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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2020〕23号关于印发《2020年大栗港镇机关内设办、中心、大队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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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2020〕23号关于印发《2020年大栗港镇机关内设办、中心、大队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大发〔2020〕23 号 中共大栗港镇委员会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 年大栗港镇机关内设办、站、 中心、大队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内设办、站、中心、大队: 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健全考核体制,扎实推 进各项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20 年大栗港 镇机关内设办、站、中心、大队绩效考核办法》,现将此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栗港镇委员会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2020 年 3 月 13 日 2020 年机关内设办、站、中心、大队 绩效考核办法 为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目标管理考核,激发全镇干部队 伍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一)办公室(7 个)。党政办、党建办、社会事务办、 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 办、财政财务管理办。 (二)中心(4 个)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 服务中心、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大队(1 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考核构成 考核实施百分制,由县绩效考核结果运用、镇以上督查 通报结果运用、镇定重点工作考核、领导班子测评四部分组 成。 三、考核评分 (一)考核方式 采取县绩效考核结果运用、镇以上督查通报结果运用、 镇定重点工作考核、领导班子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工作 在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镇绩考办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如下: - 2 - (1)县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凡县对大栗港镇绩效考核 扣分的,按扣分项目所对应的办、站、中心、大队扣除相应 分值;凡县对大栗港镇绩效考核加分的,按加分项目所对应 的办、站、中心、大队加相应分值。总分 70 分。 (2)镇以上督查通报结果运用。凡镇以上(含本镇) 督查通报批评,对单项工作所对应的办、站、中心、大队扣 除相应分值,镇通报一次扣 0.5 分,县级通报一次扣 1 分, 市级通报一次扣 2 分,省级通报一次扣 4 分;针对个人的通 报批评,对所在办、站、中心、大队扣除相应分值(扣分细 则同上);镇以上(含本镇)通报表扬同分值加分。 (3)镇定重点工作考核。由镇党政领导班子审定各办、 站、中心、大队全年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计分。 总分 20 分。 (4)领导班子测评。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日常工作推 进情况对各办、站、中心、大队进行评分。总分 10 分。 (二)考核程序 1.各办、站、中心、大队对照工作目标自查自评。 2.镇绩效考核办汇总各项考核分值,分别计算出各办、 站、中心、大队考核成绩,报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3.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 共设 5 个“一类”办、站、中心、大队。镇综合考核成 绩排名第一的直接确定为“一类”,其余以考核成绩为主要 - 3 - 依据由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票决产生 4 个“一类”;镇综合 考核成绩排名倒数三名内的办、站、中心、大队,由镇党政 领导班子会议确定 1-2 个“三类”,县定三类或倒数三名内 的单项工作,完成省、市、县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单项工作, 对所对应的办、站、中心、大队直接定为“三类”;其余为 “二类”。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结果通报 考核结果在镇党委表彰奖励会议上通报,对考核“一类” 办、站、中心、大队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和标准另 行确定。 (二)设立绩效考核奖 “一类”的办、站、中心、大队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评 定为“优秀”等次。对“一类”办、站、中心、大队干职工 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予以提高,对“三类”办、站、 中心、大队干职工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予以降低,具 体名额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对“三类”办、站、中心、大队和有关责任人员 实行责任追究 1.对“三类”办、站、中心、大队进行集体约谈,对因 工作失误影响县级绩效考核排名的直接责任人单独约谈。 2.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的办、站、中心、大队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由组织考察甄别后予以免职。 - 4 - (四)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大栗港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办、 站、中心、大队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 虎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秦 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龚 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金花 成 员:何 副镇长 浩 纪委副书记 肖珞瑒 党政办主任 胡介福 财政财务管理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浩担任办公室主任,肖珞瑒 担任副主任。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镇绩效考核办负责解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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