准 ,根 据 研 究 生 一 学 年 的 学 习 成 绩 、科 研 成 果 、 导师意见、系所意见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获奖名单和等级。评选 结 果 在 财 政 金 融 学 院 网 上 公 示 ,并 报 送 研 究 生 奖 助 金 管 理 办 公 室 。 ( 三 ) 研 究 生 奖 助 金 管 理 办 公 室 在 审 核 后 ,通 过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对通过审核的获奖名单进行预公示,预公示期为一周。 (四) 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在预公示期后确定获奖名单, 并送财务处备案。预公示结果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十六条 获奖研究生的基本奖助金发放由学校财务处统一负 责。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财政金融学院奖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 工 作 细 则 未 规 定 事 项 按《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研 究 生 基 本 奖 助 金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执 行 。 评分细则 1、 所 有 申 请 者 必 须 经 导 师 推 荐 。 2、 申 请 者 须 达 到 “ 在 校 生 各 等 级 奖 助 金 评 定 的 基 本 标 准 ” 3、 评 分 权 重 : 博 士 生 : 学 习 成 绩 40%、 科 研 成 果 40%、 学 院 安 排 指 定 学 术 活 动 10%、 助 研 助 教 10%; 硕 士 生:学 习 成 绩 6 0 % 、 科 研 成 果 和 学 院 安 排 指 定 的 学 术 活 动 20%、 学 院 公 益 活 动 ( 含 助 管 、 助 教 ) 20%。 4、 科 研 成 果 积 分 规 则 : 学校 A 类期刊 100 分 学校 B 类期刊 70 分 学校 C 类期刊 50 分 研究生院核心期刊 30 分 研究生院专业期刊 20 分 其他(与专业有关,字数在 1500 字以上) 5分 注:a)上述成果类别按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b) 二人合作成果:第一作者 60%,第二作者 40%。 c) 多人合作成果:第一作者 50%,第二作者 30%,第三作者及以后者分 20%。 d) 与导师合作,学生作者顺序可依次提前。 财政金融学院奖助工作小组 2008 年 11 月 4 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