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古城乡卫生院名词解释.doc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 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 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 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 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 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 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