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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区“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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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办发〔2021〕41 号 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区“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 案(2022—2024 年) 》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 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南区“城市更新”三年行 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 组织实施。 2021 年 11 月 26 日 - 1 - 海南区“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 年)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转变 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 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今年全国两会,城市更新首 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既是贯彻落实新发 展理念的重要载体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又是顺应城市 发展进入新阶段,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巩 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夯实争创国家文明城市的有力措施。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 导意见》《乌海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 按照“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工作目标,加快 推进我区城市更新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 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坚持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治理“城市病” 为核心,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努力打造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 的城区,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 2 -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基础设施保 障水平,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营造干 净、宜居、特色、智慧的城市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 群众对城市发展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城市功 能布局。科学规划、系统制定实施方案,分步推进城市治理、生 态修复、功能修补、特色彰显等专项行动。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研 究制定支持政策,强化统筹推进力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探索 形成多渠道投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调动被改造产权人参与改 造积极性。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结合城市发展战略,科学确定更 新目标,合理制定更新方案,依托更新项目资源禀赋和地块周边 特色,通过开发重建、整治修缮、历史文化保护等多种方式,统 筹兼顾,突出重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三、工作目标 目前,我区已经进入城市转型发展的攻坚时期,随着城市发 展进入由“量”到“质”的转型阶段,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高人 居环境品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注重城市内涵发展的目标诉求 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推动海南区高 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海南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三 年行动(2022—2024 年) ,实现我区城市更新,进一步完善城市 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 - 3 - 治理能力现代化。到 2023 年底,全区城市均形成更新示范片区, 并逐步扩大片区范围或集中连片实施城市更新。到 2024 年底, 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 形成,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 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快转变,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病” 和城市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四、组织机构 为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工作,切实加强责任领导,进 一步强化工作落实,成立海南区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兵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张育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刘利雄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 4 - 员:闫 君 巴音陶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李俊文 公乌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杨跃龙 拉僧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任 拉僧仲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洁 李青云 西卓子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郝元忠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东成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区教育局局长 平 刘惊涛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金智勇 区民政局局长 刘辉宇 区司法局局长 王海燕 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 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局长 刘秀新 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曾春祺 区商务局局长 王俊武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 许建军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田胜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郝紫桦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闫俊平 区能源局局长 吕荣军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杨 军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 东 海南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边 浩 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贺 云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李锦文 海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 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鹏 王建德 海南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张海龙 海南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朱杰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工作,并对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上级和 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监督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人员变动实 行自行更替,不再另行调整。 五、重点工作 (一)建设宜居宜业城市 - 5 - 1. 完善空间布局。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产城融合、 组团发展原则,围绕产业、城市双转型需要,优化区域功能布局, 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互联互通、分工 合作、管理协同的基础设施体系。围绕道路、绿化开展城市更新 设计,科学规划设置开发强度、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高标准推 进城市建设。推进城区、农区、矿区有机融合,有重点地发展特 色城镇。分类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搬迁改造、老旧楼宇与 传统商圈改造、“腾笼换鸟”和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四大工程,适度 超前做好系统规划,因地制宜明确实施方案,全面改善群众生产 生活环境。(牵头单位:海南自然资源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道)、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体育 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共建共治共享和基础类应改尽 改、完善类能改多改、提升类积极推进的要求,充分尊重群众需 求和意愿,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采取“一 区一策”的原则,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问题。力争到 2024 年底,将我区 2005 年前建成剩余未改造的 16 个老旧小区、31.52 万平方米全部改造完毕。其中,2022 年计划 改造老旧小区 5 个、9.86 万平方米;2023 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 5 个、9.87 万平方米;2024 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 6 个、11.79 万平 方米。积极争取财政奖补资金,建设一批老旧小区提升类改造示 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大节水改造、适老抚幼和 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提升居民宜居水平。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 的物业管理,坚持“三分建、七分管”,建设物业监管平台,以点 - 6 - 带面,点面结合,实行末位淘汰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局、民政局,海南自然资源分局) 3. 推进老旧房屋改造。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科 学谋划,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微改造”等多种方式 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改造棚户区平房 4000 套,其中 2022 年计划改 造 1500 套,2023 年计划改造 1500 套,2024 年计划改造 1000 套, 彻底解决前、后旗焦化厂等 9 处老旧平房区房屋破乱、环境脏乱、 人员杂乱、治理困难等问题,有效实现棚户区居民由“忧居”变“安 居”的改造目标。推进老旧楼宇与传统商圈改造,提升建筑设计 水平和建筑性能,打造安全、智能、绿色的智慧楼宇。规划实施 银泰步行街、明达步行街、小吃街和金海市场、黄河市场改造升 级,拓展新场景应用、挖掘新消费潜力、提升城市新活力。推进 僵尸企业出清和老旧厂房更新改造,提升园区整体形象。(牵头 单位:区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保障办;责任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海南自然资源分局、海南工业园 管委会) 4. 加强住房保障。按照国家提出的“十四五”期间重点发展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坚持供需匹配的原则,有效利用 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等,科学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 赁住房,满足新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牵头 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7 - 财政局,海南自然资源分局) 5. 完善提升公路交通体系。畅通区内交通体系,加快推进 周边等区域快速公路网络建设和交通一体化发展,协助推进省道 S37 线乌海段至宁东段等项目建设。推进矿区、园区道路破损修 补、翻修和新建改建工程,实施道路两侧全封闭。完善市政路网 结构,推动市政道路提标改造,完善城区路网建设,实施城区至 六五四等道路维修改造项目;围绕完善各小区、商圈周边配套市 政道路,实施焦化厂小区、天雅小区益民等小区周边道路改造, 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打通巴彦乌素街东出口、公园路北出口等断 头路,畅通城市道路“微循环”。推进农村公路高品质发展,加强 农村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乡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 路、农村联网路建设,有效提高农村公路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促 进城乡互联互通。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优化城市公共交通 网络,扩大城区公交线路覆盖范围。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 加大有条件的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停车位施划力度,鼓励新建公 共建筑和大型居民小区配建停车场, 缓解人流密集区停车难问题。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体系,推广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交通工具,在公 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场和主要交通沿线,规划建设加气站、 加氢站、充电桩等公用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能源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海南 自然资源分局) 6. 优化社区服务。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打 造完整社区建设,补充社区管理和服务缺口。打造若干一刻钟生 活圈,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 - 8 - 其周边社区的便民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教育设施、社区服 务卫生、便民市场、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将居住社区建设 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的完整单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依托智慧城市建设,以 5G、大数据、物 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支撑,推进小区智能门禁、 车辆识别、视频监控、设施设备维护等基础智能设施建设或改造, 提升小区数字化、智慧化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托 幼、家政等延伸服务,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持续扩 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推进老旧小区、零散楼院等住宅引进物业管 理。深入实施农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有序推进农区“厕 所革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 不断提升村容村貌。(牵头单位:相关镇(街道),区农牧水务 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海南自然资源分局、海南生态环境分局) 7. 实施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合理确定城区规模和人口密度, 统筹推进山水林湖草沙系统治理, 促进全域生态好转、功能完善。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统 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保护和恢复城区及周边水 空间,拓展雨洪调蓄空间。因地制宜开展国土绿化行动,适度合 理增加建成区总体绿量。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 度,全面推进四合木保护区保护和恢复工作。最大限度激活城市 低效资源,采用多元化的运作方式,对既有城区空间资源进行统 筹规划和深度开发。(牵头单位:海南自然资源分局;责任单位: - 9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 理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海南生态环境 分局) (二)打造绿色低碳城市 1. 推动园林绿化建设。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和绿道、慢行系 统建设,构建绿色生态网络,建成以四园(人民公园、海南生态 园、恩格尔河公园、运动公园)为核心的绿道景观系统,以沿路、 沿山防护林为主线的生态绿化带,以街头绿地等园林景观为重点 的公共绿地。合理规划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对现有公园进行改 造更新,提档升级。提高城市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实施“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行动,利用城市闲置土地、边角地建设口 袋公园,增加街旁绿地,积极为群众提供更舒适、更方便、更优 质的休息场所,不断提升城市整体景观品质。城市园林绿化选用 适合本地气候特征的节水耐旱性植被,降低种植养护成本。(牵 头单位: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自然资源分局、 海南生态环境分局) 2. 构建绿色建筑体系。加强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推进被动 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发展。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 展,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2022 年起,我市城镇规划区 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高星级绿色建 筑,《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确定的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 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 - 10 - 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城市 新建区、绿色生态城区的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 准设计建造,鼓励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持 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使用利用建筑垃 圾、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尾矿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新型墙 体材料和其他建筑材料,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提升可再生能 源应用比重,在满足电网规划的基础上,重点推动分散式光伏系 统在房屋建筑、停车场、路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应用,减少常 规能源使用。(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责任 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信和科技局、商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海南自然资源分局) 3. 加快实施清洁供暖。坚持能源安全保障与清洁发展并重, 有序推进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利用新能源等分散式清洁取暖 等清洁供暖改造,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棚户区改造、城 郊结合部及农区改造工作,逐步提高清洁取暖率。大力推广热电 联产、工业余热等集中供暖方式,积极推进中长距离供热。加快 供热热源整合优化和热网联网运行,形成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网。 力争 2024 年底前建成区清洁供暖率达到 98%,农区清洁供暖率 达到 60%。(牵头单位:区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水 务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和科技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 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 法规、规章,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分类标准,发布 指导目录,探索制定与分类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机制。规范生活垃 圾分类投放,健全分类收集设施,提高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效 - 11 - 率。完善分类转运设施,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体系工程建设, 探索建立生活垃圾收储运一体化体系。(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 业发展中心) (三)构建安全韧性城市 1. 加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程序,加大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机构和队伍建设 力度。强化消防设计审查、施工、检测、验收等环节监管,加强 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 中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探索符合区实际 的整治工作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力 争到 2024 年底,提前解决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有 效化解遗留项目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制度建设,避 免解决旧账又增新问题。(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 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 民政局、司法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局,海南自然资源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2.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开展海绵城市 建设试点,发挥典型示范项目引领作用,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排水防涝、园林绿化等工作协同推进。 城市新区建设以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 区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实施雨污分流 及海绵化改造工程,对道路、停车场和广场进行透水性改造。新 - 12 - 建道路全面推广使用透水铺装和透水路面,增强道路对雨水的消 纳功能。(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农牧水务局、公用事业发 展中心,海南自然资源分局,海南生态环境分局) 3. 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 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积极落实城市节水 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打造深度节水型城市。 进一步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再生水回用率。城 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 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加快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 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新建公共设施 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器具。探索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充分发挥 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区农牧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工信和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健康 委员会、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海南自然资源分局) 4. 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提高热源供热能力,加大 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力度,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加强城镇燃气管网 设施建设和管理,持续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改造。提高供水保障能 力,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 全保障达标建设;推动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加快黄河取水口改造、 园区城区配套管网改造建设进程,进一步提升供水水质,保证居 民安全用水。升级改造城镇排水防涝泵站,重点提高低洼地区和 下穿式立体交叉道路等城区内涝高风险区域的排水能力。提高污 - 13 - 水管网收集率,建设完备的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健全污水接入 服务和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能源局、农牧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 工信和科技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5. 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 配置标准,健全城市抗震、道路交通、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 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实现防洪 防涝安全的目标。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 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建立完善城市安全监管责任 制,合理布局城市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绿地 休闲区,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牵头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人防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 水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自然资源分局、海南公安分局) (四)创建智慧活力城市 1.切实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推动市大数据中心相关 数据在我区接入使用,积极推进智慧水务、智慧执法、智慧交通、 智慧市政等项目建设,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显著提升城市治理能 力。智慧水务方面,推进城市水务网络化、流域化、综合化管理, 实现“源、供、排、污、灾”全过程量化监控管理模式;推进水量 水质信息、涉水管网地理信息和视频监控共享;加强污水排放监 控体系建设,实现重要污水排放点实时监控。智慧执法方面,搭 建智慧城管指挥体系,依托多个感知设备,在全区设置多路监控 探头,对渣土遗撒、垃圾外溢、人员聚集、占道经营、车辆违停 等 22 种城市管理问题实时抓拍,全时监测,确保城市运行中的 - 14 - 问题即知即办。智慧市政方面,加强智慧路灯建设,对城区主要 街路路灯升级为智慧灯杆,实现实时有电有网,实现对照明亮度、 照明时长、监控、广播等功能的控制;推进智慧井盖,计划在供 水、排水、供暖、燃气等管线井盖上陆续安装感知设备,井盖被 打开或者翻动,系统立刻报警推送,工作人员及时处置、消除隐 患;实施智慧滴灌设施改造,做到自动根据现场实时的气候、植 物和土壤情况进行适时、适量地灌溉,降低灌溉成本,提高灌溉 质量,更加合理的提高水源的利用率。智慧垃圾方面,2022 年 初步建立城市垃圾的智能分类和监管,引导居民前端分类,监测 垃圾流通信息,实现“从源头到去向全程量化监控”的物联网管理 模式,最终实现垃圾整体减量化,并使垃圾得到专业处理。智慧 环保方面,建立信息共享的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对重点 污染源、空气质量、噪声、重点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等的全面监测。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政务服务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海南公安分局) 2. 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掌握市政基础设施现状底数,建立完善地下 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 应急防灾等工作要求,并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 融合,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 统,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 合执法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5 - 3. 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以大力发展新型 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形成全产业 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 全面转型升级,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 推进保障性住房、办公楼、医院、学校、体育馆、文化服务场馆 等各类民用建筑优先选用装配式建筑, 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到 2024 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自治区目标要求。推广建 筑全装修,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新建住宅 应进行全装修,实现成品房交易。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 绿色建筑的融合发展,鼓励 BIM 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生命 周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提升建筑行业竞争力。(牵头单位: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信和 科技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务局,海南公安 分局) (五)塑造人文特色城市 1.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详实梳理地域文化特色和城市脉络 肌理,切实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建立分类科 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着力解 决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统筹保护、利用、 传承,坚持系统完整保护,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好历史 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推进内蒙古第一通用机械厂旧址党 性教育基地、工业旅游创意园、乌海第一党支部红色纪念馆和明 长城烽火台博物馆建设,加大对“小三线”军工企业遗址保护利 用。(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自 - 16 - 然资源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 工信和科技局、教育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 加强风貌特色管控。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 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严控异型建筑,防止片面追求 建筑外观形象。全面加强城市设计,优化提升建筑设计标准,强 化设计责任追究,严把建筑设计审批关,杜绝贪大、媚洋、求怪 等乱象。(牵头单位:海南自然资源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3. 开展旧城区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建设旅游休闲城市。 按照整治与提升相结合,特色与统一相结合,立面与一体相结合 的思路,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有序推进旧城区 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打造金海小吃一条街特色文化旅游休闲街 区,发展夜间经济,进一步提升推城市颜值和城市品位。(牵头 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 六、工作措施 (一)统筹规划城市建设管理。协助市政府完成城市体检评 估,找出短板弱项。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地区功能优化、 公共设施完善、城市品质提升、历史风貌保护、城市环境治理、 基础设施完善的目标和建议。 (二)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制定本地区城市更新实施方 案,合理划定更新片区。统筹考虑片区功能完整性、系统性和项 目可实施性,编制更新片区项目建设方案,不同片区应实施差别 化城市更新策略。 - 17 - (三)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按照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开展实 施效果评估,全面总结实施成效,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制定持续 推进措施。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让人民群众评判城市人居环境 建设成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要性,将 “城市更新”三年行动作为推动城市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 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落实,成 立海南区“城市更新”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相关工作。在 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从区住建局、城 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能源局、民政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和自然 资源分局抽调专职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切实开展好城市更新 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更新 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明责知责,守则尽责。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 主要领导作为各领域城市更新第一责任人,将城市更新纳入重要 议事日程,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单位凝聚工作合 力,确保城市更新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强化政策保障。创新立项、土地、规划、审批等配套 制度,形成与大规模存量提质改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 加大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优化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盘活利用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城市更新项目,根据 - 18 - 需要依法调整用地性质和用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五减三 最”为抓手,提高城市更新相关项目审批效率。 (四)加强成效监督。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项目谋划和建设, 督促项目按计划建设实施。责任部门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 监督。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推进较好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补助资 金政策倾斜,对推动工作不力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确保城市更新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调整优化财 政支出结构,加大城市更新项目投入,每年投入不少于 5000 万 元用于城市更新。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 务,为城市更新提供可持续的融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 更新项目建设。 (六)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 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市更新政策和成效。强化舆 论引导,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宣传城市更新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 得感。积极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渠道,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更新社 会氛围。 附件:海南区“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工作计划表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6 日印发 ——————————————————————————— - 19 - 附件: - 20 -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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