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2019-2021年招才引智计划(1).doc
.. 安办字〔2019〕58 号 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远县 2019—2021 年招才引智 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安远县 2019—2021 年招才引智计划》业经县委、县政府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5 月 27 日 — 1 — 安远县 2019—2021 年招才引智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加快引进各类急需人才和高层 次人才,根据《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 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赣市发〔2017〕21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 和要求,围绕县委“一三四”目标思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 照“服务发展、激励创新,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问题导向、分 类推进,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人才工作思路,力争通过 3 年 时间的努力,着力引进一批专业紧缺、岗位急需的专业人才和高 层次人才,有效化解我县人才总量偏少、产业领军人才短缺、人 才市场化不够、人才服务环境不优等矛盾,为奋力推动安远高质 量跨越式发展,努力建设开放富裕平安秀美新安远,谱写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安远篇章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一)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2019 年—2021 年计划招录 (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565 人(其中招录公务员 130 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435 人)。具体招录(聘)计划如下: — 2 — 时 间 招录公务员数(人) 2019 年 70 2020 年 30 2021 年 30 合 130 计 招聘事业人员数(人) 555(其中教育系统 468、文 化、广电、旅游系统 12、卫 生系统 75) 450(其中教育系统 400、卫 生系统 50) 430(其中教育系统 400、卫 生系统 30) 1435 (二)重点领域急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 分类分批适时引进工业经济、现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现代物 流、新能源、新材料、文化旅游、金融商贸、规划设计、现代农 业等领域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以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下同)。 (三)企业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辖区内企业及其主管 部门根据自身生产和经营管理实际,自主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和高 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对引进的符合本计划招才引智条件的人才, 可相应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三、主要措施 (一)优惠政策。 1.住房政策。凡属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以 上期限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且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的, — 3 — 聘期内提供一套 80—120 平米人才用房,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 正高职称人员,下同)在安远工作满 10 周年、硕士研究生(含 副高职称人员,下同)在安远工作满 15 周年的,所住房屋免费 赠予。对来安远创业或工作满 5 年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 在安远购买商品房的,由县财政给予博士研究生 10 万元、硕士 研究生 5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2.工资待遇及补助。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分别按副县级、正科级级别享受工资待遇。5 年内每月分别给予 2000 元、1000 元的生活补贴。对引进的安远籍以外人才每年按 标准报销一次探亲车旅费。 3.特殊津贴及待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给予每 年 6 万元、3 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 3 年;对被评为省、 市特殊津贴专家的引进人才,县财政分别按省、市津贴标准给予 配套补助。 4.资金补助。对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带团 队来我县创新创业的,享受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项目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不少于 50 万元的创业补助资金;对全县 经济发展和促进劳动力就业有重大带动影响的,给予不少于 100 万元的创业补助资金。 以上资金从引进当年起,按年度每年年底发放一次,5 年内 发放完毕。对符合两项以上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较高的一项 — 4 — 计发。享受安家补贴的引进人才,服务期限未满的自解除合同当 年起停止发放安家补贴。 5.引才奖励。鼓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机构 等各方力量参与引才工作。凡能够引进符合我县发展需求的高层 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以上聘用合同的,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县财政给予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中介机构等最低不低于 5 万元、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引才 奖励。 6.政治待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予以表彰奖励,并通过 各级媒体广泛宣传、大力弘扬。行业领军人才可根据工作需要列 席当地党组织会议,参与相关领域的决策制定。对贡献突出的人 才优先推荐为市、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候选人,优先给予各级 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7.职务职级。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考核优秀且符合相关任 职资格和规定,工作表现突出的,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可优 先提拔使用。 8.职称评聘。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在编制范围 内设置特殊岗位直接聘任,由县人社局按特设岗位程序向上申报 办理。对考核认定的引进人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不受任职年限、学历、 资历、外语和论文等限制,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 — 5 — 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同时,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的 人才纳入全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经常化评审范围,技术职 称聘任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9.户籍迁入。实行引进人才优先落户制度,引进人才可在经 常居住地或工作地登记户口,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均可随 迁。 10.档案管理。对辞职、离职后来我县工作的引进人才,若 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可按工作调动的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若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的,由本人及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组 织、人社部门审核后重新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并将工龄连续计算。 11.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基本养老、 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并为全 职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未就业的配偶、子女办理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 12.配偶就业。全职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其配偶 一同来安远工作的,可结合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及 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安置。暂时无法解决的,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 职工平均工资,为其发放 2 年生活补助。 13.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可在我县自愿选择幼儿 园、小学、初中学校就读,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统筹安排。初中 — 6 — 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当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 考资格。 14.医疗保健。全职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每年享 有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享受定点医院绿色通道服务,不定期组 织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疗养休假。 15.教师招聘。凡经县人社、教科体部门考核合格并引进的 教育人才,分类别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 研究生享受高层次人才的各项待遇。“985 工程”院校或“双一 流”大学一本专业毕业生在最低服务期(5 年)内每人每月给予 1000 元的生活补贴,“211 工程”院校一本专业毕业生在最低服 务期(5 年)内每人每月给予 800 元的生活补贴,其他师范类大 学一本专业毕业生在最低服务期(5 年)内每人每月给予 600 元 的生活补贴,其他非师范类大学一本专业毕业生在最低服务期 (5 年)内每人每月给予 500 元的生活补贴。以上引进人才服务 期满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在安远购买商品房的,每人 给予 5 万元购房补贴。 16.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凡经县人社、卫健部门考 核合格,引进“985”高校一本临床、预防专业毕业生在最低服 务期(5 年)内,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 1000 元的生活补贴; 引进“211”高校一本临床、预防专业毕业生在最低服务期(5 年)内,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 800 元的生活补贴;其他医学院 — 7 — 校一本或二本临床专业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公立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在最低服务期(5 年)内,分别由县财政给予每人 每月 800 元、600 元生活补贴;乡(镇)卫生院引进临床专业执 业医师,在最低服务期(5 年)内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 800 元 生活补贴。以上引进人才,服务期满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住 房,在安远购买商品房的,由县财政给予每人 5 万元购房补贴。 (二)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招才引智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 一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建立 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 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 水利局、县城投集团、县中小企业管理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单位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招才引智开展。 2.强化经费保障。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力度,把人才发展 支出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县财政每年拿出不少 于 300 万元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各类人才引进、培养 和政策待遇的落实。 3.加大宣传力度。县委宣传部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围绕招 才引智主要内容和推进措施,通过开辟专栏、专题报道、人才专 访等形式,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招才引智的成功经验,营造 全社会关心支持招才引智的浓厚氛围,掀起全县招才引智的新热潮。 — 8 — 4.强化督查考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部门单 位,适时对各责任单位履行招才引智工作职责情况、招才引智资 金到位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各项招才引智政策 措施落到实处。 四、本计划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同时符合本 办法奖励政策和县级现行招才引智等相关政策的,按“从新从高 从优”原则执行。未尽事宜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 式,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县里出台的相关规定与 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9 — 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 — 10 — 2019 年 5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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