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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号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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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教科体字〔2021〕24 号 关于做好 2021 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各有关学校, 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助字〔2019〕 10 号)和《江西省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江西省深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赣 城发〔2019〕2 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1 年春季学期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二、补助标准 小学生 250 元/学期·人、初中生 312.5 元/学期·人。 三、发放程序 1.组织评审:各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 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赣 教发〔2019〕6 号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印发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的 通知》(赣教助字〔2019〕10 号)中第八条:“生活补助按照‘学 年评定,学期发放,新增学生,重新评定’的原则审核发放”。 学校先组织学生提岀生活补助申请,并填写好《江西省义务教育 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见附件 1)提交学校;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 生活补助评审工作,评审成员包括学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 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学校评审小组对照分配好的非 寄宿生补助指标人数,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和申请条 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由评审小组组长在《申请表》上签字 或盖章,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表(见安教科体字〔2019〕232 号文件附件)。《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表由学校留 存。 评定受助对象时,要首先保障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 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等 五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余下指标再考虑其它贫困家庭非寄 宿生。如学校没有按“首先保障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 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等五 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的原则去评定资助对象,或因学校工 作疏忽,造成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 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 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非 寄宿生未按政策获得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则由学校经费补发。 同时,在评定资助对象时,一是不能违规将住校生列入非寄宿生补 助范围;二是家庭直系亲属是村干部或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购买了 - 2 - 大型农业机械设备、在圩镇购有商铺、在外地购建了商品房、家庭 购有小轿车或汽车的家庭子女,一般情况下不能列入资助对象。 2.名单公示:初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 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学校拍照留存。公示时应注意保 护“学生个人隐私”,严禁公示“个人敏感信息”,超过公示期 限应立即将公示信息全部撤下或删除。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 校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3.材料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安排专人认真造好《2021 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助 学生信息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见附件 2),《明细 表》信息要求准确无误。纸质稿加盖好学校、有关人员签字后于 3 月 20 日前报送至县教科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同版电子稿同时发 到 ayxszzzx@126.com 邮箱)。县教科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 后报县财政局教科文股复核,再由乡财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将 资助金按时发到贫困生受助账户。 4.资助确认:学校在资助金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基础 教育资助金发放确认回执单》(按教科体局统一制作样稿)发给 受助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做好回执单的回收工作。 5.信息导入:各校要按填报全国、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贫 困寄宿生补助信息的要求,将本学期已享受资助的学生信息导入 “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系统”(网址: http://zizhu.jxedu.gov.cn)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义 教子系统”(网址:http://111.75.213.85)的《贫困寄宿生补助 信息表》(身份证号为必填项),并将学生资助信息于 4 月 1 日前 导入《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 理信息系统义教子系统》。县教科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将于 4 月 5 日对各校导入的信息进行审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 - 3 - 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专人 负责,抓好落实。要把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工作作为一项 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确保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学生 补助工作落实到位。 2.做好政策宣传。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是完善国 家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问题的一项惠 民工程,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义务教育贫困家 庭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义务教育 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工作顺利实施。 3.完善资助信息。各学校要根据要求建立义务教育贫困家庭 学生生活补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在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和 受助学生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学生信 息真实、可靠。 4.做好资料存档。要切实加强资助工作日常管理,收集保管 好相关文件资料,为受助学生建立专项档案。资助金发放文件、 《学生申请表》、学生家庭贫困证明、学校评审认定材料、《2021 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受 助学生信息明细表》、资助信息更正表、公示照片、《教育扶贫 享受政策告知书回执》等资助金发放档资助要妥善保存 5 年以上。 附件:1.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2021 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 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助学生信息明细表 安远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安远县财政局 2021 年 3 月 1 日 - 4 - 附件 1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学校名称: 年度: 姓名 年级班 级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 监护人姓名 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监护人银行卡号 家庭住址 申请项目 寄宿生生活补助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 □城镇)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农村 □城镇) 孤儿学生 申请理由(请 烈士子女 按照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残疾人子女 认定情况勾 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即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学生) 选)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横线上填写具体贫困情况) 本人承诺所述为事实。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学校评审小 组意见 公示后审核 意见 日 评审小组组长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校长: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评定学校存档备查。 2.请将学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复印件及银行账户卡或存折复印件粘贴于背面。 - 5 - 附件 2 2021 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助学生信息明细表 学校(公章): 序号 学校 学生 性别 名称 姓名 学段 年级 小学 为 “1-6 填写“小 年 学或初 级”, 中” 初中 为“7 至9 年级 与学校 公章一 致 填报时间 班级 学生身份证号 学籍号 准确的二代 18 位 身份证号码(身份 证号中带X的,X 要填大写格式), 要求在 Excel 表中 必填 填写(不能有空格 或标点),填写后 要核对准确,不能 错填、漏填数字 填表人(签字) 安远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办公室 - 6 - 贫困 情况 按申请 表里认 定的填 写 乡镇 村 组 监护人 联系电 话 监护人 姓名 监护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监护人农商银行 “一卡通”账号 非寄宿生补助金 额(元) 发放账号要与“一卡通” 开户人联 系统账号一致;无“一卡 与开户人姓 准确的二代 18 位身份证号 系电话 通”系统账号的,须提供 名一致(建 码(身份证号中带X的,X (建档立 农商银行办理的社保卡 档立卡学生 一定要填大写格式)(建档 卡学生要 账号;无农商银行社保卡 要求为贫困 立卡学生要求为贫困户户 求为贫困 的, 用农商银行开户的账 户户主) 主) 户户主 号或卡号;(建档立卡学 生要求为贫困户户主) 校长(签字): 2021 年 3 月 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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