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doc
附件 3: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 和优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 推动若干科学前沿或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 破。重点项目要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 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现有科学研究基 地的条件,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与特色、发挥中青年学术骨干 的作用,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 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 973 计划项目(课 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课题)、国家 973 前期 研究项目(课题)以及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的负责 人不得申请。 2013 年 9 月 25 日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期间获得资助 (注: 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 为准),主持前款所列项目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不予资助, 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撤回其 2014 年度重 点项目申请。 3.申请重点项目应当结合我省未来战略需求和科学前 沿发展需求,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 的研究方案,申请者和项目组有厚实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良好 的研究条件;对紧密结合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包括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 车、物联网、新材料、海洋新兴以及核电关联产业)开展关 键科学问题与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的申请项目,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予以资助。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 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 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 “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 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 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重 点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2.鉴于重点项目资助名额有限,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 择优选取专家评价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无法获得资助的重点 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予以资助。 重点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以自愿为前提且申请人须符合 一般项目的申请要求。申请人如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时 须同时填报一份一般项目申请书。 如未填报一般项目申请书, 视为申请人不同意转为一般项目。 该一般项目申请书的题目、 项目组主要成员须与重点项目申请书完全一致,简表及正文 内容应按一般项目要求作适当调整。 如果同一申请人同时填报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书, 则视为申请的是重点项目并且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项目 数按 1 项计。 三、研究期限:4 年。 四、资助强度 全额资助项目:30-40 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 20 万元。 联合资助项目:30 万元,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20 万元,依托单位资助 10 万元(数学、管理类项目除外)。 五、2013 年度资助情况 重点项目申请 440 项,资助率为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