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招标.docx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因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需申报第三批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根据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苏工信融合[2020]680 号文件要求,需要对已完成的工业 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进行专项审计,项目投资额约 3000 万元,参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江苏索 普(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市公司江 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9 年至 2020 年投入的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费 用进行专项审计。 一、报价须知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02.25 2.开标时间: 2021.02.25 14:00; 14:00; 3.交付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4.交付期限:2021 年 3 月 3 日前; 5.付款须知:2019-2020 年度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且增值税专票送到,1 个月内现汇付款,前期不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书格式要求: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7.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8.如投标人需咨询有关本次招标的其它相关事宜,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公司: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求索路 101 号 邮编:212006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冷康 电话: 手机: 18052835373 邮箱:2431156767@qq.com 三、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无虚假业绩及业 绩造假等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招标方于任何时间发现投 标人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均有权废弃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 件接受招标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 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承诺不将所中标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投标人自行承 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文件(未提供作废标) 1.投标人资格证明证件:投标书内容包括审计中介机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的注册资金数额、注册会计师人数、法定代表人或合伙执行人姓名、收费优惠承 诺等。对编制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咨询招标单位,即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相 关联系人。 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时,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 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投标文件和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字样。信封正面应 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单位公 章。在信封背面的封装处用密封条密封,在密封条上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 章。 (以上资格证明证件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印章) 2.招标方提供的报价函(附件一);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 五、开标、评标及流标 5.1 开标 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5.2 评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 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供货期作为评标依据之一。 5.2.1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 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5.2.2 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 总价低中标。 5.2.3 在 1.5 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 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 10 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 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 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 报价为准。 5.2.4 中标价格因二次报价发生变化的, 中标人须应招标人的邀请重新报价。 5.2.5 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5.3 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 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 与招标人招标工作。 5.4 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或不符合 3.2 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报价函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 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 份; 2.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4.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 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手机: 邮箱: 全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