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政策梳理汇总.doc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 意见》政策梳理汇总 一、直接点明赣州的政策(共 15 项) 1.研究支持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并出台专 门实施方案。 2.继续支持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 量发展上作示范。 3.出台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 区工作方案,继续组织对口支援工作。 4.完善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5.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6.支持赣州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建产业合作试验区。 7.建设好赣州综合保税区。 8.引导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湘赣边区域协同发展。 9.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与革命老区合作,共建中科院赣江创 新研究院、国家钨与稀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创新平台。 10. 推进“中国稀金谷”建设,研究中重稀土和钨资源收储政 策。 11.研究论证赣粤运河可行性。 12.加大对瑞金中央苏区旧址等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 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修缮力度,加强革命老区县现存革命 1 文物保护修复和纪念设施保护修缮。 13.统筹推进革命老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 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其他重要江河源头生态环境治理,支 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陕甘宁、左右江等革命老区建设长江、黄 河、珠江流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14.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加强赣南、陕北等历史遗留矿山生 态修复,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动 将部分厂矿旧址、遗址列为工业遗产。 15.支持地方办好瑞金、古田、百色、大别山等干部学院, 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 二、指向赣州的政策(共 11 项) 1.落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求,支持革命老区重 点城市提升功能品质、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综 合交通枢纽城市。 2.研究建立发达省市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机制。 3.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重点 高校、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 4.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新材料、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电 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 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5.支持在革命老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 。 6.研究建设稀土绿色高效利用等重大创新平台。 2 7.加快建设京港(台)、包(银)海、沿江、厦渝等高铁主 通道,规划建设相关区域连接线。 8.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稀土、旅游等行业大数据中心, 鼓励互联网企业在革命老区发展运营中心、呼叫中心等业务。 9.对其他地区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转移的企业,按原所在地 区已取得的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督。 10.推进高职学校、技工院校建设,实施省部共建职业教育 试点项目。 11.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规定开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三、普适性可争取的政策(共 65 项) 1.研究制定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 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细化 具体支持政策,指导地方开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修编。 2.将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纳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经济 区、城市群、都市圈相关规划并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革命老 区与中心城市、城市群合作,共同探索生态、交通、产业、园区 等多领域合作机制。 3.一定时期内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完善防止返贫监 测和帮扶机制,优先支持将革命老区县列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 扶县,巩固“两不愁三保障”等脱贫攻坚成果。 4.支持将革命老区公路、铁路、机场和能源、水利、应急等 3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具备条件后尽快启动建设, 促进实现互联互通。 5.中央财政在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 对革命老区所在省份予以倾斜支持。 6.完善东中西部科技合作机制,促进中西部革命老区与东部 地区加强科技合作。 7.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8.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新区、创新研发基地等创新载体。 9.支持革命老区民用运输机场新建和改扩建,规划建设一批 通用机场。 10.加大普速货运铁路路网投资建设和改造升级力度。 11.大力支持革命老区高速公路规划建设,优化高速公路出 入口布局,便捷连接重点城镇和重点红色文化纪念地,加快国省 道干线改造。 12.鼓励革命老区完善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工业互 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因地制宜促进数字经济发 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北斗系统应用。 13.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和大型灌区工程,推进大中型灌 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 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 14.有序规划建设支撑性清洁煤电项目、煤运通道和煤炭储 备基地。 4 15.加快建设跨区域输电工程,持续完善电力骨干网架。 16.推动石油、天然气管道和配套项目建设,保障革命老区 能源稳定供应。 17.支持革命老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开放合作增 强振兴发展活力。 18.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重点企业上市融资。 19.研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革命老区产业转型升级平台建设。 20.在开展试点示范和安排中央补助时对革命老区给予倾斜 支持。 21.对革命老区列入国家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的建设项目, 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并按规定加大用地保障力度。 22.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损 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经认定 可用于占补平衡,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规定在 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23.支持探索革命老区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 24.统筹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建设一批标志性工程。 25.支持革命老区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加大对口支援革命老区重点高校工作力度,鼓励“双一流”建设高 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与革命老区开展合作共建。 26.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建设配套产业园区, 提升完善安置区公共服务设施。加大以工代赈对革命老区的支持 5 力度,合理确定建设领域、赈济方式。 27.支持革命老区县城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环境卫生 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 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增强内生 发展动力和服务农业农村能力。 28.支持大别山、川陕等革命老区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 工程。支持科学布局建设国家公园。支持革命老区开展促进生态 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鼓励地方依法依规通过租赁、置 换、合作等方式规范流转集体林地。 29.探索制定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和奖惩激励办法。 30.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 命老区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31.加快综合水运枢纽建设和航道整治。 32.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33.支持地方完善人才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和引 进力度,在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入推进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 34.支持革命老区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 进优质粮食工程,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35.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供水、建设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 36.大力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 6 37.开展数字乡村试点。 38.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鼓励电商企业与革命 老区共建农林全产业链加工、物流和交易平台。 39.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40.完善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方法,适当提高低保标准,落实 符合条件的“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 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烈士老年子女、年满 60 周岁农村籍退 役士兵等人群的优抚待遇。 41.支持革命老区立足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和绿色生态资源, 加快特色旅游产业发展,推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精品线路。 42.支持革命老区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结合本地实 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3.完善革命老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加大教师培训力度。 继续推进“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工作。继续面向革命老区实施相关 专项招生计划倾斜。 44.加强革命老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支持市县级 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科)和卫生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45.鼓励国内一流医院与革命老区重点医院开展对口帮扶, 合作共建医联体。 46.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深化县域综合医 7 改,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发展县域医共体。 47.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和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 程,建设中医优势专科。 48.建设一批体育公园,鼓励革命老区承办全国性、区域性 文化交流和体育赛事活动。 49.把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 材,围绕革命历史创作一批文艺作品,将红色经典、革命故事纳 入中小学教材,在干部培训中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 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 50.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51.支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积极申报全国爱国主义 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英雄烈士纪念设 施和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 52.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 区,支持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 式宣传推广红色旅游。 53.公布革命文物名录,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54.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在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 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强化对革命老区的统筹支 持。 55.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大对革命老区农村低收入群体 就业技能培训和外出务工的扶持力度。 8 56.加快能源资源产业绿色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鼓励资 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支持资源开发和地方经济协同发展。 57.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58.统筹城乡规划,以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网络等为重 点,加快推进革命老区美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 59.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 境。 60.加快乡村绿化美化。 61.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 62.推动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造智慧城市, 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63.提升公共文化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营水平,优化广播 电视公共服务供给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64.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 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 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65.做大做强水果、蔬菜、茶叶等特色农林产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